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我看脸的(7)
丁振华虽然不高兴,但是这年头售票员售货员都差不多这样的脾气,因此只是回头应了一声,又看向女儿小声地问她想不想吐。丁瑶摇了摇头,幸好她晕车只是觉得哪儿都不舒服,倒是没有想吐的感觉,要不然她自己都受不了,这多没有仪态啊!
“这个拿着让她闻一闻,一会儿就好了。”
坐在丁振华旁边那位留着大胡子看不清年纪的人,这时连眼睛都没睁,只随手摸了片叶子出来,递给他后就不再说话,环着手臂似乎是又睡着了。
两夫妻面面相觑,这来路不明的东西实在不想给女儿用,但见小姑娘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心疼。最后还是丁振华做了决定,尝试着把手中的叶子伸到了丁瑶的鼻子前。
想着不过就是一片叶子,反正也只是闻一闻,也许真让他们碰上了一个厉害的人,毕竟这人看着就一副很了不得的样子。如果丁爸生在后世,一定会想到一个形容词——臭屁!
没想到这叶子还真是对晕车有奇效,虽不说立竿见影地马上好了,但丁瑶确实没有之前那般难受,面色也好看了许多。丁振华本来准备向人道谢,不过这位大胡子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他就没好意思打扰。
这趟车程并不远,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售票员就在吆喝大家下车了。公社里并没有汽车站,有且只有这么一趟车,一天跑三个来回,客车就停在公社长街入口的拱桥边。
下车后呼吸到外面的新鲜空气,旁边是涓涓溪流,听着水声丁瑶总算精神了。丁振华再次想起要跟人道谢的事,却发现那大胡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得下次有机会见到再表达谢意了。
“乖女,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个鸡蛋?”
周云梅为了赶时间一大早就起来煮了早饭,怕闺女路上会饿,又特意煮了几个白煮蛋备着。见女儿这会儿状态明显恢复,就从丁振华背着的背篓里拿出鸡蛋。
虽说这次回来是为了接大儿子,但难得回一趟老家,多多少少都要带些东西给两边的老人。
过年时家里总有来来往往的客人,周云梅备下的糖果瓜子炒豆都还剩下不少,女儿又不爱吃,这回干脆就全带上,看上去也有面子。丁娇娇吃的糖都是丁振华外出采购时带回来的大白兔奶糖,令家属院的孩子们可羡慕了。
厂子里发的棉线手套也带了不少,到时候拆了可以织线衣线裤,另外还带了两罐子麦乳精,到时候给两家老人一人一罐,面子里子都有了。
“不想吃鸡蛋,想喝水。”
丁瑶并不饿,再加上晕车后还是有些蔫哒哒的。丁振华连忙把手里拎着的军用水壶递了过来,还帮着拧开了盖子,这水本来就是给女儿准备的,周云梅还想放糖来着,被丁瑶发现给制止了。她不喜欢喝糖水,更偏好花茶、果茶之类的。
喝完水后,一家人又准备出发了。从公社到丁家所在的大队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他们没有提前通知家里来接,只能碰运气看看有没有正好回大队的牛车,可今天并不是赶集的日子,公社长街上只有三三两两的人,他们只有走路了。
对于丁振华和周云梅来说,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并不算什么,但丁瑶在他们心里那可是娇滴滴的小闺女。
“乖女,咱们还要走好一会儿,让爸爸背着你走吧!”
当过兵的丁振华体力很好,这些年即使转业了但还是坚持锻炼,才不过四十来斤的小闺女他可以轻轻松松地背着走很久。
“对呀,让你爸背着你走吧,前面的路不太好走,小心石子硌脚。”
他们抄近路选择了田间小路,会节约会很多时间,就是路不太好走。周云梅准备接过丈夫身上的背篓,丁瑶忙拉着她的手摇了摇,撒娇道:
“妈妈,我想要走一会儿,如果累了再让爸爸背。”
周云梅低头看了看她,知道女儿到乡下觉得好奇好玩,便遂了她的意,担心她走不惯会摔跤,便让闺女走在她与孩子爹中间,时不时地还伸手扶一扶。
第6章 妹妹
“哟,是振华呀,你们一家人这是回家呢?”
