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异世大冒险+番外(158)
换句话说,重合区对他们来说很安全。
果如石柳预料的那样,他们一路上升大概过了一天一夜时间就到了顶部出口,顺利得很。
“小友啊,你果真气运惊人,几年不见这是越发明显了!不过,也不能太过掉以轻心,重合时间有限,不知何时就会结束,我们还是赶紧走。”
“等等!前辈!那阿黄怎么办?不是说他有可能在幻身域中?”
“这倒不用担心,重合区既然出现,那之前在幻身域中的任何人此时也肯定已经通过,我们立马动身进浮云幻境,也许还能赶上。哪怕已经上了浮空岛,我在岛上也有认识的朋友,总不会什么都探听不到。”
这几句安抚倒是真有用,而且毛顺想起阿黄是云甲龙,浮空岛是他的地盘,应该会更有利吧?
庄天麟从听到天道那句话起就沉默不言,虽然看起来和平时一样,毛顺还是有点不放心他的状态,不由自主就拉着他在身边,寸步不离。
而且,庄天麟几次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更是弄得他七想八想各种脑补。
浮云幻境,由上古藏宝秘境演化而来。虽然如今内里早已没了宝器珍物,但依然让人目眩神迷。
这里对毛顺来说也是传说中的神奇之地。
直到他们落脚在一片看似水波荡漾却坚实的地面上之时,他还有点晕晕乎乎。想当初在苦雨谷听梅二说起一点他就非常向往,什么任何活物通过浮云幻境都会改头换面——也许没那么夸张——他对这点真的超级好奇。
水波地,流云天,一望无际芳草甸。清凌凌,浅蓝蓝,满目旷野碧色闲。
毛顺很没见识地张着嘴巴,到处看个不停。尽管一路都是差不多的景色,他却还是看痴了。
“清醒点!浮云幻境里并不如之前那么安全。”
被石柳一提醒,三个人一起打了个激灵。毛顺和乜乜小花互觑,各自暗笑。
土包子都长得差不多,但土包子的反面却各有各的风姿。
比如庄天麟一派潇洒,目不斜视,疾走在低矮的草木间,带点不自知的不羁感。而石柳前辈则一手牵着桃桃,一手背在身后,脚不沾地低飞着,温情和优雅并存。
忽略目的和真实情况,他们这样一行看起来就和春游差不多,而且父女,兄弟,朋友,各个关系一目了然。
不对,乜乜紧赶慢赶地跟在庄天麟身边,兀自殷勤又羞涩,这状态在毛顺看来,却不知该如何定义他们的关系。
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他赶紧跟上去,赶得急了踉跄间擦到庄天麟的袖子,手腕却被一把抓住。
骨节分明的手指慢慢滑下,顺着腕骨,握住了他的手。
快走吧,别丢了。
他仿佛听到庄天麟这么说着。但看其嘴角扬起的小小弧度,又好像什么也没说。
风吹起额间发,鼻尖嗅到青草香,后头还跟着喘气如牛大呼小叫的小伙伴。
啊,真是青春好时光。
毛顺紧了紧两人相握的手,不由笑着眯起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
☆、一百二十九 浮云幻境
刚入浮云幻境,所见与外面的世界差不多,只不过环境更美,也更梦幻。但场景时不时发生转变,让人分不清哪部分是真哪部分是假。就如小花就踩空过,明明刚踏上坡顶,却直直往下掉,崴了脚才发现小山坡变成了一个大圆坑。
这样的小状况出现了几次,毛顺他们就不再走地面,开始御空飞行。踏燕壶在重合区消耗太大,被石柳收了起来,所有人便坐上了庄天麟和毛顺的飞行法器。
一辆小电驴,一把飞剑,双双在碧色空旷的大平原上飞了许久,不断穿越过无数光怪陆离的景象,直到石柳突然出声:
“等一下。”
他们一直在朝石柳指的某个方向飞,浮云幻境里不分东西南北,石柳说的也只是个大概方位。出口的大概方位。
