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74)
深吸一口气,他终于斟酌着开口:“甄……姑娘。”
哪怕那个名字已在心里念了千百遍,出口的仍旧是这略显客气疏离的称呼。
甄珠看着他,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看着她的模样,方朝清微笑,缓声道:“你……对名利有多大的渴望?若是能够快速地得到名利,但会因此付出一些东西,你——愿意么?”
甄珠睁大眼,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付出一些东西?比如?”
方朝清:“比如,一定的自由,和一定的风险。”
甄珠托着腮思索,半晌,忽然狡黠地朝他一笑:“方老板,你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方朝清一愣,随即苦笑。
“嗯。”他点点头,再次斟酌着开口。
“其实……是昨日有一位京城来的客人,向我打听‘风月庵主人’,想要——请‘他’去京城,为一位贵人画像。”他顿了顿,补充道,“那位贵人权势极大,若是你答应的话,与你的名声是很有益处的。但——权贵之地是非也多,你若去了,恐怕行动便要受限,且暴露身份的话——你会有许多风险。”
说完,他抬眼看她:“我来,便是想问你,你——想去么?”
贵人?京城?画像?
甄珠继续托着腮,敛眉细思,忽然眨了眨眼:“那位贵人的要求,可以拒绝么?是皇亲国戚?还是——”
她伸出手指,指了指天:“——这位?”
专程跑来洛城请她去画像,还让方朝清说出对她的名声很有益处的话,那么必然不会是一般的权贵,说不定便是什么王子公主,甚至皇帝也不是不可能。
而如果对方是皇帝那种人物的话,也根本轮不到她说拒绝或者不拒绝吧?她还没天真地以为这是个自由平等的社会。
虽然如今她躲在方朝清背后,但如果她真的拒绝,对方岂不是把所有压力都加诸方朝清身上?
方朝清愣了下,没想到她如此敏锐。
虽然她所指的与他所指的不太相同,但也没什么区别了。皇帝尚幼,太后临朝,如今这个国家,说太后是天也不为过。
然而……很快,他收敛心思,摇了摇头,骗了她:“不,不是的,还不到那种程度。”
他微笑着:“拒绝当然可以,虽然的确会费些功夫,但也无非多费些口舌,被刁难一番,但对方也不是不讲理之人。”
“所以,只要你不想,便可以拒绝。”
他看着她,在“拒绝”两个字上下了重音,双眼好不躲闪地看着她,叫她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既然可以自由选择,那么……
是冒着失去自由的风险搏一个一步登天快速成名的机会,还是小富即安稳扎稳打继续用画一点点拼搏?
甄珠托着腮,只思考了一瞬间。
对她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根本不需要思考。
她抬起头,对方朝清笑:“我拒绝。”
她看着方朝清,双眼明亮。
方朝清也看着她。
“好。”
他说道。
既然她做出了选择,那么,接下来的狂风暴雨,就该他来面对了。
——
方朝清走后,甄珠的生活一如往常,只是方朝清临走前吩咐她最近都不用让下人去悦心堂送画了,说最近卖的画有些多了,要控制些数量,让市场再饥渴些。
又劝她无事最好不要出门,说最近为了选美人的事满城风雨,她虽然不在待选之列,但保不准有人浑水摸鱼。
甄珠觉得他这话说得有理,便乖乖听话窝在家里,每日画画,无聊了也只听萍儿说外面的趣事解闷。
唯一的好消息,便是她又收到了阿朗的信。
信上阿朗说,他的腿已经完全好了,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也能正常用脚腕发力,而且他如今得了提拔,已经入选了太师府的护卫队,据说表现好的话,便能被授官。
看到这里,甄珠自然是高兴的,只是,目光再往下瞥,看到信的末尾,便不由愣了一下。
信的末尾,阿朗说,他想接她去京城。
少年的措辞小心而谨慎,没有一丝强迫,还有一些小心翼翼,似乎是因为觉得自己如今还不够强大,甚至还没有官身,便有些不好意思,然而又克制不住思念她的心,所以贸贸然地开口,又小心翼翼地说不急在现在,等再过些时间,等他做了官,能够赚钱养她,能够保护她,那时再来也不迟。
厚厚的书信里,少年思念的心情透过一笔一划清晰地传达出来。
甄珠看了,有些窝心,却只是笑着摇头。
她也有些思念阿朗,思念当初两人相依为命的日子。
然而这并不足以让她改变自己如今的生活。
她不是阿朗的父母,更不是他的妻子,就像一个老友一样,分别了便分别了,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阿朗真的出息了,甚至位极人臣了,她都不会放弃自己的生活去京城找他。
哪怕他满腔真心地希望她去。
从分别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有了各自不相干的生活。他在京城,她在洛城,他以后会成亲生子,她依旧会逍遥自在,或许依旧保持着那份情谊,但既已分别,便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只是,想是如此想,对如今将她看得极重的少年来说,这样直白的话恐怕会伤到他吧。
甄珠阖上信纸,心里想着要怎样回信拒绝才不让少年伤心。
然而很快,这封信便似乎不必写了。
“姑娘,外面有个长得好奇怪的人找你!”萍儿蹬蹬地跑进来,“她说她是方什么清的妻子!”
第56章 初见
反应过来“方什么清的妻子”这几个字的含义之后,甄珠愣了一下,然后脑子转一圈,也完全想不出方朝清的妻子怎么会找上门。
想不出便不想,她对萍儿道:“请她进来吧。”
很快,甄珠便见到了崔珍娘。
萍儿说她是坐着马车,由丫鬟仆妇陪着来的,进来时,却只有崔珍娘一个。
她穿着得体的衣裳,脸上抹了淡淡的脂粉,行为举止无一处不是大家闺秀的楷模,只看打扮举止,几乎可以说赏心悦目了。
——只是要忽略她那瘦削地过分的身材,和丑陋到恐怖的脸。
与初次见面时是在灯火绰绰的河岸边不同,这次是在明朗的白日,对方又没有再蒙着面纱,甄珠很清楚地看到对面女子的容貌。
没有夜色的掩盖,没有面纱的遮拦,猛然看到那张语与其说丑陋不如说畸形的脸,甄珠也难免愣了一下。
但是,也只是愣了一下而已。
相比起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她的见识都更宽广,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也更多,无论什么长相、身材、癖好、肤色、性向,现代多元性社会的包容性是远远强于古代的,甄珠从小被教育不要以貌取人,留学欧洲后,所处的环境和圈层更是有着形形色色的怪人。
天性也好,后天的教育和环境熏陶也好,甄珠能够冷静理智地以平常心看待任何与自己不同的人,不会随便置喙、评价和好奇他人。
包容他人与自己的不同,不以异样的眼光审视他人,这也是甄珠的认知里,为人处世最基本的礼仪。
所以,一瞬间的怔愣过之后,她的目光和神色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不带一丝异样,没有恐惧,没有厌恶,没有好奇,更没有看似善良却最刺痛人心的怜悯和同情。
她看着对方,就像看着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的人。
甄珠看着崔珍娘的时候,崔珍娘也在看着她。
哪怕已经从崔大口中得知这个女子的许多信息,得知她有着无比的美貌,真正见到时,崔珍娘仍旧忍不住晃神了。
眼前的女子穿着家常的衣衫,头发松松在后面扎成一束,浑身几乎毫无饰物,匀净白皙的面上更是未着脂粉,素面朝天地坦荡见人。
在崔珍娘所受的教育中,这样的装束打扮,用来见客可以说是相当失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