丁家三口刚从小道转进略宽一些修整过的正道,就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待丁振华回头一看,那人就笑了,声音很是爽朗。
“大队长,这么早你这是从哪儿回来啊?”
他们从县里走得早,这会儿也不过才八点多钟。来人是丁家所在大队的大队长,也姓丁,他们那一片丁是大姓。不过大队长家里条件好,这不连自行车都骑上了。
丁振华都还没有呢,去年过年时厂子里难得有自行车票,不过只有一张,他没去争取让老赵给得了。他想用时说一声随时就能推走,再加上他时常出门都是跟车的,也不太用得上自行车,便没有去倒腾。
“刚从公社取了个文件回来,赶早不是凉快些嘛!哟……这是你女儿,叫娇娇是吧?”
大队长从自行车上下来,扶着车把手看向一旁的小不点。
“娇娇,叫二堂伯。”
周云梅笑着跟大队长打了招呼,又晃了晃丁瑶的小手。整个大队姓丁的不少,有些有亲缘关系,有些则没有。而大队长家跟丁振华家里确实有那么些关系,就是离得有些远,按辈份丁瑶确实该叫他二堂伯。
“二堂伯早上好。”丁瑶礼貌地打了招呼。
“哎……你这小丫头可真是越长越好看了,二堂伯这会儿兜里没糖,下回见面给你补上。”
大队长乐呵呵地点头答应,见小姑娘一直盯着自行车看,便笑着问她要不要坐上来。
丁瑶摇了摇头,大队长也没有强求,推着车走在丁振华旁边,两人不时聊着天。丁瑶退到后面与周云梅走在一起,耳朵却好奇地听着前面两人的对话,不过大多她都不是很听得懂。
不过在大队长提起卫红时,丁瑶立即把小耳朵竖起来,听得很是专心。
“……这次你们把卫红带在身边也好,咱们大队的情况你也知道,虽说有个小学但大家都把那儿当成看孩子的地儿……不管怎么样,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
大队长是少有的依然觉得读书有用的,且非常支持孩子多读书,大队小学也是在他的坚持下才一直开办,至少让孩子们能识字,不当文盲。
但现在这个大环境连不少老师都下放了,不仅课本浅显,老师教得还不好,不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把学习当玩儿。他自己家的孩子虽然没能力弄到城里读书,但至少都是在公社上学,比起大队里的学校不知道好了多少。
丁振华点着头应了,说他也是想到卫红都十岁了,之前一直没上户口,前两天找厂子终于把这事办好了。等孩子接过去了,再找找关系去插班也是可以的,就是有点儿担心孩子跟不上。
“跟不上没关系,大不了降一级嘛!”
大队长觉得能读书,这些都不算什么事儿。
“说得也是,反正到时候去了学校让老师看看情况,再做安排。”
“你们是好,两口子双职工,孩子自然是城镇户口,读书都不用愁。”
丁瑶还小,对于大队长的羡慕实在感受不到太多,不过她记得以前每次回老家,都有不小孩子围观她,仿佛能摸一摸她身上的花边裙子就十分满足。
这时代城里人大多有一种优越感,就连周云梅在厂子里工作了几年,回到原本生活的乡下心里都是满满的得意。当初她嫁给丁振华,不少人表面羡慕她,背地里却笑话她有男人等于没男人。
而现在呢?她可是正儿八经的工人,吃着供应粮,手头有钱有票,每个月拿着粮油本就能去领东西,跟当初那些议论她的人可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丁瑶没发现自己妈这种小小的得瑟感,她只是对于见到的一切感到新奇。曾经的知府千金虽说也不是没去过乡下,但那都是坐着马车去自家的庄子上,可从来没有亲自在田边上走过,这一路上她都好奇得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进了村子后大队长就跟丁瑶一家分开了,他得先去了大队部。丁振华则带着妻子女儿回家,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去上工了,来的路上看到田地里就有不少人,不过他娘应该是在家的。
丁婆子有一双巧手,虽然不会绣花但做的衣服和纳的鞋底儿都非常不错,据说当年还给革命战士做过千层底儿的鞋子,不仅结实耐穿还美观。大队组织了一些手艺活做得不错的老婆婆小姑娘,一来这些人下地干活也做不了什么,二来也算是给大队创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