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穿梭(64)
说起外表,她多少也算个小家碧玉,五官清秀,身材苗条纤细,跟李屠户的膀大腰圆完全不是一回事。如果光看脸,忘掉她是李宝花,是李屠户的女儿,就算没有一家有女百家求的盛景,估计也会有些许少年慕艾。
但如今,说什么都晚了。不少人背地里嘲笑李屠户是个绝户头,当初不愿意纳小的生儿子,现在连唯一的女儿都要砸手里了。
李屠户虽然也愁的很,但他一点也不后悔。不纳小的不后悔,教女儿学杀猪也不后悔。
他与李赵氏成亲以前只有一个瞎了眼的老子娘,跟李赵氏成亲以后,李赵氏尽心尽力地伺候他娘,让他娘过了几年好日子。毫不客气的说,他娘去世之后,李赵氏就是他的心肝肺,他哪里舍得她受半点委屈。两人这么多年没有儿子,只能说没有那个缘分,强求不得,不然即便跟别的女人有了儿子他也不会高兴半分。
说起教女儿杀猪,为的什么?不就是因为家里没有兄弟撑腰,想着以后就算哪天他和婆娘不在了,也没人敢欺负她吗?女娃凶悍一点怎么了?不凶悍点不就要被臭男人欺负了吗?那些不敢娶他女儿的男人都是软骨头,他还瞧不上咧!
至于招赘,李屠户自己就是男人,他还不了解男人吗?那些愿意做上门女婿的,有几个是好东西?一百个里头,九十个是软骨头,一点卵用没有,剩下九个满肚子花花肠子,心思不正,最后一个好的却是百里挑一,千里难寻。
所以他是不会招赘的,他相信这天下间总会有男子明白他的良苦用心,总会有好男人在等着他闺女,他闺女才不是嫁不出去,只是暂时还没有瞧得上眼的。反正家里不缺吃不缺穿,他宁愿这样养着她,也不能将她草草嫁了,不然这辈子还有什么指望可言?
李屠户把这些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跟老婆孩子说明白,一家三口一条心,期待着不定哪天就能碰到李宝花的金玉良缘呢!
当然不是没有人打着李屠户家钱财的主意来求娶李宝花的,但最终敌不过李屠户的火眼晶晶,败退而去。
后来人人都知道,李屠户嫁女儿,生的第一个儿子要姓李,继承李屠户这支,和孩子爹娘那边没有半点关系,以后李家的钱财都归李屠户这个外孙子。
李屠户和李赵氏故去后,即便是李宝花夫妻两也不能对这个儿子有任何要求,总之,李家是一家,李宝花的夫家是另一家,两家最多当亲戚走动,再多的就不成了。
这条件一提出来,那些冲着李家财产来的人彻底没了踪影,想到李屠户竟然要唯一的女儿学杀猪,八成对李宝花也没几分爱女之心,所以他提的要求必定是真的。
如此一来,李宝花还有什么娶头?悍妇一个,钱财没有,他图什么?难道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是专门为李家生孩子传宗接代的?
就这样,李宝花的终身大事拖了一年又一年,把李宝花硬生生地拖到了二十岁。在这个女子普遍十五六岁定亲结婚的年代,二十岁没嫁人的老姑娘是何种概念?
李屠户和李赵氏就算知道其中的道理,也忍不住背着闺女着急起来。
可是着急有什么用?那一家三口盼着的可心的闺女婿就没出现,难不成这时候再把闺女随随便便嫁了?
不能吧!
