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男配不做老实人[穿书]+番外(72)
等打了菜,食堂阿姨从一个大木桶里给他们每人舀了一勺饭,两人端着便往外走。
北州大学的食堂里只有几张方桌,根本没有什么正经的餐桌餐椅,而且就这几张方桌都已经被人占领,两人便在食堂外面一个花坛上坐了下来,迎着寒风开始吃饭。
好在沈云和是经历过了下乡这样苦日子的人,这也并没有什么难以忍受的。
就在这时,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可不就是沈明轩。
沈云和不动声色的打量他,两年不见,沈明轩明显比当初高了一些,只是皮肤也不如当初那般白皙。
“你在这里读书?”沈云和有些诧异,在原文中,沈明轩在工厂边工作边读书,确实考上了大学,好像就是北州大学,那时他在学校里吃好的用好的穿好的,而这一切全都是原主掏尽所有为他提供的。
这一辈子,没了沈庆林作后盾,也没有了他的支持,沈明轩还是考上了大学?
“是啊,你不好好在乡下喂猪插田,偷摸着跑回城里,不担心村里面给你处罚,扣你的工分吗?听说你们农民就靠工分吃饭。”沈明轩嗤笑一声。
“喂猪插田怎么了?农民怎么了?城里人吃的粮食、吃的肉,不都是乡下送上来的,若是没了乡下农民,还谈什么城里人?”夏栀把手里的筷子一放,瞪着眼睛看向对方。
沈明轩眉眼里都是轻笑,他不在沈家了,以前那些低调乖巧的做派通通都被他抛弃了,“哟,沈云和,这是你对象吧?看这样子像是个城里人,你配得上人家吗?”
“栀栀,别理他,疯狗咬你,难道你还咬回去?没必要惹一嘴毛。”沈云和好不容易在青菜堆里发现了一块肉沫,小心翼翼的夹进她的碗里。
沈明轩没想到对方这么沉得住气,而且居然敢明目张胆地嘲讽他,正要上前一较高下,却听到后边有人走了过来。
“明轩,我们赶紧去吃饭,等会儿晚上的课程就要开始了……这是谁呀?你认识?”来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样子是沈明轩的好友。
“认识,是我以前继父的儿子,下乡改造去了,这不,对城里的生活念念不忘,又偷偷的跑了回来。”沈明轩看着沈云和不想闹事的样子,当然不会忘记在朋友面前再踩他一脚。
此时,沈云和把盘子里的最后一口饭吃完,站起身来。他的个子比沈明轩高出半个头,两人对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首先,我不与你计较,不代表你可以得寸进尺。然后,我下乡并不是去改造,而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沈云和伸手摸了摸嘴,
“不过,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初下乡报名,还是我那个心思不纯的后妈,为了保住你,偷偷给我报的吧?”
旁边的那个好友有点意外,他和沈明轩关系是要好,不过这些往事,他也没有听说过。
“什么我妈偷偷报的?不是你自己主动要求要去的吗?”沈明轩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而且我妈对你那么好,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亲,你居然说她心思不纯,真是个白眼狼!”
说完这一句话,他便想赶紧离开现场,毕竟扯得越多,暴露出来的东西也就越多,他在人前素来维持着清高的姿态,不容许被沈云和破坏。
从沈家出来以后,他们也并没有在余招弟的娘家待很久,余招弟很快便再嫁了,终究还是嫁给那个跛脚的周生。
借着新继父的关系,他勉强进了厂,暂时代替一个生病在家休养的老员工做事,成了一个普通的临时工人。
去年高考,沈明轩当然是报了名的,不过没有考上,他便想着来读个夜校,好歹混个文凭,之后看看能不能在厂里想想办法转为正式工。
没想到今天来上课第一天,就冤家路窄遇见了沈云和。
沈明轩此时急着想走,但没想到他的这一番话激起了好友的同情心,对方忍不住帮他出头,“我们不管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忘恩负义的人是要遭受天谴的!”
“这位同志说的好,人呐,是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像我父亲,把他妈娶进家来,还打算把机械厂的工作传给他,没想到居然给我父亲戴绿帽子,还怀了外面野男人的孩子。”他故意顿了顿,逼近那位好友,
“同志你说说,这样算不算是要遭受天谴呢?”
