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杂烩跑步时,沈博光低头和沈依依耳语,“依依,你今天真叫我刮目相看,你那一手过肩摔和谁学的?”
沈依依脸不红气不喘,撒谎不打草稿,“哦,我同学她妈妈教跆拳道,我去她家玩,她妈妈教我的。”
周圆圆妈妈确实是跆拳道教练,只不过从来没教过她。
接下来几乎十二班的人都这样问了沈依依,沈依依一律如此回答。
唯独陆胤霆经过她身边,没有好奇,还抛下一句话,“沈依依,谎话说多了,心慌不慌?”
哈哈,群架肯定打不起来的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大可可 27瓶;霜染花天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章 亲爱的
糟糕,她刚才只顾着在众男生面前立威,完全忘了陆胤霆的存在。
得意忘形的后果很感人,因为她之所以会过肩摔,还是这位前男友教的。
在他那栋价值千亿的别墅里,她被他过肩摔不下百次,且每次都被他嘲讽,“没吃饭?”
怎么办?!
沈依依此刻真的被陆胤霆说中,心慌,非常心慌,她不敢与他对视,生怕她的眼神投敌,被他发现更多的猫腻。
最后,她眼一闭,心一横,干脆装没听见,佯装与旁边的人说话,晃悠悠越过了他。
女生拙劣的演技令人不忍目睹,陆胤霆眸光微动,不承认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与她耗。
他有意放慢速度,不疾不徐跟在她身后,视线一直落在她身上,像猫逗老鼠那样逗着玩。
沈依依顿觉如芒在背,恨不得转身一巴掌扇过去。
讨厌,看什么看!
五个班级,近三百号人,拉拉杂杂地凑在一块跑,嬉笑打闹不断,好不热闹。
最冤枉的要属高一八班,七班十二班斗嘴,为什么罚他们跑步?关他们鸟事?
张雷溜到八班那边,凑到张超面前,笑得不怀好意,“表哥,沈依依好歹是你邻居,你为什么不帮忙?”
张超正和边上的女同学说笑,闻言无语一笑,“邻居怎么了?我和她不熟。”
张雷不信他的话,上下打量他几眼,“我就知道你喜欢胸大无脑那一挂的,白瞎了你的眼睛,换作我,肥水不流外人田,邻居多好,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沈依依个子不矮,身材丰满,长得还行,英语又好——”
“无聊。”张超不耐烦地打断表弟的话茬,顺便赠送他一个白眼,“这么好,你去追。”
张雷一想到刚才赖宁被过肩摔的画面,不禁毛骨悚然,“不了,追不起。”
另一边,王瑶跑到沈惊风身边,撒娇地问,“风哥,刚才发生什么事了?”
赖宁去找沈依依,王瑶并未看见,她光顾着偷偷打量十二班新来的转校生,琢磨如何勾搭。
沈惊风正在气头上,这会儿没心情搭理王瑶,又是因她丢了面子,遂一言不发地撇下她,追上前头的谈天。
“风哥——”王瑶目瞪口呆,第一次被沈惊风当众撂脸,眼泪含在眼眶里,要落不落。
只可惜女孩泪盈于睫的哭相没能使沈惊风回心转意。
周围人向她投来越来越多的关注,取笑她的声音越来越大,王瑶气得跺了跺脚,甩头跑开。
中午的阳光洒在他们这群年轻学子身上,青春洋溢的脸庞,嬉笑追逐,令人向往。
人多嘴杂,当天下午高中部传出一则劲爆消息,十三太保谈天罩着高一十二班的沈依依,放话不准任何人欺负她。
消息传到最后变成谣言,谣传谈天看上了沈依依,正在追求她。
当事人沈依依以及十二班的人听闻付之一笑,三人成虎,可笑。
三天后,又有一条更劲爆的消息传了出来,高二五班的沈惊风与高一四班的王瑶分手。
沈惊风换了新发型,剃了平头,颜值大大提升,排队追他的女生更多了。
王瑶请了两天假,再回校也剪短了发,麻花辫改成马尾。
课间十分钟,周圆圆趁陆胤霆去厕所,跑到沈依依这里,与她八卦。
“一分手就糟蹋头发干嘛?”
