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穿梭(335)
方立安知道蠢猫一直跟着自己,他不甚在意,并不担心对方碍事,或者惊走他的猎物。
要知道狞猫的藏身本领是很厉害的,是上辈子还是上上辈子,记不清是哪辈子,反正他去肯尼亚和博茨瓦纳等国家猎游时,遇到许多其他动物,但是看到狞猫的机会却少之又少。不是因为它们稀少,而是因为它们隐藏的好。
在方立安的印象中,狞猫一般在出生后16-18月性成熟,在此之前,12个月大的时候开始独闯天下。所以,后面那只狞猫八成跟他一样,还是个未成年幼崽。
——
方立安这一走就是三个小时,他的耐力非常好,根本不需要休息,身后的狞猫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跟着,但从对方越走越慢的步伐就能看出来——猫累了。
方立安没停,累了就别跟,又不是他家猫主子,他才不迁就。直到又走了几步,发现一只黑毛小野猪吭哧吭哧在林间觅食……
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他今天的运气非常不错。
香喷喷的碳烤乳猪,他来了~
小野猪头埋得很低,不知道在吃什么,总之吃的非常欢实,并没有发现已经想好如何烹饪它的狡猾猎人。
方立安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几乎在发现小野猪的瞬间就举起了长矛,蓄力、投掷,一气呵成。
小野猪发出惨叫的瞬间,第二支长矛已经在路上,小野猪吃痛,慌不择路地横冲直撞。
方立安快步上前,眼疾手快地攥住两支长矛的末端,不顾小野猪的垂死挣扎,叉着它往来时的路走。
这是他的习惯,在已经勘测过的安全地带进食。
身后的狞猫依旧叼着叽咕鸟,好似看呆了,方立安回过头来,恰好与它四目相对。
一瞬间,狞猫四只僵直,全身猫毛炸立,背部高高拱起,嘴巴张大,发出一种似猫非猫、似鸟非鸟的尖叫。
嘴巴里的叽咕鸟应声而落。
方立安面无表情地瞟了它一眼。
难吃的猫,谁稀罕。
吃了变蠢算谁的。
经过狞猫的身边,方立安脚步不停,来到之前路过的草地,放下猎物,捡木柴,准备生火。
木柴燃起,小野猪还没死透,挣扎的厉害,方立安取出怀里的石刀,对着它的脖子割去。
石刀只是一般锋利,对付野鸡不是问题,碰上带毛猪就变得十分考验耐心。
方立安来来回回磨了大约两三分钟,小野猪的皮裂了个口子,再往里去半公分,割破气管,这片草地终于安静下来。
小野猪比野鸡难处理的多,光血量就是野鸡的五六倍。
猪血虽然能吃,但吃起来十分麻烦,方立安直接给放了。担心血腥味会也引来猛兽,于是全部流在他挖的坑里,连着胃、大肠、小肠一并埋了。猪皮剥了放到一边,留着以后用。
做完这些,剩下的工作就是烤了,方立安把野猪串在粗壮的树枝上,前后用石头担起来,放在火堆上。猪心、猪肝、猪腰是单独烤的,熟得快。
等待的过程中,方立安又去附近扯了几根攀树藤藤条,准备把吃不完的野猪捆上,晚上再吃一顿。
野猪瘦肉居多,自然不如后世的小乳猪来的肥嫩,更何况没有任何作料,味道只能算一般,不过肯定比躲在石头后面偷看的蠢猫好吃。
方立安装作不经意地往石头的方向掠了一眼,猫头缩了回去,露出尖尖的耳朵和细长的耳毛。
看着跟猫脸一般长的猫耳朵,方立安叹了口气,这绝对是他见到过的最蠢的狞猫,没有之一。
看在它蠢的可爱的份上,方立安切了个半生不熟的猪蹄丢了过去。
狞猫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到,尖叫着一跃三丈远,冲着猪蹄龇牙咧嘴,威慑力十足。
方立安翻了个白眼,不去看它那蠢样,又切下一只猪蹄,放在火堆上仔细翻烤。已经吃了猪心猪肝猪腰,等再把这只猪蹄吃了,他就继续出发。
发现不明武器其实是非常好吃的食物后,狞猫开始大快朵颐。要知道,野猪肉对于平时不是吃鸟,就是吃鸟毛的它来说,堪称美味。
等它吃完一整只猪蹄,方立安那边还没烤好,然后就见蠢猫回到石头后面,把叼了一上午的叽咕鸟重新叼在嘴里。
方立安靠着火堆,它不敢走的太近,慢吞吞地一步一步地往前挪着,像是试探火堆是否具有危险。
距离火堆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它怎么也不敢再进一步,头一甩,牙齿一松,把叽咕鸟丢了过去,傲娇地表情,像是在表达感谢。
