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番外(316)
听到这儿,在场服侍的人头都垂得更低,不敢稍动,眼里满是对所谓“学规矩”的畏惧与惶恐,同时同情地看了眼地上的男人。
大少爷亲自开口了。
这位的日子恐怕要更难过几分。
童庆生面露惊恐,想说什么,却很快被拖了下去了。
“陈魁,我说你能不能别一直板着一张脸,我看都看够了。”刘尔成用白嫩的脚踢了一下旁边一个年岁稍大些的男人,“怎么,这次在大陆的牢把你给坐老实了?”
被叫做陈魁的男人,身着黑色风衣,戴着墨镜,翘着一只腿,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冷漠却冒着一股剽悍的匪气,如一令下,万人慑服的黑帮老大,让人看一眼看着都觉得心生畏惧。
如果童秀在场,一定会认出这竟是当初被季和平抓走的那“魁哥”。
他是港岛陈家的人。那个娱乐业起家,与黑道有牵扯不开的关系的陈家。这一次,正是他与刘尔成一起到京城来。
陈魁看都没看刘尔成一眼,问道:“那宋家和郑家靠谱吗?”
“靠不靠谱,我暂时不知道。”刘尔成道,“不过这次宋家派来接触我的女人实在很蠢,很难相信,宋家居然会以为那种女人就能打动我。”
他一想起宋桐琴自鸣得意的模样就好笑。
实在像足了花母jī。
“不过暂时还不能和宋家闹翻。”刘尔成耸耸肩,“只能慢慢和那蠢女人周旋着了。别告诉我,那郑家没让自家小辈来接触你?”
陈魁道:“没有。”
或许有过,但他不记得了。
对于不漂亮或者无足轻重的女人,他从来都记不住。这么多年,能让他记住的只有一个女人。想着,他脸色又yīn沉起来,眼睛轻眯。
那女人足够漂亮也足够辣,足够跟着他,做他的老婆了。
童秀。
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让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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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哥是第二十多章里出现的
章节标题是——恶桃花
就是因为他绑架童秀,才让季和平有了英雄救美的机会,童秀和季和平才认识的。
大家忘记的可以回去复习一下。
第二百四十七章 京城分店开业
此时的童秀当然不知道港岛刘家与陈家都来人了。知道了,她也只会耸耸肩,说一句:“那又如何。”
这些年商海浮沉,她经历的风雨多了。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左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此刻的她正在紧张地筹备妹儿瓜子开业。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已到了3月17日。
一大清早,童秀让李曼去买了一份今天最新的《京城日报》。
李曼今年二十六岁,生得极冷漠,但容貌漂亮身材凹凸有致,是难得一见的极品。童秀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来当自己的店员。
但她确实是前两天童秀贴出招工广告后,毛遂自荐到店里来打工的,说是外地来打工的,祖籍广州,到京城来打拼的。
童秀正好缺个店员,考查一番后就留下来。
李曼为人勤恳,脑筋转得快,平时非常听话,除了为人冷漠一些,平时不大爱说话,非常合用。相处几天后,童秀对她印象特别好。
李曼很快带了一份《京城日报》回来。
童秀一拿到报纸就笑了。
《京城日报》头版头条赫然刊载着一篇报道《冠军辛酸过去,十六岁励志女孩养家糊口》,配图是她在领奖典礼上的照片,撰文是陈娟。
陈娟的报道今天出炉了。
与童秀建议的一样,报道采用的是旁观者的角度,更类似一篇人物传记。
文章第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全国英语竞赛结束,第一名童秀为全国知晓后,笔者对这位年少的全国冠军亦十分敬佩。
但三天前,笔者接到一则电话爆料,有人自称是这位全国冠军的熟人,向记者爆料说冠军童秀虽然是一个学生,却沾满铜臭味,小小年纪就做生意,沾满了资本主义享乐习气。
笔者对此十分好奇。
为了新闻客观,笔者特地赴往安省调查此事,并采访了冠军家人。结果出乎意料,这一位年少的全国冠军竟真办了一个规模极大的厂房,造福了乡镇。
这到底算不算资本主义的享乐习气呢?
且听笔者细细道来其中缘由……”
……
后面基本是童秀在安省电视台上故事的翻版与加qiáng。原主童秀的前半生已足够坎坷,根本无需再艺术加工了。
……
最后,陈娟还不忘向大家介绍道:妹儿瓜子在京城分店今日开张,若是愿意赞助这位励志向上的全国冠军的,可以移步王府井大街XXX号。
这篇报道写得非常好。
童秀一口气通读完,哪怕知道陈娟是在讲自己的经历,仍旧忍不住热泪盈眶,为文中“童秀”经历而感伤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