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男配不做老实人[穿书]+番外(53)
果然,他还没有坐下,便听到夏栀开始询问,“妈,爸爸是不是睡在里面?”
李芳一改刚刚的笑脸,脸色垮了下来,“是的,去看看你爸吧,他估计……日子不多了。”说完便背过身去,偷偷的抹眼泪。
夏栀更是红了眼眶,也顾不得招待沈云和,便往卧室走去。
沈云和,当然也不好,在厨房里坐着,便跟在夏栀的后面,一同进了卧室。
夏栀的父亲夏长德坐在木床上,瘦骨嶙峋,气息明显虚弱:“栀栀……你回来了?”
“爸爸……”夏栀哭得泣不成声,“女儿处对象了,他叫沈云和……”
“好…好呀…”作为一个接近死亡的老父亲,在看到女儿有所依靠之后,难免会激动落泪。
夏长德说着,从枕头底下掏出两张纸来,“爸爸日子不多了,这是咱们家里这套房子的住房用地证明,…还有我的遗嘱…机械厂那一套,我已经送给你哥了,这两间小房子,当然比不上那边好,以后你回了城,还有个地方落脚。”
夏栀嗒嗒嗒的落泪,“爸爸,我不要这些东西,你不要这么说,等我回来,我们一家人都住在这里。”
“你拿着吧,你要是不拿着,我怕…到时你哥拿去了,连你妈都没有地方住。”夏长德拿着纸的手有点颤抖,慢慢的递到了夏栀手上。
话都说到这个层面上,她不好再推脱,把两张纸小心翼翼的揣进衣服的里袋里。
“我累了,眯着休息一会儿。”夏父半眯着眼睛,“等会儿吃饭了,再叫我。”
也就几句话的功夫,夏长德就已经睡着,夏栀坐在床边,泪眼婆娑的盯着不肯离去。
沈云和先出了房门,他决定把里面的独立空间留给两父女,他虽然有系统商城,但是对于这种截肢瘫痪的情况也没有办法,就算是有那种生死人肉白骨的药,他也是断然不敢违背自然规律往外拿的。
外面,李芳正在做饭,沈云和从带过来的帆布包里,把那几斤风吹肉拿出来,“这是我在村里分的,拿给您去做菜。”
在城里虽然吃肉不是靠对你分配,但是买肉是凭肉票和钱,经常要老早的前去排队,才有可能买得到肉,一下看到四五斤重的肉,李芳没敢去接,
“你们生产队,每到过年可以发这么多肉吗?”
她虽然没有下过乡,但是前几年有些下乡的孩子回来,能带回一两斤肉的,已经算得上效益比较好的生产队了。
怕她误解,沈云和只好实话实说,“村里的猪生病了,我想了点法子,凑巧就给治好了,这是队长奖励我的。”
在这种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能搞回来这么多肉,说明你这个准女婿本事了得,李芳的眼睛都不自觉地笑眯了,她感慨中带着期待:
“希望你能带给栀栀幸福~”
第054章 男配不做老实人
在平街吃过中饭, 沈云和又帮着夏栀父母整理了一下院子,一直忙到下午才离开。
原主的家, 离平街只有两个多街头的距离,沈云和背着一个空空如也的布包, 凭着记忆,终于找到了一栋筒子楼。
按照书中的情节,沈庆林应该还是一个工人, 后妈余招弟应该生了嫩娃娃,至于他的男主弟弟,此时也已经改了姓氏,如果没有记错, 叫做沈明轩。
走到二楼,沈云和穿过地面堆满了杂物的走廊, 迎着头顶各种颜色的衣服,终于在207号房门前停住了脚步。
他说起自己的表情,换上原主那种木讷的神色, 伸手敲门。
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应该就是余招弟, “谁呀?”
沈云和没有回答, 继续动手。
“敲什么敲,马上就来。”只听到里面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 门却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打开了。
来人正是沈明轩。
跟原主记忆中的样子有所不同,对方既不是刚来这个家庭时的那种谨慎小心, 也不是多年以后那种属于男主才有的淡定从容,此时的他看起来有一些蓄势待发的沉郁。
“请问,你找哪位?”不愧是男主,沈明轩的声音音色靠后,说起话来铿锵有力,还略带磁性。
“哎呀呀…”沈仁和满脸都挂着属于兄长的疼爱,洋装伤心的样子:“好弟弟,我这刚走不到一年,你就把我忘了?”
