重生之最好时光/重生1970(39)

作者:肉沫跑蛋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现代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设计师,携神奇空间重生到七十年代一个好吃懒做挑剔嘴毒的城市小姐身上。 重来一世,林云星势要活得精彩! 妙手烹调、勤劳实干,亮瞎假闺蜜的狗眼。 奇思妙想、高瞻远瞩,让高冷老公另眼相看。我的目标:要让服装业领先世界十年! 点击展开

回首过去的三年生日,还真是辛酸。坎坷不少,两人心里都落下了遗憾。想给陆建舟过一个难忘的生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云星也有些心疼以前的她。

再单纯不过的愿望,却横生了这么多枝节。她的脾气确实不好,却不代表她心里不会痛、不会难受。

三十三岁的生日,要怎么度过?

她有考虑过到外面去请蛋糕师父帮陆建舟烘焙一个生日蛋糕,这样很省事。但从她对陆建舟的了解来看,他骨子里是个很朴素的人。不爱浪漫,受不了奢侈,也不太喜欢洋人的那一套。他尊重多样性,也不会排斥,但让他自己也融入其中,那就有些困难了。

而且一个蛋糕要花不少钱,手头不充裕,她和陆建舟也都不爱吃,没有必要做这些。

相较蛋糕,陆建舟更爱吃糯米圆子和米粑。上次听他说小时候的事,就说起有一次生日特别难忘。因为那一日陆母早早就起来为他做了糯米圆子,他吃得很饱很满足,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也一直都记得那个生日。

说到那件事时陆建舟脸上的喜悦,林云星清楚的记得。

自从当兵后,陆建舟远离家乡,就很少有机会在家过生日了。那次珍贵的记忆,还真成了记忆里的独一份。

想让他高兴,也想让他三十三岁的生日更为有意义,成为他心中另一道美好的风景。所以林云星已经想好要怎么为他庆生了。

其实在这之前,有邻里做糯米圆子,给他们送来几个,陆建舟就说好吃。

林云星也有点心动,奈何制作起来太麻烦,她也不太会,便放弃了。借着这次生日,好好找马嫂嫂讨教一下,给陆建舟多做上一些,多余的也能送送邻里和战友。

林云星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女人,一旦下了决定,就着手准备了。

下午便带着小本本去了马嫂嫂的家,马香兰一听林云星要做糯米圆子还有米粑,而且是为了陆营长生日做的,直感慨这感情好了就是不一样。两口子跟蜜里调了油似的,她看着都腻得慌。以后要是再有谁嚼舌根说他们夫妇感情不和,她第一个不答应。

糯米圆子好说,发粑也是小意思,这些她最拿手了。既然是陆大营长爱吃的,云星也有这份心,那她得好好教。等做好了别忘了他们的一份,他们可都等着现成的呢。

林云星听着直点头。吃没问题,放开着吃,只要不嫌弃她第一次做,手生就行。

怕她一个人忙不过来,马嫂子还答应她等陆建舟生日那天,她过来帮忙。

林云星连忙笑着表示欢迎马嫂嫂莅临指导,她不用上阵,在一旁指挥就成。

马嫂嫂被林云星这机灵的样子逗乐了。越发觉得这姑娘和以前根本就是两个人,以前那个太端着了,总摆大小姐的架子、不易亲近。面前这个有人情味多了,人很懂事,也很好相处。

还真是转性了。

建舟也是福气,他那个营长当得再有声有色,也得家里有房贤妻。否则整日闹,日子过得多遭罪。

因为想给陆建舟一个惊喜,马香兰就没对自家那口子说,也帮瞒着陆建舟。

生日前,林云星就特意出了一趟军营。早上和陆建舟打了招呼,陆建舟一口应了。

还掏出了三张十元的,让林云星自己买点东西,买件新衣裳穿。

林云星笑着说不用,陆建舟还是塞给她了。

这年代,没有商铺林立,也没有万家灯火。路虎营所在的C市,经济并不发达。陆建舟两年前带着林云星从国际性的金融都市S市过来,面对这样一个算得上有些萧条的地方,陆建舟倒是无所谓,林云星诸多不适应。

这个地方,出门买东西都不方便。平日购物,只能去供销社和当地的百货大楼。加上物质匮乏,许多需求都不能满足,憋坏了林云星。这也是林云星决定自己为陆建舟庆生的原因,烘焙蛋糕,可不是像现代那样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事。

这还是林云星来到这里第一次走出军营,前几次就算出去过,也就在附近打转,算不得数。心里还挺新奇,但不太敢一个人出门,便拽上马嫂嫂一起去了。

说起这事,马香兰心里直纳闷。

以前的林云星虽说看不上外面那些东西,常常挑剔这挑剔那,但一有空就跑出去,在家里闲不住。现在这位呢,一晃眼,几个月过去了,居然头一次出门。这要不是青天白日的不能说鬼话,她还真以为林云星身体里住着别的人。

马香兰却不知道,她这一嘀咕算是歪打正着了。

第五十七章 这是真爱啊!