第94章
方立安与李宝花因为市井传言的缘故,相互之间对彼此可谓是“久仰大名”。但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相识,还是因为一头野猪。
彼时,方立安在傻爹的帮助下抓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头野猪,便跟傻爹一起把野猪拖到集市上卖。这在大家伙儿眼中多多少少也算个罕见玩意儿,于是看热闹的人很快将他们的摊子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
李屠户家的猪肉铺常年给镇上的几个大户提供猪肉,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大户之一的钱家就想让李屠户帮忙留意下野猪肉,价钱自然好商量。李屠户觉得不过是件顺手的事,便随口答应了,想到镇上的野味基本上都来自沂源山,因此只要盯紧猎户就行了。今天一听说猎户带了野猪来,便让李宝花把猎户父女俩请到猪肉铺,而他自己则是去通知钱家的管事。
方立安听说有人要整猪,还是早早让人留意的,想来价钱上肯定不会亏了他们,便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了。李宝花见她干脆利索,三分眼缘立马成了五分喜欢,觉得这小女娃性子跟她很像,都是简单爽快的人,半点不拖泥带水。
去猪肉铺的路上,一大一小相谈甚欢,聊得热火朝天,只方大勇一个人推着独轮车跟在后头,像个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三方齐聚,钱家的管事看到新鲜的野猪觉得自个儿在老爷夫人面前少不得要被夸奖办事得力,于是很大方地给了五两银子。
傻爹以前猎到的野猪,从来都是放在集市上零卖的,他为人憨厚老实,又十分好说话,一只野猪零零散散下来只能卖到二两银子出头。
这回在李屠户的介绍下,不仅一下子出手了一只整猪,省了不少事,还让他们父女俩赚了个盆满钵满。这让他对李屠户充满了感激,觉得多少应该给人家包个红封意思一下,但父女俩下山时身上只装了几个铜板,并没有多余的零钱,便只好口头上跟李屠户道了谢,想着下次下山时再送点东西过来。
一来二去的,方立安就跟李宝花好上了。每次下山卖猎物,记下傻爹摆摊的位置后就直奔猪肉铺,一天到晚“李姐姐长李姐姐短”地跟在人家屁股后头,小嘴甜的不得了。
李宝花也特别喜欢她,觉得这个小女娃性格好,心地也好,不像别人家的小姑娘喜欢无病呻吟。每次经过她旁边,总要装模作样来上一句:“呀~这是什么味道,臭死了,好难闻~”然后便用帕子捂住鼻子,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一双黑亮的眸子饱含怨念地凝望着她,似在控诉:你身上的味儿怎么这么重!有的演上瘾了,还会依次来个恍然大悟、不屑一顾、甩手而去,大意是:怪不得到现在都嫁不出去,活该做个老姑娘,哼~
都是姑娘家家的,李宝花才懒得同她们计较,只当没看见就算了。
这种情况,方立安跟李宝花一起时,在猪肉铺门口碰到过好几次,一开始也和她一样,不去理会。可是总有些不开眼的人喜欢得寸进尺,有一回方立安实在没忍住,手里一个菜刀甩出去,把小姑娘手里的帕子直接钉在了地上。
那小姑娘吓得腿都软了,当场瘫坐在地,整个人抖得跟筛子一样。方立安这才假模假样地跑上前,慌里慌张道:“哎呀,都怪我,手太滑,你没事吧?”
一边扶人家起来,一边拔地上的刀,叹气道:“这手绢真漂亮,可惜了,破了个大洞。”说着,还把破手绢展示给人家看,手里的刀也跟着挥舞个不停,把人家姑娘吓得连帕子也不要了,逃命似的跑了,方立安还假惺惺地拿着刀跟在后头追着喊道,“大姐,你别跑啊,我还没赔你的帕子嘞。”
等她回到猪肉铺,只见李宝花虾着腰抱着肚子,眼泪都笑出来了。方立安一脸无辜道:“李姐姐,你怎么了?什么事这么好笑?”
李宝花又笑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捧着她的小胖脸揉搓道:“妞妞,你怎么这么好,这么可爱,姐姐越来越稀罕你了!”说完,还感叹道,“你要是我亲妹妹就好了!”
方立安内心OS:不!不!不!不要做你亲妹妹!亲闺女要不要?白捡的!为了给傻爹找个好媳妇儿,她也是够拼的!(李宝花:我把你当妹子,你却想喊我娘?)
“你那菜刀怎么使的,好生厉害!我杀了这么多年的猪,也没练出你这出神入化的手艺。”李宝花真心佩服道,不仅是她,就是她爹估计也不行。
“那当然,我爹爹教我的。”方立安开启无脑夸爹模式,“我爹可厉害了,他不仅飞的一手好刀,还会拉弓射箭,只要他想,没有他射不中的!我才跟我爹学了两年就这么厉害了,我爹有多厉害就更不用说了!”
“妞妞,这个能教我吗?”话音刚落,李宝花就后悔了,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是靠手艺吃饭的,就连他们家的杀猪活儿都不会轻易教给别人,她怎么能问出这种话,真是太不知道好歹了,于是慌忙改口道,“我闹着玩的,你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