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255)
河上风波渐起,他听闻外头有叫喊声,赶忙跑到窗前探出半个身子向外张望,原是远处岸边的渔人在相互扯嗓子,提醒对方拉起遮雨帘,防着一会儿落了雨,把船里头都打湿。几个娃娃薅了一把芦苇,吃吃地望着这艘楼阁一般的大船,咿咿呀呀地朝窗口出现的余锦年叫唤。
余锦年沮丧地趴在窗前,看天际一朵乌云渐行渐近——他明知道季鸿是不可能出现的,心里却还想得慌,想那人会不会着急,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做出什么不得当的事情?想他无法脱身的日子里,季鸿能不能好好吃饭,夜里没了自己,会不会又怕黑……
想得多了,心情郁闷,自然而然没了胃口,连桌上的薯条也不想吃了,干脆推到一边,叫周凤抬浴桶进来。
没多大会儿,浴桶倒是抬进来了,却连带许多其他东西。
诸如洗得干干净净剜去叶蒂的新鲜草莓,此时草莓可不便宜,结果一堆下人们进进出出,竟足足摆了一桌子;之后是各色沐浴花瓣,当季的不当季的,红黄粉白,围着浴桶绕了一圈;接着下人们退去,几个侍女进来,这回是一连十几套锦衣,并玉带扣、金银簪,把那一方卧榻都挤满了。
余锦年眼角一抽:“这都是什么?”
周凤道:“是主子赏的。”
余锦年皮笑肉不笑道:“那还真是谢谢夏老板了,我瞧着我这身价,快赶得上青楼楚馆里的头牌了罢?”他指了指门外,自嘲道,“行了,凤公公,头牌要沐浴了,你们还不快滚?”
——
东舱分内外两间,虽都不大,但也算是五脏俱全,余锦年在内间里锁了门栓洗澡。此处没人在乎他究竟如何,所以即便是为人所囚,他自认也没有必要为了个不相干的人,苦苦虐待自己,因此该如何享受就如何享受。
那周凤提起的澡花球确实香气氤氲,且估摸着其中又添了些安神的药末,让人沉醉其中浑身舒坦,他把自己沉在浴桶中,正昏昏欲睡,忽地听到外间吱嘎一声门响,窸窸窣窣,似有人走动。
余锦年掬水拍了拍脸,拽了件亵衣裹在身上,又回头审视了一遍夏老板送他的衣裳,最后只拿了一件乌漆抹黑的披在肩头,便过去拨开了门栓。
只见夏老板提着一壶酒站在门边,见他开门,也抬了抬眼。
“夏老板,这么晚了还不睡,难不成是来给我灌药的吗?”
内间热气蒸腾,湿雾缭绕,少年从里面走出来,头发犹自向下滴水,一双脚自小腿往下也是湿的,踩在木质的地板上,洇出小小一团水渍。他身形单薄,耳颊透红,充斥着鲜活的少年气,是故这件黑衣穿他身上显得不伦不类。
昨夜他专门放了小船下去,急急去附近城镇买了些身衣裳,或华贵或素雅或长衫或短骑,零零总总十几身,不怕他挑不中喜欢的,可他偏偏挑了件黑的,生生将他那股喷薄而出的少年风采压出了二分邪气。
燕昶微微皱起眉头:“怎么穿了这件。”
余锦年低头看看,拖着刚在热水里泡疲了的嗓音,慢吞吞道:“怎么,这件我喜欢,不行?”
燕昶没有继续纠缠衣服的事,而是回头看了看桌上吃剩一半的饭菜:“听说你今日下了厨,可是我船上厨子做的不和胃口?你喜欢吃什么菜色,吩咐周凤一声便是……苏南菜可吃得惯?”
余锦年道:“不了,人心叵测,还是自力更生更妥当。”
燕昶似乎压根与他不在一条线上,自顾自说道:“过两日抵缙城,当地木匠活计出类拔萃,到时给你买些机关小玩意来打发时间,听说他们会做一种会报时的机关鸟,每个时辰鸣一次,好玩得紧。对了,这些莓子可还算甜?”
