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福宝小能手+番外(106)
沈月接过给小灰灰装挂包里,还系住口,不让她再出来,然后装着很随意的问:“听闻沈公子是在国外长大的,那跟随父母回来能适应国内的生活么?”
“我父母要回来报效祖国说这儿才是真正的家,那我自然得跟着回来。说实话,我开始来这儿还真是不适应,脏乱差,生活和环境都是落后的。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喜欢。我喜欢这儿人的热情,这儿食物的丰富美味,尤其喜欢这儿的女孩好看。”
沈安说到女孩好看的时候,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看着沈月。沈月装着不懂的端起水杯喝口水,又道:“高等知识分子在国外很受重视的,很敬佩沈公子父母这样的人才毅然决然的回来报效祖国。还听说沈公子智商超高,是物理方面的人才。”
“哈哈,人才不敢当,我是天才。”
“……呵呵,天才你好。”沈月眼角抽搐,怎么瞧沈安一脸桃花相,自大又轻狂的模样不像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地的信息有误,居然将末世的扭转赌注押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天才,你上次说你养了一条金毛。”
“对,我养了一条金毛,那可不单单是我的宠物,更准确的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来了兴趣:“这话怎么讲?”
沈公子拿起筷子给沈月夹了块排骨:“我们边吃边讲,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一顿饭吃完了,沈公子也将他和他那条金毛的故事讲的差不多了。
沈月总结之后就是:沈安之前不叫沈安,叫沈念国。之所以后来改名安字,是因为他活了这二十年当真不太平,简直就是磕磕绊绊小人生,栽栽楞愣全是坑。三岁掉泥坑差点溺死,五岁在泳池差点送命,七岁被毒蛇咬了,九岁被车撞了,十岁一场高烧又差点烧傻了。反正照沈安的话说,他活了这二十年,生死就经历个十几次。那小灾小难就更是不用说了。
难道天才得天妒,所以命运就要这般坎坷多磨难?
但是沈安又得意,有一次外出抓兔子,被野狼追的满山逃命,结果被一只流浪狗救了。那流浪狗异常凶悍,直接将野狼咬的哇哇叫,夹着尾巴逃跑了。沈安感激流浪狗就收养在身边,没曾想他的命运就从此发生了改变。三年了,这三年别说他生死没经历过,就是小磕小碰都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时候见见那神犬黄黄了。
这一段饭从开始的‘尴尬不友好’到后面‘相谈甚欢’。所以沈安送沈月回学校的路上,沈月和沈安约好了去去看黄黄的时间。
因为沈安栽栽楞愣的小人生,他家人特别帮他申请了住校外家里。这样就能每天回家,还能每天和黄黄玩一会儿。所以沈安送沈月到学校门口,两人道别。
沈月哼着小曲蹦蹦哒哒的进校门,就见林京墨单手插在裤袋,一脸难看的站在门里不远瞅着自己。那神情,就跟等着红杏出墙后回家的小媳妇似的。
“京墨哥哥,你在这儿站着干嘛啊。”沈月心有所感,脸上笑嘻嘻的去讨好:“是看天晚了,在等我么?”
