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最好时光/重生1970(267)

作者:肉沫跑蛋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现代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设计师,携神奇空间重生到七十年代一个好吃懒做挑剔嘴毒的城市小姐身上。 重来一世,林云星势要活得精彩! 妙手烹调、勤劳实干,亮瞎假闺蜜的狗眼。 奇思妙想、高瞻远瞩,让高冷老公另眼相看。我的目标:要让服装业领先世界十年! 点击展开

活动三天,加上来回耽搁的,至少也是四五天了。

陆建舟不太放心妻子,这次活动听说许多文坛前辈也会去,而且大多都是男性,他怕林云星在那儿过于拘束,或者是闹出什么不愉快。

林云星让他放心。

前世各种重要场合,她也是经常出席的,虽然具体环境不一样,但她并不是一个怯场或者是不懂分寸之人。交际的能力不敢说很强,但也足以应付不少的突发情况。

陆建舟担心归担心,但更多抱持的还是鼓励。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能够和许多文坛前辈共同探讨文章,开拓自己的眼界,是好事一桩。

何况云星这些年大多时间都在为他的事奔忙,到了她的事,陆建舟也希望能给她最大的支持。

这日一早,将孩子交给了马香兰,陆建舟送林云星出营。

他们出发很早,陆建舟想亲自送林云星过去,看她安顿下来再回来。顺利的话,中午之前就能回来了。上午的训练,昨日已经和李蔚说过了,让他帮忙看着。

陆建舟到底还是舍不得林云星一个人去,毕竟要走很久,此时天刚亮,寒气又重,让她一个人他也不放心。

陆建舟骑着自行车,将林云星裹得严严实实的,载着她出发了。

林云星坐在车后座,抱着陆建舟的腰,冷风吹来,全由身前人挡开了。

陆建舟让林云星闭上眼睛,趴他背上再睡一觉,等到了他会喊醒她。

林云星哪里睡得着,虽然这点凉风于陆建舟而言不当回事,可林云星在后座可是心疼得不行。一会儿想取下围巾,给陆建舟遮遮风,一会儿又想给陆建舟散开的扣子给扣上。同时还小着心不影响陆建舟控制车头,唯恐人摔了。

陆建舟是哭笑不得,同时也很感动。

稳住车头,握着林云星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

太多人看待他们,都认为是钢铁铸成,不会疼,不会痛,即便是牺牲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只有在林云星这里,陆建舟感触到了她小心翼翼的爱。把他当成任何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痛的人。

不会因为他过于强悍就缺少关心,把他对她的照顾视为理所当然。

反而一点一滴都倍加珍惜。

而陆建舟,也在这些日常小事中,体会到了来自林云星的最为宝贵的温暖以及珍视。

第三百一十六章 人红是非多

有自行车代步,速度就快多了。两个人抵达东风报社之时,才八点多一点。

林云星下了车,陆建舟把车锁好放在一棵大树下,然后和林云星一起进了报社。他今日是穿着便装来的,除了胡青主编,也没有人知道陆建舟的真实身份。

而胡青也受他们夫妇所托,不轻易把这件事给泄露出去。

到了报社,负责接待的人员看到他们已经到了,连忙领着人进去。

举办年会的地方是在一处干净整洁的农家小园林。这里有清幽的竹林,简陋却不失宁静的小亭子,以及收拾得一新的客房。

陆建舟和林云星两人跟着接待员小李走了二十分钟,到达了目的地。

路虎营离报社很近,所以林云星也没有提前出发,她来的时候刚刚好。而一些路途远的,一两天前便已经到了。还有一些,得到今天下午和晚上才能到。

小李将林云星引到了二楼,在二楼尽头有一个房间,窗明几净,宽敞舒适,采光也很不错。

林云星和陆建舟看了都很满意,事实上能有这样的住宿环境已经很不错了。沿途经过的那几间,虽然收拾得也很不错,但光线方面要差上一些。

林云星高兴归高兴,但想到自己年轻着,住的可能比一些前辈还要好,又觉得这挺失礼的。

“你是女作者,胡青主编又亲自招呼过,说你病体初愈,让我们千万要照顾周到。所以安心住下来,我相信别人不会有意见的。”