其实也不怪沈明轩眼拙,原著,从城里下乡时,是一个瘦弱白净的少年,带着书香气息和对社会的无限热忱投入农村,而此时,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作下,当初白净的皮肤,此时已经深了不知道有多少度。
就更不要说,他换上了农村用来劳作的粗布衣服,以及丝毫没有注意打理的发型,将近一年不见,认不出来,很正常。
沈明轩的手,还握着门把,他不自觉的紧了紧,然后将门关上,“没有,只是你变了许多。”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
沈云和也不在意,把手里沾满了黄土的布包,随意的往布艺沙发上一丢,就这样坐了下来。
“明轩,谁来……”余招弟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在看到沈云和以后,后半句话直接咽进了喉咙里,她勉强让自己扯出一个笑脸,“云和,这是回来探亲呢?”
见他没有回答,她把自己那双油腻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眉眼里都是虚假的关怀:“在家里吃饭、过夜吗?我不知道你要回来,没有准备你的晚饭……”
“阿姨,看您说的多见外,没有准备我的晚饭可以再做嘛,我又不是客人,多等一会儿没事的。”跟原主的老实巴交不一样,沈云和完全是一副不怕麻烦人的样子。
这个时间段,沈庆林应该在离家不远处的公园里下着棋,随时都有回来的可能,而且此时,还没到余招弟和他撕破脸的时候,毕竟他这个老实人,以后可是要为家里做贡献的。
“呵。”余招弟在心里冷笑一声,换作是以前,估计此时他就已经找借口出门去散心去了,然后会在外面自行解决晚饭,可不到一年的时间,没想到脸皮竟然变厚了。
“行,怎么不行呢?你难得回来,阿姨马上去给你把饭蒸上。”她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沈云和拿起桌上的水壶,熟练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许久不见,阿姨还是跟以前一样亲切,还记得当初给我报名下乡时,您说,我就跟您的亲儿子没有区别,我就刚回来,就感受到了浓浓的母爱……”
余招弟只觉得自己一口气梗在喉头,她回过身子,狠狠的踢了一下脚边的凳子,没想到用力过猛踢到自己脚尖,立马疼得呲牙咧嘴。
也不知道这小子在乡下是吃错了什么药,当初虽然也很听她哄,不过多少有些不满的情绪,为此还惹沈庆林生了好几回气,没想到这次回来,转了这么大的性子。
她才不管沈云和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探亲假也就那么几天,等到明年,她一定要让沈庆林把工作岗位提前退给明轩。
余招弟估摸着沈庆林也快回来了,在这关键时刻,好后妈的形象可不能毁于一旦,她只好一边吸着气,一边又进了厨房。
等她蒸好米出来,沈云和却已经不在沙发上了,而是已经进了卧房。
沈庆林这套房子是标准的2室1厅,以前秦香槐还在的时候,原主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等后来沈庆林娶了余招弟,原主的床也被换成了上下铺,和沈明轩睡在一个屋子里。
余招弟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儿子,压低了声音,“你怎么能让他直接进去呢!?请神容易送神难!”
沈明轩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这种事情,我拦着他有用吗,等会儿老家伙回来,你还不是要乖乖的亲自去给他收拾。”
听到他的称呼,余招弟眉头皱在了一起,“他好歹是你名义上的爸爸,你怎么能这么称呼,你工作的事情还指着他呢。”
“我可从来不认为他是我爸爸,改作姓沈,也不是我的意思。”
沈明轩的声音也不大,但是在卧室的沈云和却听得一清二楚。
看样子,为了让男主这个人物形象更加真实丰|满,估计他目前所经历的一切,就是一般主角都必不可少的苦闷少年时期,难怪刚刚一进门,沈云和就察觉他有点沉郁的样子。
不过,在沈庆林面前,沈明轩从来没有表达过任何的不满,说起话来也是言听计从、毕恭毕敬,不愧是男主,真的很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