“我上一次去浮空岛是十年前,没有走幻身域,而是和友人一起走的攀天藤,从攀天藤进入浮云幻境时碰到两场夺宝争斗。修仙求道者,向来少管他人闲事,我与友人本也打算直接从出口走了,但那两场争斗不止,周围便始终是大漠狂沙,龙挂四起之象,别说方向,连前进一步都难,所以不得不前去调停。”
“然后呢?”乜乜最耐不住性子。
石柳不紧不慢又道:“幸亏那些人修为不高,只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所以我们还制得住。我还记得,当中有个戴面具的少年,身法外形都相当显眼,后来才知他是浮空岛正阳宫的人,便是如今令人胆寒的笑面军头领——莫笑。”
莫笑。
亏得毛顺如今的脑子能轻易记住很多东西,就算是几年前的印象,现在依然还有残留。
又一个苦雨谷中有过短暂接触的“故人”。不知石前辈铺垫这么多到底想说什么。
他们此时在一大片如梦似幻的缤纷花海中停滞着。难得,那些花非常真,不仅有色,也有味,毛顺被花香勾得走了一下神,再听,石柳仍未说到关键处。
“莫笑当年还是个半大小子,虽然初入灵士期,但以他的年纪已相当难得,被友人训斥了一番,态度倒还乖顺。其实我这老友平时也不是好说教之人,只是当时急着赶路,被那么一耽搁就躁了。争斗停止,四周果然就恢复了平静,在确定了出口的落镜潭位置后,我们就准备继续赶路,也不管那些人是否还要继续打。可——”
来了,终于讲到重点了。
“可,那个莫笑竟跟了上来,还缠上了老友,说什么代他们宫主请他去正阳宫作客,老友不耐烦理他,他就来缠我,还硬塞给我一件东西,说是信物,无论何时去正阳宫只要给他们看这件信物,就能畅通无阻。”
说着,石柳摸了摸右手食指指根部位,那里很快从无到有显现出一枚玉色指环。一条鱼首尾相衔的普通造型,却掩不住其上隐隐泛出的宝物光华。看着像是储物类宝具。
果然,石柳将指环转了转,随后手上就出现了……一双竹筷?还是年份足够长的墨色宵竹制成。
由于在集贤山时每天都被各种各样的宵竹包围着,毛顺对这种竹子的材质很熟。
“没错,这双筷子就是由宵竹制成,不过用的是一千五百年前的古种宵竹。没有名字,莫笑直接就叫它筷子,说是宫主很喜欢的一双筷子,平时只在为伴宠拣饵食时才会用,后来那只伴宠死了,宫主就将它给了莫笑。啊,我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么件玩意儿呢,因为,它原本一直是红色的——直到刚刚为止。”
嗯?红还是黑有什么关系?
“这双筷子其实有个名字,叫做朱成墨,这世上大概没几人知道,这也是古蛮大师的遗作之一,是件超品法器,只不过因为有个小瑕疵而蒙尘。当年的莫笑太小,大概不懂其珍贵之处,就那么冒冒然给了我,而我恰好知道怎么弥补其上缺口。告诉你们也无妨,多年前,古蛮大师算是我的半个恩师,详细就不说了,总之我将这件朱成墨的瑕疵补足了,所以只要条件满足,它就会发挥它本来的作用,那便是——”
毛顺和乜乜如出一辙的好奇表情似乎取悦了石柳,他又顿了顿,直到毛顺感觉一口气憋得快上不来才继续道:
“便是:当它由红变黑时,就证明内中蕴含能量达到了饱和。”
“……”
“……”
有听没有懂怎么办?
毛顺转向庄天麟,却看到另一张相似茫然的脸。
铺垫了这么久,石柳终于不再卖关子,直接甩出一句:“我可能要突破了,拜托你们为我护法。”
朱成墨的最大作用就体现在修为助推上。原来它本就是一件天然储能法器,只因为有瑕疵才没有被人发现真正用法。石柳贴身蕴养它近十年,终于等到其灵能储备饱和的时候。若现在不吸取,能量会日渐消散,直到流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