“吃饱了撑的。”
沈依依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扑在她的赚钱大业上。
沈长海和许明芳办事速度快,他们用了两周时间搞定店铺装潢。
母女俩约定,如果她的期中考试成绩能进步十名,店铺命名权可以交给她。
沈依依一口答应下来,为此,她课间除了去厕所就是坐在位置上做理科作业。
别人在聊天,她在写数学作业;别人去校园商店吃零食,她在写物理作业;别人在看杂书,她在写化学作业。
“依依,你最近好拼!你是不是与人打赌啦?”
“我答应我妈期中考试排名进步十名,我理科成绩不好,必须恶补。”
期中考试在十一月底,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学习任务吃重。
沈依依这一行为直接带动全班的学习兴趣,间接提高全班整体的理科总分。
期间,她与陆胤霆相安无事,早晚上学放学基本没交集。
晚上睡觉前,沈依依偶尔会琢磨两人之间的状态,几秒后,她果断抛到脑后,不管了,提高成绩要紧。
努力就会有回报,十一月底,沈依依总分排名进步十五名,陈格特别表扬了她,并奖励她三百元。
沈依依用这笔钱买了《哈利波特》全套英文版,还不厚道地宣布,“谁想看中文,就先把英文看完了再问我借。”
千禧年,庙湾初一开始学习英语,能够看完一整本英文小说还是非常困难,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以至于最后期末,高一十二班英语总分位列全年级第一。
沈依依的变态做法又一次刺激了全班学习英语的热情。
赵轩调侃她,“沈依依,你是不是想期末再进步十五名啊?可你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陆神。”
莫名被拉入战场的陆胤霆:“……”
沈依依懒得和赵轩杠,她努力学习又不是为了拿第一,努力提升到班级前十就行。
自从调动大家学习英语的热情后,十二班同学每人一个随身听,大伙早读课听自习课也听,当然,浑水摸鱼的不少。
沈依依偶尔也会偷懒,她最近特迷九零年代的老歌。
九五年狮城流行各种武侠剧,《侠骨豪情》和《何处不江湖》分别是电视剧《鹤啸九天》和《昆仑奴》的主题曲。
歌曲大气回场,听得人浑身畅快。
早读课陈格基本不坐镇教室,他一般过来巡视两三次。
不过就算他坐镇,沈依依也不怕,别人都是边听边打开课本核对,她则在草稿本上默写,其他同学见了不会多想,暗暗佩服她超强的记忆力。
后座的朱伟听完一遍课文后模仿沈依依默写,他无意中一瞧,沈依依面前的草稿本上漂亮的英文字体变成了瘦金体。
‘烽烟是命途’五个字奇怪地排在英文句子里,那么显眼那么与众不同。
“沈依依,你怎么写成中文了?”朱伟伸手拍了拍她的背,好心提醒她。
沈依依正听得起劲,脑子里在想今晚的普拉提动作,不知不觉就把听到的中文写了下来。
她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然后镇定地划掉了那五个中文字,改成了‘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朱伟这下更看不明白了,一头雾水,“这是古诗?”
沈依依啧啧两声,开始说教朱伟,转移他的注意力,“朱伟,这诗句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春望’,你小学难道没有背过唐诗三百首?”
“杜甫啊,我知道,可是我没有背过这首诗。”
“朱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你有空多背背古诗,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可是……”
“没有可是。”
朱伟郁闷,他只是好奇她怎么默写英语课文会默写出古诗来,谁知道被她借机教训了一顿。
是不是哪里不对?
陆胤霆把一切看在眼里,这丫头又在撒谎了,也就朱伟这么直白的人才会被她忽悠。
一般练习听力的人,眉头会微蹙,表情多数情况下是深沉,谁像她一脸享受。
‘烽烟是命途’这五个字好熟悉,他应该在哪里听过。
没错,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