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当个锦鲤O+番外(129)

作者:叫我胖大海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豪门世家 穿书 爽文 萌宠 关键字:主角:萧锦离、郑启巍 本文背景现代ABO,有信息素设定,不生子,有私设。萧锦离穿成了一条天价锦鲤。他想着当条鱼也不错,一条鱼就坐拥了游泳池那么大的鱼塘,每天还有新鲜的饲料,真香!本想混吃等死,直到他偶然发现自己穿进了那本总裁文里,而眼前这个眉目凌厉,气质阴沉的男人,正是文中不可一世的反派BOSS,最后被主角攻受推倒,下场凄凉。点击展开

“信你一回,走了。”

萧锦离怔然望着哥哥潇洒的背影,心里难受得厉害。

郑启巍似有所感地牵起他冰凉的手:“阿锦,大哥有大哥的理由,我们应该尊重他,支持他。”

萧锦离抬眼看他,眼中却没有焦距:“我们好不容易才团聚,我哥为什么还是要走?他为什么不把嫂子带过来,我们一起在这里生活不好吗?”

“阿锦,”郑启巍拥住了他,“如果是你,愿意带着我一起去你哥哥生活的地方吗?”

“我……”萧锦离陷入沉默。

是啊,他在这里已经扎了根,这里有他的事业,他的理想,还有他的爱情。

换成是他,他会选择放弃这一切吗?

很难。

所以他又有什么资格自私地要求哥哥为了他放弃那个世界的一切呢?

想通了的萧锦离长出口气,摸了摸手腕上的通讯仪。

郑启巍瞥见这块腕表,顿觉碍眼得很:“这是什么?”

“我哥送我的,好看吗?”萧锦离有些伤感。

郑启巍立刻点头:“特别好看。”

“啧,”萧锦离撇嘴,“你跟我哥的审美都扭曲了吗?”

郑启巍面不改色:“只要戴在你手上的,都好看。”

萧锦离忍不住笑了:“讲道理,你不这么瞎吹我还能勉强相信。”

“笑了就好。”郑启巍沉声道,“以后我会把你哥的宠爱一并给你。”

萧锦离缓缓点头:“我相信你,老公哥哥。”

郑启巍差点当场石更了!

……

第三期专访播出,也是这一系列专访的最后一期。

策划方大卖了一波情怀,从国难到第一批企业家的自我救赎和奉献,很是赚足了一大票眼泪。

为了保护杨女士,他们没有将萧锦离捐赠的那一批文物的来历完全公开,只用化名的方式,重现了当年的场景。

码头一别,阴阳相隔;为国捐躯,虽死犹生。

专访的最后,慷慨激昂的国歌响起,那些为文物回归做出杰出贡献的大佬名字一一在屏幕上涌现。

很多观众抱着看帅哥的心情打开视频,最后却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历史厚重,伟人不朽。无数人用汗水和鲜血换来今日的和平,文物回归只是那浓墨重彩中的一笔。

恰恰就是这一笔,串联起了许许多多感人肺腑的故事,串联起了整个中华的复兴。

专访最后,萧锦离站在国旗下宣誓。

他笔挺的身姿,像一把利剑,插在人心中最柔软的部位。让他们隐隐作痛的同时,又忍不住心潮澎湃。

自此,萧锦离形象大使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

他也一跃成为国民男神之一。

网友们纷纷表示,能如此慷慨捐出价值连城的文物,有钱不有钱的才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份气节。

这番言论成功逗笑了萧锦离:“这一届网友不太行,说谎都不打草稿的!”

彼时两人正在锦鲤有限公司宣传部,宣传部经理由蓝明担任。毕竟他上辈子多活了许多年,深知未来这些年的舆论走向。

郑启巍冲着萧锦离勾了勾唇,转头却对蓝明使了个眼色。

蓝明犹豫地询问萧锦离:“萧总,这要是发了,网上恐怕要炸锅。”

萧锦离一愣:“发什么?”

“您自己看吧。”

蓝明顶着郑启巍的瞪视,豁出去般把平板交给萧锦离。

上面有一段编辑好了的微博:“你们别惦记我了,我已经结婚了【配图】。”

配图是一张戴着结婚戒指的照片,和一件精致的喜服。

萧锦离讶然:“这件喜服不是我看中的那件吗?”

郑启巍连忙讨好道:“我答应过你要买下来就绝不会食言。”

萧锦离冲他笑了笑。

郑启巍回以一笑。

萧锦离猛地收回笑脸:“所以这是怎么回事?”