“你还知道天晚了?”林京墨尽管极力压制的着火气,可一张嘴还是满满的酸味。
“京墨哥哥你生气啦?哎呀,我就是出去和朋友吃点饭,这不吃完就回来了么。”沈月扯着林京墨的袖子撒娇:“我也总不能不交际,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你什么时候和沈公子成朋友了?”林京墨的酸味更大了。
沈月心虚,笑的也更甜了:“我和沈安也不是朋友。是他又抢走了我的小灰灰,我去将小灰灰要回来。他非要请我吃饭,我也是盛情难却。毕竟……毕竟他也帮过我,我太不给面子也不好。”
林京墨见沈月不认错还满口的道理,便赌气黑着脸转身就走。
“京墨哥哥,京墨哥哥……”
沈月跺着脚喊,奈何林京墨就是铁了心的走不回头。这一幕可乐坏了在门口还没有离开的沈安。
哈哈,林京墨看似聪明人,却实打实的是个蠢货。你狠狠生气吧,你就走远远吧。你走远了,我才有机会。
但沈安的高兴不过三秒。之前还气呼呼走很远的林京墨突然就发癔症回头了,并且是跑着回来的,到沈月跟前一把攥住她的手拉着就走。他也不说话,也不给沈月好脸,但是拉着沈月的手却是很用力,很坚持。
一个面沉如铁,一个笑颜如花,你笑着,我听着,你闹着,我听着,两个人就这样在沈安的面前渐行渐远。
“这家伙是个异类,更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沈安在追女人这方面,第一次遇到了对手。
沈月也头疼,林京墨这个人长得帅,会疼人,会赚钱,哪儿都好,就是爱吃醋这一点让人有点吃不消。她去跟沈安吃了个饭,回头就被林京墨甩了好几天的脸子。想到明天礼拜天就要去沈安家见黄黄,她就开始犯愁。
“月月,明天礼拜天,我们这一起回家吧。”傍晚,林京墨到女生宿舍下找月月。
沈月为难的很:“京墨哥哥,我刚和珠珠约好今天晚上去她家住,明天和珠珠一起玩儿呢。若是早知道京墨哥哥约我回家,我就不答应珠珠了。”
林京墨的读心术又不合时宜的出现,从沈月的眼底看到一个信息:她在说谎。
心里闷闷的不舒服,自己对沈月从来都是坦白,但是沈月跟自己却从来都是藏着秘密。从最开始带着目的的接近,到身上功夫成谜,满肚子学问成谜,百科全书由来成谜,又到现在的说谎。
林京墨知道沈月对自己是真心的好,真心实意的好。但这个好是带着一层神秘面纱的,让他即使有读心术都看不透。而越是看不透,心里就越是不舒服。长期的不舒服积压在一起让林京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关系,我自己回去就好。你第一次去珠珠家做客别空手去,买点水果什么的。”林京墨说着就去口袋里掏钱。
沈月忙按住林京墨的手:“我有钱,不要京墨哥哥的钱。”
林京墨嘴唇紧抿一下后,默默的放下手。
沈月是真有钱,管家这么多年,她怎么也点自己的小钱钱。不要林京墨的钱也是觉得他兼职赚钱很辛苦,自己不舍得花。但是林京墨却不这么想。他辛苦赚钱就是要给沈月花的,沈月花自己的钱他才会觉得自己是有用的,她需要自己。可是沈月从来都是比男人还独立,能自己解决的事绝不找他,弄的他一点成就感安全感都没有。
沈月看林京墨转身离开,虽然林京墨的背影依然笔直,但是沈月怎么就觉得那笔直的背影里带着一抹失魂落魄呢?
骗人真不是一个好事,尤其骗的还是林京墨。但是自己这跟着系统做任务,做任务还是救一条狗,说出去谁信?特么说出来自己都不信。没法跟林京墨说实话,就只能看他失神而去。
珠珠之前很多次邀请沈月去她家玩儿,珠珠的家人也早就想见见程琳的传奇小姑子。之前沈月真是没时间,现在借她做挡箭牌了就正好去她家拜访一下。
林京墨离开学校,看到沈月跟珠珠正在街边水果摊买苹果和香蕉,沈月买了水果后,就和珠珠一起亲亲热热的走了。林京墨忽然想,是不是自己的读心术出错了?月月是真的去珠珠家了,根本就没和自己说谎话啊。
纠结,读心术到底是好使还是不好使了啊。
堂堂林大佬,如今都快被一个小丫头折磨傻了。
珠珠全名叫程明珠,爷爷程书山早年是一个读书人,看到外敌入侵,国家限于水深火热之中就毅然决然的弃笔从戎。从此南征北战,立下丰功伟绩。如今在军中任高职,住在部队大院一座很普通的二层小楼里。
程书山三个孩子,大儿子程斌,子承父业也在部队建功立业。现在和父亲还住一起。二儿子程昱是个工程师,造火车的,结婚就搬去单位分的福利房了。三姑娘程琳是一个新闻记者,结婚后也搬出去了。
程明珠是程斌的宝贝女儿,更是程书山的宝贝孙女。孙女带回了同学,还是姑娘的传奇小姑子,程书山本来晚上要出发去外地监督军演排练的,见沈月来家也不走了,改时间明早再走,要和闺女的小姑子好好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