“感谢胡主编的好意,但事实上,我的身体已经好了,我对住的地方也没别的要求。这里都不错,随便给我安排一间都好。”

陆建舟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但脸上却挂着笑容。

他是希望云星能住好一些的环境,但不可否认听到云星说出这样的话让他很高兴。

以前的林云星,事事都要最好的,比别人差就觉得自己低了一截。有些东西哪怕没安排到她,她也会上去争取。

陆建舟有很多次都觉得蛮累的,因为他的性子,本来就不在意小节或一点得失。因为莫须有的小事就歇斯底里或者气得吹鼻子瞪眼,是他没法理解的行为。

后来他逐渐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林云星,哪怕这个林云星,也有着自己的小毛病,但看在陆建舟眼中却成了另一番风味。他开始想,或许以前自己对她太苛刻了。正因为他给她太少,所以她才努力的想要更多。

如果他能给予她所欠缺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云星说不定能改变的。

不过现在不用想这些了,他的云星,本来就是最好的。即便别人不这么想,在他的心中这一点不会改变。

她是最适合陆建舟的女人,也是他唯一所需要的。

接待员小李,之前就听同事说起星云泛舟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人很好,非常的和气。之前见到她的编辑都很喜欢她,还挺疑惑这么个纤纤女子怎么能够写出那么动人心魄的武侠小说?

今日一见,发觉星云泛舟果然是个不错的人。有礼貌,还很谦逊。

“既然她都这样说了,那没意见的话,这间房间就让给我怎么样?”

小李正想着怎么办时,一个穿着挺帅气的女子插着兜从门外走了进来。

素色长腿裤被她扎在靴子里,上面是一件紧身的军绿色外套,然后一头短发,收拾得挺利落。

在服装款式大致差不多的当下,这样的装扮很让人眼前一亮了。

加上她肤色白皙,还透着英气,给人的冲击就有些强烈了。

林云星眼里就亮了一些,在心里给对方点了一个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仇润芳的缘故,她对面前的人很有好感。

因为润芳骨子里就透着英气,哪怕她扎着小辫,假小子的形象在林云星的脑海里都根深蒂固。

尤其是这一次大比武之后,她对仇润芳有了更多的了解。她小小的身体里,涌动着让人肃然起敬的东西。何况润芳每次一离开,总要隔好久才能再见,她还真的想念这位朋友。

“好啊。”林云星答应得很干脆。

直到此刻,范萍萍才认真看了一眼林云星。之前她虽然在说话,视线却是打量着这个房间。

大概是觉得林云星让房间是真心的,而不是虚伪的客套话,这才让她多看了她一眼。

“这是《草原惊梦》的作者胡子六,而这位是《江湖美人谋》的作者星云泛舟。”小李为两人做着介绍。

“你好。”林云星伸出手。

范萍萍扫了扫林云星伸出的手,却没有要和她握手的意思。脑袋一抬,又看起了房间。

陆建舟微微皱了皱眉。

小李则一脸尴尬。

星云泛舟可能不太了解这个情况。

今年的东风报社,星云泛舟那绝对是声势最旺、小说最受欢迎的作者。不说那些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了,就是和一些早已成名的大师相比,那热度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她真真凭着一部小说,在这个圈子里火了。

胡子六呢,小说大多以短篇为主。思路清奇,剧情离奇,极善于营造气氛。虽然小说总被人诟病装神弄鬼,许多坑难以自圆其说,但她的一些奇思妙想还是吸引了不少猎奇的读者。再加上她美女作家的身份,捧场的人还是不少的。

还有不少忠实的读者,喜欢她的特立独行,认为她很有风格,比时下许多女性帅气多了。

本来在东风报社,范萍萍虽然不敢说多大牌,但大家伙儿也多少让着她,还因为她是比较稀有的女作家,捧她的人不少。

可是这两年,星云泛舟崛起的太快了。一部美人谋,让她烧起的这把火越来越旺,越来越猛烈,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读者眼里,大多只有星云泛舟,没有那个帅气的胡子六了。

最可气的是,还有消息传出来,说星云泛舟不但年轻,还很漂亮,那相貌比起胡子六也要美上三分!她要是个中年大妈胡子六也就忍了,至少在相貌一块她维持着优越感,可连这都要压她一头,让她的脸往哪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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