郑启巍心虚地搂过萧锦离的肩膀,试图用亲密的肢体触碰化解萧锦离的怒气,“惦记你的人太多了,我想让他们都闭嘴。”

“可是现在公布恋情……”

“我知道这对你不好,所以我只是告诉他们你结婚了,其他的一丁点都没透露。”郑启巍连忙道,随即小声嘟囔,“虽然可能会损失一些女友粉,但是留下来的都是铁粉啊!我就是帮你稍微过滤一下,不用太感谢我。”

萧锦离快笑抽了,神**过滤,你当粉丝是真的粉丝儿吗,还过滤,能过滤出粉来?

笑累了,萧锦离拍拍郑启巍的肩膀,正色道:“网友都是些口嗨狂魔,你看看就好,不要当真。”

郑启巍抿了抿唇,不说话。

萧锦离叹了口气,对蓝明说:“发吧。”

“锦离?”

“天大地大,老郑的快落最大。”萧锦离自己点击了发送键,微博发出去了。

底下会掀起什么腥风血雨,他已经不忍心看了。

犹记得从前流量小生官宣恋情,铁粉纷纷脱粉,粉转路路转黑。

他的名气虽然比不上那些流量明星,但好歹算得上是一届网红。正是他火的时候,可想而知爆出恋情会引起多大的反响。

不过,这都不重要。

反正他也不是当明星的料,就当烽火戏诸侯了,郑启巍高兴最重要。

当晚,萧锦离看到了那件喜服。

郑启巍怂恿他:“穿上试试?”

萧锦离早就对它一见钟情,当下不疑有他,迅速穿上了喜服。

郑启巍呼吸一窒,他早知道萧锦离穿上这件喜服会惹眼得很,却没想到现实比他想象中还要震撼一百倍。

他只觉得嘴里干渴得厉害,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

萧锦离刚扣上扣子,郑启巍的唇就贴了上来。

男人的味道将他重重包裹,手掌意味不明地探索着他的身体,重重浪潮将他们推向大床,顷刻颠覆。

“阿锦,穿着它。”

“低头看看,你是怎么把我吃下去的。”

“我爱你阿锦,老公爱你。”

萧锦离的手死死抓着郑启巍的肩膀,炙热的汗水顺着脸颊淌落。他的眼里一片水雾迷蒙,分不清是汗水还是舒服的泪水。

喜服湿透了,贴在萧锦离身上,他难受地唔咽了两声。

郑启巍便把它撕了,任它挂在萧锦离肩头,将落不落。

这一幕更让郑启巍血脉偾张。

大床晃了一夜,直到天蒙蒙亮才雨露初歇。

第110章 穿成锦鲤的第一百一十天

郑二经常会想起, 第一次见到宋彬彬时的场景。

男孩独自抱着膝盖, 坐在校门口的石墩旁发呆。身后是跟他小小身材极不协调的大书包, 把他压得摇摇欲坠。

那时候他就在犹豫,要不要帮他背一背书包, 哪怕就一会儿。

可惜他有自己的任务在身, 他必须护送主人上下学, 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帮他。

一连几天,他都会看到男孩坐在石墩上。有的时候在发呆,有的时候眼珠子则滴溜溜乱转, 时静时动,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他到底是什么样的性格。

机会很快就来了。

郑启巍告诉他,那就是宋家小少爷宋彬彬,也就是老大的弟弟。

老大是他的主人,那么宋彬彬就算他半个主人。

于是他向郑启巍提出,让他来接送小少爷上下学。

彼时, 还在上初中的郑启巍抿了抿唇,似有些苦涩:“他有人接。”

郑二让大哥顶了他一天的班, 陪着男孩等了许久,才看到来接他的人。那人西装革履,对待男孩却十分不耐烦, 甚至连男孩的手都不愿意牵。

郑二亲眼看着男孩眼中闪烁的星光黯淡下来,如同燃尽生命的萤火虫, 只剩一片荒凉。

第一次, 他有了除保护郑启巍之外的愿望。

郑二大多时候喜欢沉默, 钟爱书本的他,空余的时间除了读书之外,又多了一个爱好。

他开始找各种机会,假装不经意地从宋彬彬面前走过。

就这么走了一个学期。

迟钝的宋彬彬才发现了似乎有这么一个人,在寒假前的最后一天,在郑二又一次从他面前经过的时候,他出声问道:“你是我哥哥的保镖吗?”

男孩的声音软糯、温暖,几乎瞬间就击碎了他的心防。

郑二有四个兄弟,大哥眼里只有老五,老三老四成天只知道训练。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郑二感觉到很舒服,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无与伦比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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