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20)
她把“甄珠”两字用拼音的方式念出来,却没解释拼音是什么。
她也没法解释,那可是一整套知识体系,她才没那耐心教古人拼音。
好在,方朝清点点头,并没有寻根问底,而是爽快地接受了她这个解释。
这反应让甄珠又笑眯了眼。
跟他相处就是愉快。有分寸,知进退,关键脑子还聪明,相处以来竟然还没发生过因时代不同产生的代沟问题,偶有他不能理解的,他就会认真听你解释,跟你探讨,理智冷静,处事有方,简直让她对古人的整体评价都上升了一个大台阶,并且检讨自己之前是不是潜意识地对古人有偏见。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对比,她也知道方朝清是特例。
古人未必没现代人聪明,但时代造就的烙印却足以让古人的观念乃至思考方式,与她这个现代人所习惯的一切产生无法跨越的鸿沟。
就比如何山,她从不试图跟他讲什么现代理念,进行什么思想和灵魂的交流。
过了签名标记这个小插曲,方朝清又说起对甄珠画作之后的规划。
“……物以稀为贵,这段时间你的画卖出去不少,按照你现在的名气来说,这个卖出的数量已经接近饱和了,再卖下去,固然依旧能够卖出,而且能够卖出高价,却不符合‘风月庵主人’孤僻不定、作画乃兴致使然的大家风范,是以我建议,这段时间暂停出售。你也不必急着画新图,静心揣摩画技和意蕴,相比较人物,你的写意工笔水准还是稍逊一筹,若是两者并驾齐驱,画作水准定然能更上一层楼,到时经过一段时间的空缺,定然有许多客人等着你的画,那时便是一幅卖出一百两,也不是没有可能。”
方朝清语调平稳,不疾不徐地侃侃而谈,虽然只穿着简单的素绸长衣,全身上下也无许多装饰,却莫名显得神清骨秀,气态盎然,任是谁见了,都得叹一声谁家公子翩翩。
明明与初见时是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穿戴,此时的方朝清却明显比初见时耀眼许多,仿佛蒙尘的明珠,一朝拂尘,光华满室。
耀眼地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甄珠看着他这般模样,听着听着眼便有些迷蒙,看着他的面孔出了神。
她的目光从来坦荡地不加掩饰,此时也显得有些太过直白,方朝清又不是瞎子,自然不会感受不到。
他话声落下,清咳了一声。
甄珠立马回过神来,只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笑嘻嘻地道:“好,就按你说的来,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这四个字一从她口中吐出,便让方朝清有些激动地颤抖了身体。
他笑着点头,身上明珠一般的光芒仿佛更盛了。
那光芒无关容貌,纯粹是人心底散发的自信,给人以无形的气场相加,因为自信的人总是更有吸引力。
说罢正事,方朝清又给甄珠分了银子。
往常他们几乎是一次交易一次结账,但合作久了,如今便是一月一结了,甄珠信任方朝清,方朝清也不扭捏,何况他手里银钱不多,就一个不怎么挣钱的悦心堂,想要给甄珠打响名声也是需要银钱周转的,所以也畅快地跟甄珠定下结款的方式,有时手头紧了,还会跟甄珠说拖后几天,两人也都没发生过矛盾。
这一次,方朝清便一次性结给甄珠数百两银子。
在这个时代来说,甄珠已经可以说是个小富婆了。
甄珠登时笑眯了眼,觉得选择跟方朝清合作真是再正确不过。
离开时,惯例是方朝清派了一个伙计送她,待送到柳树胡同,甄珠送走伙计,抱着沉甸甸的银子回到家,将银子随意地往床底一塞,“嘭”地一声就把自个儿整个摔床上了。
她用被子裹住脸,把脸憋地通红,眼睛憋地水润。
有妇之夫不可思,这是底线啊底线。
第16章 小白脸
甄珠走后,方朝清仔细地将她新送来的画稿收拾好,一张张小心地卷起,用鲜红的绸带扎起,再用绸布盖上,却不再放到柜台旁的书架上,而是放入了内室,他的私人书柜里。
这些图要押后一些时间再售出,奇货可居,待价而沽。
收拾到还剩最后一张时,他的目光并未香艳旖旎的图上停留片刻,反而久久地注视着右下角“ZZ”,那个代表了她名字的标记。
甄珠的春宫图无疑十分吸引人眼球,尤其让男人热血上涌,乃至爱不释手,方朝清也是正常男人,是以他也不例外,初次见时便有些失态,然而如今见多了,适应力强了,便能够面不改色地平静观看这撩人的画面,仿佛看一幅普通山水花鸟图一般。
但那个特殊的标记,他却总忍不住,每见一次,都要在心里描摹一遍。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其实,若他还能写的话,她的画配上他的字,才是最好的吧。
他定定地看着,忽然拿了一支笔,研墨,铺纸,拢起衣袖,悬起手腕,小心又小心地在纸上落墨。
却只写了一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
纸上只写了一个“风”字,方方正正,倒是规整,然而细看便能看出笔意并不连贯,执笔之人腕力不足,使得笔锋绵软无力,气势时断时续,最后写出的字,便只能称得上工整罢了。
甚至还不如甄珠的字。
方朝清抚着握笔的手腕,苦笑叹气。
往日不可追啊。
他将写了字的纸卷了,扔进纸篓,再不看一眼。
往日固然不可追,然来日却犹可待,他没了至亲,没了身份,没了功名,甚至连曾经惊艳士林的一手好字都没了,然而那又如何呢,日子总要过下去。他已经沉溺在过去太久,陷入泥沼般迟迟无法挣脱,然而现在,他又看到了希望。
他做过许多尝试,结果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将他本就所剩无几的信心一次又一次摧塌。但这次,他相信自己不会再失败。
暮色又起时,告别剩下的一个伙计,方朝清锁上悦心堂的门,沿着洛水左岸,信步朝上林坊的方宅走去。
暮色中的洛水烟波渺渺,河上船灯次第亮起,方朝清袖手信步,头颅不再如往日一般总是低垂着,而是微微扬起,露出皎月般白净的面庞。
他脸上带着安详适意的笑容,朦胧船灯照耀下,竟恍如神仙公子一般。
一艘靠近河岸的花船上,伶伎舒展着身姿和音喉招徕客人,一个正扭动着身姿的舞女忽见方朝清笑容,舞步为之一顿,旋即揪了发上珠花,用帕子包裹了,轻巧地扔到岸上。
却是正正扔在了方朝清怀中。
方朝清接了帕子,抬头就见舞女捂着嘴吃吃而笑,见他望过来,大胆地将身子往外伸,挥舞着雪白的玉臂:“公子,奴心悦您,愿自荐枕席,可否赏奴一宿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