方立安斜了眼它的谢礼,上面全是蠢猫的口水,简直不堪入目。把目光转移到自家的新鲜小野猪上,洗洗眼。
狞猫见他一动不动,有些着急,又靠近两步,走到叽咕鸟跟前,把鸟尸往方立安的方向拨了拨。
方立安:呵呵,并不想要。
还有,猫崽,你是不是忘了什么,这只叽咕鸟还是我送给你的。
见“无毛怪”不为所动,狞猫气急,两爪刨地,发出尖利的叫声。
方立安不再逗它,惹急了给自己一爪子就不好了,他抽了根燃烧的树枝出来,冲着蠢猫挥了挥。
走开。
第329章
方立安至今还没见过不怕火的动物,狞猫自然也不例外。
他控制着距离,确保火星子不会溅到狞猫身上,如此,后者还是被吓的一蹦三尺高,猫步都不会了,惊慌失措的像个走路同手同脚的糙汉子。
方立安恶劣的哈哈大笑,显然,欺负了猫,心情倍儿好。
笑声让狞猫从惊恐不安的状态中脱离,恼羞成怒之下,夹着尾巴仓皇而逃,连叽咕鸟都不要了。
方立安把剩下的火熄了个一干二净,捆起他的小野猪,绑在长矛的柄端,挑在肩上离开。没走多久就发现,那只狞猫又跟了上来。他装作没看见,全当自己多了条尾巴。
随着下午碰到的动物越来越多,方立安觉得自己距离水源不远了。果然,不等天色偏暗,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出现在他面前。
溪水清澈见底,有一群梅花鹿在溪边饮水打闹。
方立安正要踏出林子,就见小溪对岸一只橘黄色的身影猛地窜出,扑向鹿群中最为壮硕的梅花鹿。他收回脚,悄然爬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五春花树上,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默默观察丛林之王捕猎的精彩瞬间。
不错,这只橘黄色的身影正是一只身长将近两米的老虎。从身姿体态来看,老虎还未成年,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了。
老虎VS梅花鹿,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单方面狩猎,必将以一只梅花鹿的牺牲而告终。
毕竟像老虎这样的猛兽,除了寒冷的冬天,平日里是不会屯粮的,这源自于它们对新鲜食物的偏好和对自身强悍实力的自信。
因此,从老虎扑出来,到它尖利的牙齿穿透梅花鹿的脖颈,这场毫无悬念的狩猎仅维持了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方立安紧紧地抱着粗壮的枝干,试图抑制住那股来自血液深处的兴奋与恐惧。
是的,他认出来了,这只老虎就是他梦里的老虎,就是原主记忆中的老虎,就是那只对着他们张开血盆大口,然后将他们一口一口吃掉的老虎。
虽然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它左边耳朵尖上缺的口子足以说明他没认错。
方立安死死地抱紧树枝,紧张纷乱的情绪让他的四肢从止不住的颤抖,到僵硬,到麻木,到抽搐。然而,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直到老虎拖着死透了的梅花鹿离开溪边,橘黄色的身影没入对面的林子。
强敌离开,方立安松了口气,精神得以放松,但因为之前太过紧张而感到手软腿麻。
确定周围不再有危险,他没有急着从树上下去,反而像面条一样挂在树上,四肢随风轻荡。
突然觉得好累,想当一条没有梦想没有脑子的咸鱼,在恒温房里喝奶茶,看肥皂剧……
方立安胡乱地想着,不由自主地怀念起21世纪的生活,后悔没有趁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多浪几天。
正想着,胳膊上的某寸皮肤忽然变得酥酥麻麻,还有点痒。他低头瞧了过去。
你妹哦,竟然是洋辣子。
这个时节怎么会有洋辣子?
方立安顾不得细想这个问题,将洋辣子甩掉,找来细长的树枝将掉落在地上的洋辣子挑破,挑出它身体里的绿色经脉,再用较粗的树枝将经脉捣碎,敷在被蜇的地方,很快就不疼不痒了,奇迹般地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