他捏起一颗草莓,递到少年眼前。
余锦年挥手格开:“不知道,没尝,正好你都拿走吧。我阿兄不叫我吃别人的东西。”
“——余锦年!”燕昶郑声。
余锦年不怯,直楞楞地与他对视,憋了一天一夜的气终于发作出来:“打住!别摆出一副以权压人的气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你喜欢玩这套金屋藏娇的把戏,天底下有的是人愿意陪你玩,不过我没这种兴趣。你要是这条胳膊还想要,下个码头,老老实实放我下去,我既往不咎,你这病我还给治,否则……除非你弄死我,不然你这胳膊我早晚给你毒残了!”
燕昶操风控雨,罚过的人不计其数,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别人说“既往不咎”,他手指一松,那颗草莓掉在地上,滚进鞋底,顷刻间碾落成泥。他伸手掀去了余锦年肩头的黑衣,只留他一身湿漉漉的亵衣在身上,冷冰冰地贴着:“那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你这张嘴先软,还是我的手先残。”
“周凤!锁门。抵京之前,没我的吩咐不许打开!”
第114章 蜜汁排骨
七里铺村外有一处小驿站,先时这些驿站也只为官家效命,如今四海升平,民间客栈逆旅盛极,官老爷们也都养尊处优,哪还有愿意来驿站修整食宿的,驿站便渐渐地没落了,平日里除了抄传邸报、送运货资和公文,也没什么好忙。有些心眼儿活的,会偷偷的做些生意维持生计。
这家驿站更因位置尴尬,往东南去不到一个时辰便是缙城,来往行客大多去了缙城修整换马,是故这里十天半月难见一人,还常常是过路的脚夫来讨水喝。因驿馆后头就有一片菜田,店里的人便靠着这一亩半分的地勉强自足。
晨间林雾缥缈,密雨如丝,店里的小郎君一如往常在门前洒扫,远远地就见道上飞驰而来一人,马蹄声疾,白衣胜雪,头顶极低地压着一顶蓑帽,裹着一身的雨,仿佛是春雾中幻化出来的林仙。小郎君看呆了,一时间也忘了自己手里的活计,更不记得吆喝人家进来坐坐,打打牙祭。
他还未看清来人长什么模样,对方已自顾自进院下马,将缰绳往他手里一丢,又从怀中摸出块玉佩扔过来,微微抬了抬帽檐,露出小半截已被雨水淋湿的下巴,低声道:“小老板,劳烦,换匹马。”
小郎君个头矮,稍微探探身子便能看到对方面容,这么潦草一眼,只窥得一双湖泊似颜色清淡的眼睛,旁人的眸子或是黑或褐,他眸中却隐有一丝奇特的蓝。小郎君听说有胡番歌姬,肤白似雪,眸碧如湖,发浅若金,美极美哉……如今眼前这位贵公子,倒与传闻有几分相似,只是他过白的皮肤衬着那张脱俗的面容更加冷清,仿佛这场雨一停,他也要随着雾气一同消散,回到他的仙界去。
这驿馆开了几十年,他自小跟着老爹在这儿混了十几岁,也算是见过不少贵人的,却从没见过这样风姿出彩的人物,愣了半天才被对方的说话声惊醒,手忙脚乱地接下玉佩。
只是他年纪小,不认得此物,又见对方气宇不凡,连忙跑回店里头,高声喊他那个还在睡懒觉的驿长爹:“爹!来了个贵人,要换马,你快起来瞧瞧这个!”
“这大清早的,谁啊……”驿长心下不满,到底还是起来了,一边没好气地从小郎君手里夺过玉佩,一边抱怨来者扰人清梦。话正说着,他低头一看,脸色登时巨变,一个激灵险些把那玉佩给砸了。他匆慌将玉佩收好,三两下整理了衣裳,忙不迭往外跑,嘴里喜道:“哎呀哎呀,我道是哪位官家,原是季大人——”
出了门,他又愣住。
不是老季大人,而是个小季大人。
他没见过季家人,但玉佩却不会错。既然是姓季,那就是天子脚边的大姓红人,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手底下的鸡犬白日升天的大人物。他怠慢不得,忙去马棚里牵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骠,将玉佩还给他后,赔笑道:“您瞧这马,正儿八经的黄骠,日奔八百里不成问题!季大人这是去哪儿公干了?可要进屋歇歇脚,用些吃食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