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异世大冒险+番外(38)

作者:顽呈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东方玄幻 关键字:主角:毛顺 ┃ 配角:向垣/梅二/庄天麟等 ┃ 其它:穿越/变数 简单说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外卖小哥意外穿越到玄幻异世,顺理成章踏上修仙路的故事。 点击展开

很久之后,毛顺依然会想到圆圆。

他猜想,圆圆那时大概是一时冲动。看到大少爷被救上来时没气了,就吓坏了。由于之前已经出过一次疏漏,被大管事赶走过,而这一次的后果显然更承受不起,所以惊惶之下选择了一死了之。

其实,她只要再等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大少爷被他救活了,她根本不用怕的……

总之,那个胆小的圆脸少女就这么死了,并且到死也没脱了奴籍。

十七岁,年华正好。

开完药方,郎中离去之前,还是忍不住找毛顺交流了一番溺水救治心得,顺便弄清不解之处。

“……腹部似乎仍有不少积水,为何没有将水尽控而出,人还是活了呢?如今我们对溺水之人的救治方式通常是将人倒挂肩上或俯卧于顶凸之物上,轻晃使出水,直至恢复意识。一般水尽出,可活。若仍无意识,再用针刺会阴穴,屎尿出,可活。视情况选其一或两者齐用,虽非每次都能成功,却也算行之有效。而据他们说你救大少爷时用的手法,与对那丫头做的一样。那丫头若只是溺水,你是否依然救得回来?不知这种方法是何道理?与某些脉案诊例上所记录的有点像,却又不尽然。”

因圆圆之死,毛顺实则情绪低落得很,不过还是尽量详细解释了一遍心肺复苏的原理,听得郎中默默敛目沉思。

其实郎中说的急救措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若处置得当,救活的成功比例应该不会低。然而实际上据他所说,这个世界的溺水死亡率相当高。

略一想,问题大概出在普及度上。溺水之人不是每个都能及时等到郎中来救治的,若旁人不会急救法,错过了最佳时机,那也只能死了。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可以提高成功率,也算是大好事,但若不在民众中普及,依然白搭。

所以毛顺也没有多少优越感,这里的郎中明明也会溺水急救法,只是容易赶不及,常常好不容易拼死拼活赶到了,人已经停止呼吸多时,药石无医。就如这次赶来前,郎中也并不乐观,毕竟庄家太大了,从进门到荷塘边一路疾奔都花了近一刻钟。

因而听得毛顺谈起普及度的问题,郎中很有感触,普及急救知识让更多人学会自救而不是傻等郎中的确更为重要。

像来福那样下意识按压腹部积水的行为已经值得称赞了,若能了解得更多一点,就会有更多生命被挽救回来。

若这件事做成了,不知造福多少人……

郎中突然有点热血上头,若是多花点心思和时间推广一些简易的急救法,久而久之,总会产生点效果吧。

最后,郎中喃喃自语着离去。

第二天大少爷就完好无损地回到了自己院子,再一次证明了他强健到神奇的生命力。

闹出这么大动静,结果依然没事人一样,该看书看书,该种花种花,与往常并无分别。问到“圆圆”,听说死了,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可毛顺觉得大少爷还是有点不一样了。说不出来的一种感觉。比如偶尔会露出没见过的神情,特别陌生。

关于落水的事,大少爷神神秘秘地小声对毛顺说,他看到一只浑身白毛的绿藻球对他招手,他就跟过去了,走过了小路,爬到了石头上,进到了水里。然后,不见了。

浑身白毛的绿藻球是什么……

“我以前也见过的。”大少爷如是说。却没说以前是多久以前。

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至于圆圆,庄家给了其母——也就是那个妇人——一笔非常可观的抚恤银子,外加一个护主而死的名头,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后来,又新来一个圆脸丫鬟,跟圆圆还有点像。不过大少爷说:没有圆圆圆,你就叫方方吧。