看着旁边好友震惊的脸庞,沈明轩恼羞成怒,“小陈,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他是疯狗,乱咬人!”
“你既然是他的好友,那么肯定知道第一机械厂,我是不是胡说八道,你过去问一问余招弟这个名字,肯定会有人告诉你,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沈云和的样子毫不露怯,反观沈明轩,又慌又急,被叫做小陈的男青年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但又不好当面戳穿,
“明轩,走吧,夜校这个机会得来不易,我们可别迟到了!”
一听沈明轩是去读夜校,沈云和就更加开心了,“哦,忘了告诉你,我并不是偷偷跑回来的,从今天起,我可是北州大学的学生了。”
考大学一直是沈明轩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惜踩着一切人的利益往上爬,而今,他一直想得到的东西正攥在沈云和的手里,他一脸不可置信的回过头来,“你……你考上了北州大学?”
在沈家时,他最看不起这个‘哥哥’的窝囊,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自认比沈云和强一百倍,但是现在,就是他最看不起的这个人,居然成了正正经经的大学生?他不愿意相信!
“是的,你嘴里口口声声插田喂猪的沈云和,现在可是北州大学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夏栀也站起来,满脸的自豪做不得假。
本以为沈明轩还会争辩一番,没想到听到这个消息,他竟然就这样转过了身去,脸上写满了震惊、不甘与失落。
最后,他还是驼下背来,慢慢的消失在沈云和的视线里。
第073章 番外(3)终章
四年之后, 沈云和又接着考上了研究生,继续从事光电方面的研究, 而夏栀凭借着优秀的表现留在北州师范任教。
沈云和研究生毕业的那年夏天,他被调入国家光电研究所进行研究工作, 两人也正式步入婚姻殿堂。
来年,两人又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取名沈妙妙。
沈妙妙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小姑娘, 长得玉雪可爱,平日里,大多数时间由夏栀和外婆李芳带着,住在北州师范教职工宿舍。
每到周五的傍晚, 沈云和便会过来,带上老婆和小不点, 一起去外面散步。
沈妙妙同学看着自己亲爹,“粑粑,为什么、星期一到星期四的晚上我都没有看见你呀~”
“因为爸爸在研究一个新项目, 等忙完了这一阵,妙妙就可以每天都看到爸爸了。”沈云和揉揉小家伙的脑门, 把她抱在手里。
女儿才三岁多, 可是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有事没事总喜欢问个为什么。
“忙完一阵是多久啊?”沈妙妙发挥着她锲而不舍的精神。
“一阵就是几个月, 过完这几个月,爸爸每天晚上都回来陪妙妙。”沈云和忍不住在她的小脸蛋上亲一口。
没想到沈妙妙毫不领情,偏着头就往后躲, “不要爸爸亲我,爸爸胡子扎人。”
夏栀站在两人身旁,笑眯眯的看着沈云和互动。
“妙妙,那咱们晚上一起帮爸爸刮胡子好不好?”
“好呀,我要给爸爸抹肥皂,搓泡泡…”
“……”
走着走着,沈妙妙没了声音,趴在亲爹的肩头睡着了。
“栀栀,我想跟你商量个事。”犹豫了半晌,沈云和终于还是开口提了出来。
夏栀心里一跳,“怎么了?”如果不是大事,他应该不会这么严肃。
“这几年我在研究所工作,为光电这一块贡献了自己所有的力量,终于有所收获。”沈云和轻轻的拍着女儿的后背,“前些日子,我们所长跟我说有一个去米国进修学习的机会,要去一年的时间……”
“那你就去呗。”夏栀咬了咬嘴唇,“出去进修肯定对你来说百利而无一害,作为你的妻子,肯定是希望你好。”
“但是这三年来,妙妙都是你和妈带得多,我在国内的话,不管怎么样还是能照顾家里,我这一走,这一年来所有的事情都要靠你了。”沈云和肯定是想去美国进修,不过考虑到妙妙和夏栀,他还是有些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