七十年代的街道,确实冷清了些,街上也远没有现代那么多人。道路两旁都是低矮的平房,没有贩夫走卒,也没有沿街叫骂的货郎。若非置身其中,林云星一时还真的忘了自己来到什么地方。

“你是想先到处转转,还是直接去百货大楼?”马香兰问。

“去百货大楼吧。”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马香兰挽着林云星的胳膊,直接往城南的百货大楼去了。

比起外面的冷清,百货大楼里倒是热闹一些,有不少人穿梭其中,在各个小摊位前挑选着物事。

林云星也来了兴致,望着许多见都没见过又不失精巧的小摆件,就有些爱不释手。

现代的商品确实琳琅满目,却缺了点古朴和手艺人的匠心。大批量的生产,也很小巧好看,但很难触动人心。

林云星对这块本就有兴趣,见了自然感悟更深。

她左手抓着一只小泥鸭,右手握着一块长命锁,左看看右看看、好不喜爱。

马香兰看着林云星这小模样,噗的一声笑了。

“哎哟哟,这要不是亲眼所见,哪会相信林大小姐会对这些小玩意儿上心。”马香兰虽然早就习惯了林云星现在的样子,但每次看了还是忍不住惊奇,再出言打趣一番。

“真可爱,马嫂嫂,要不我买两个?”林云星放下左手上的舍不得,放下右手上的也舍不得,于是转过身小心翼翼的问马香兰。

“买买买,喜欢就都买上,这些小玩意儿不花什么钱。”

虽是这么说,林云星还是很努力的克制住了,最终只拿了两个。马嫂嫂也为自家的小儿子买了一只小皮鸭,回去让儿子高兴高兴。

两人一路逛过去,又在竹编农具的小摊前停下。这里堆着各式竹篾编织的筐和箩,还有筛子与簸箕。

之前林云星鲜少做家务,对这些事自然不用关心。但这几个月,她料理家中不少事,总缺一些装东西的工具。正好来百货市场一趟不容易,她就一次都买回去。

马香兰看到又感慨上了,果真是不同了,看,都会持家了。

林云星对挑选这些东西没有经验,还好带了贤惠的马嫂嫂,对这些事情都很拿手。马嫂嫂从竹篾的成色、到做工,为她挑选了一个大团箩,还有一个小扁筐,外加一个筛东西的筛子。林云星将买的东西都放在大团箩里,拎着倒也不费事。

眼看着时间不早,她们先去买陆建舟生日要用的东西。

芝麻、糯米、红糖、米粉,还有糖精。每一样她都买了不少,除了陆建舟的份儿,她还派了不少人的。既然要做,那就多做一点儿,让大家伙儿都尝尝。

等把该买的东西都买到了,她心也踏实了一些。

随后她和马嫂嫂就在百货大楼随处逛,看到好玩的就停下来,时间也不急,回去烧晚饭就行了。

两人一路聊,一路逛,笑得很惬意。林云星自己没有再买什么东西,倒是给陆建舟买了一副木制象棋,和皮质护膝。

前者还好,皮质护膝是稀缺货,花了不少钱。陆建舟多给的那些钱,有一半都用在这上面了。

马嫂嫂啧啧摇头,说林云星真是舍得。尤其对陆营长,那真是好得没话说。自己挑选两个小玩意,都在那考虑许久。给陆营长买东西,这么贵也毫不犹豫的拿下了。

林云星笑笑没多说。

陆营长从不会照顾自己,训练时候又那么拼,一身的青青紫紫,他全然不当回事。

这些小擦伤,他真是把他当成家常便饭了。每次林云星为他擦拭旧伤时,总是看到他身上又添新的伤痕。

陆建舟可以不在意,林云星却不行。这护膝能帮他保护自己的膝盖,天这么冷,也能让他少遭受点罪。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