于是,这个院子走了一个圆圆,来了一个方方。

之后的日子更加平淡如水。庄老爷又亲自来看过几次,那几次大少爷的状态都还不错,有一回甚至开口叫了“爹”,把庄老爷惊得半天没反应过来。

这都多久没听过这声爹了,庄老爷深感安慰,赞毛顺看顾得好,又赏了许多东西。其实好不好的他已经觉得不重要了,就算白白养着他又不是养不起。次子优秀,幼子又乖巧,他根本不缺儿子。

从落水那天的反应看,老太太也不是全然不在意这个孙子,只是之后却依然没来过。不过偶尔会遣仆妇过来送点补身之物,比较之前的不闻不问,算是给了家中下人一个信号,那就是大少爷依然受重视,不能再疏忽怠慢了。自此,院子周边的巡逻更加频繁。

两个月一到,师父就相当守约地来了。而且不是偷偷地来,是正大光明从庄家大门口走进来的。

直接跟庄老爷表明身份,并出示了集贤山的“地契”证明。然后坦白说自己徒弟来此体验凡俗生活,时间到了要回去了。

坦荡,简洁,全然不顾庄老爷当时五彩缤纷的脸色。

于是,毛顺就这么顺顺当当跟着师父回了集贤山,完全没机会实施他策划了许久的偷跑计划。当然,也没来得及跟大少爷好好告个别。

师父的行事总是这么雷厉风行,不近人情。在那个院子呆了近两个月,怎么会没有感情,居然告别都不让他做。不知道大少爷会不会和叫错了圆圆一样,习惯性叫阿毛却没人应而黯然神伤呢?正常行止时候的大少爷是可能有这样反应的。

然而,没伤感几天,毛顺就在集贤山“重逢”了大少爷。

……

庄家走了兰芝堡主的关系,把大少爷送入了集贤山,并得到堡主应允,在山脚建了座别院,以安置下人及衣食用度,还声明了只要是集贤山上之人,皆可随意使唤这些人,若有别的要求,也尽可吩咐庄家去做。

这可真是全方位的讨好。

当然,庄老爷另外还送来一箱子金条——凡人拿不出灵石之类,金子倒也不是毫无用处。

“……闹了两天实在没办法,又不敢妄求仙师重新将弟子送回来,因而只能厚颜将小儿送来仙山,还望仙师可怜我儿神志不清,收留一段时日。万分惭愧,拜谢。”

庄老爷这封短笺实在令人一言难尽。

驰英不留情面地嘲讽起来:“想得倒美,我们这儿什么地方,竟是谁想来就能来的了?真那么好拜,还不早就人满为患了!一段时日是多久,是不是赖着就不走了?真是奸诈,居然还能攀上堡主!”

转而又笑毛顺:“真没想到你这小子这么讨人喜欢啊~啧啧,啧啧~”

够了啊,还“啧啧”!

不过这次却连师父都神色复杂了,虽然什么都没说,毛顺却又觉得什么都说了。正好驰英还翻译了出来:

“阿垣肯定在腹诽,怎么你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带回来小尾巴呢。”

向垣:“……”

其实不怪他们这么想,毛顺自己也觉得不对劲。何况,他带的小尾巴何止一个两个。不管体内,还是体外,自己还真是吸引了不少“东西”。

再多一个庄天麟也不算多了,况且毛顺发现,庄天麟对大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每日呆在药圃里,对毛顺反而没了依赖。而大根看起来也不讨厌庄天麟的亲近。

这情形也不知是好是坏。

小树和大根自他回来之后,便被叶大仙放了出来。跟师父做了报备,就成为了集贤山的正式居民。居所就在药圃里。

大根很喜欢药圃的味道,就满意地住下了。小树则扎根在了竹林边上,成为了一棵普通的小树苗。不过因为集贤山的特殊环境,倒是没多久就往上拔高了几丈,细细直直几乎被冲天不见顶的宵竹同化。

作者有话要说:存、存稿快没了,牙白……明天见(?)

多了好几个收藏啊,谢谢你们。

要是能留言给我看看就更好了。

☆、二十七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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