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我看脸的(4)
碗筷她没洗,不过也没有如周云梅所说留在桌上,而是都收进了厨房。丁瑶对自己认知准确,无论是丁瑶还是丁娇娇都不会干这活,而且才六岁的小身体一不小心就会把碗摔碎。就算丁瑶想要变得能干一些,帮爸妈分担生活的压力,也还是等再长两岁吧!
而且她有这个时代的记忆,曾经的丁娇娇可能并不懂得,但丁瑶知道他们家虽然算是日子好过的,但同样需要周云梅精打细算,尤其是这个时代还十分特殊,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东西。
不过丁瑶却很满足,感恩能有新生且父母亲具在,即使这房子小小的,还没有她上一世的闺房大,屋里的摆设也简单至极。
但比起曾经精挑细选的家具、摆设,她更喜欢如今的人生,就连写字台有些斑驳的红漆她也觉得无比可爱。丁瑶对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认知,这里比起上一世女子所能够拥有的自由多了太多太多。
她……很开心!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丁瑶知道,她想要过幸福人生,有些问题就需要早早解决,最迫切的就是她的哥哥,以后会成为大反派的哥哥还被父母给丢在乡下呢!
第3章 兄长
没错,是亲哥!
丁振华与周云梅还有一个大儿子,丁振华十几岁去当兵,后来家里给安排娶了周云梅。两口子关系不错,虽然聚少离多,但周云梅还是怀上了。生下儿子丁卫红后这头还没来得及跟丁振华报喜,就收到了他受伤的消息。
不久后丁振华因伤转业,被安排在了城里,成为收音机厂的一名普通工人。
这个收音机厂原本是生产军用通信设备零部件的,后来转了民用才成为了现在的收音机厂,但还是有不少军人转业后被安排过来。
丁振华不是其中最出色的,也不是最特殊的,因此即使成为工人,他也没办法把妻子儿子都带进城,自己也是与别人一起住在一个小单间里,十分不方便。
为此周云梅颇不是滋味,如果丁振华没有转业,每个月的津贴可是要多得多。而且在部队还没有多少花销,丁振华一贯是把所有津贴都寄回来给她的。当了工人以后,工资变少了不说,每个月在厂子里少说也要花掉十块钱。
手里的钱变少了,周云梅虽然有些不高兴,但她并没有把情绪发泄在男人身上。毕竟丁振华转业之后也是有好处的,虽然她还在乡下,但男人只要有假都能从城里回来,两口子见面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不少。
不过一些闲言碎语她却听进了耳朵里,大家都在说她生的儿子跟丁振华命里相冲,就连婆婆和妯娌背地里也在嘀咕。周云梅初时还十分生气,可又一思索,原本她男人在部队干得好好的,儿子一出生他就被迫转了业,心里不由一阵打鼓。
周云梅原本一腔母爱顿时凉了下来,不过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算心里这般想,她到底也不曾薄待,只是少了那么一份爱。
她却不知道对于孩子来说,需要的恰恰就是属于父母的爱。
丁卫红长到三岁那一年,周云梅又怀孕了,并且在得到怀孕消息后不久丁振华终于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一间房,并且工资也从二十多涨到了三十六块七毛五。
有了住的地方,周云梅便时常往城里去,丁振华也很高兴妻子能陪在身边。
那段时间厂子里十分忙碌,从外面招了不少临时工。周云梅有些心动,加上自己孕期最危险的前三个月已经过了,在乡下还不是得下地干活,便让丁振华托关系给自己也谋求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
放在之前丁振华肯定做不到这事,正好碰上曾经的战友也转业了,而且在厂子里还有个不大不小的职务。本来厂里就缺人,战友求上门这事儿又不难办,周云梅很快就得到通知上岗了。
手脚麻利且说话漂亮的周云梅很快适应了自己的生活,便也长期落脚在城里。由于只有一间房,自己又怀着孕还得上班,如果把儿子丁卫红也从乡下接来,她根本就照顾不过来。便跟丁振华商量,反正儿子在乡下也有婆婆看着,大不了每个月给婆婆孝敬五块钱。
周云梅这次相当大方,不仅仅是因为丁振华涨了工资,还有她自己每个月也有十几块的收入。加上两个人住在一起,不用丁振华再吃食堂,十块钱的开支足够两个人花用。每个月能还攒下三四十块钱,给婆婆的钱她也就不心疼了,还能得个孝顺的名声。
作为儿子的丁振华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常年在外的他也没有孩子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想法。毕竟乡下娃儿都是放养,他小时候也是这般长大,实在不用费什么心力劲儿,又吃不了几口饭,相当于他娘白白得了这五块钱。
在乡下地头家里有壮劳力,吃喝是不用愁,但一年忙到头手里也攒不下两块钱。所以对丁婆子每个月能得五块钱,二儿媳妇宋小翠可是羡慕得紧,总想着从婆婆手里掏两块钱出来。而且不仅是她,大队里也有不少人羡慕,因此爱说丁家闲话的人也就更多了。
丁瑶对这个哥哥没什么了解,因为总共都没有见过几次面,除了过年时往常周云梅都不怎么带她回乡下。
虽然书中对丁卫红的描写很少,但丁瑶知道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那本书的后半部分曾对丁卫红做出过描述,说他父母亲缘淡薄,性格十分极端阴鸷,对什么都不在乎包括他自己,这也是他能凭着以死搏命的冲劲儿站得比别人高的原因。
但是他再厉害也逃脱不了反派的命运,因为手下人犯的一桩案子牵扯到了书中的男主,最后在与男主朋友的对决中输给了正义。虽然最后书里没有写,但等待他的大概只有一声木仓响。
而如今已经十岁的丁卫红还在乡下受着村里小孩的嘲笑,因为父母妹妹都在城里过着好日子,只他是被抛下的那一个。
丁瑶出生那一年丁振华升了职,工资又涨了,这回有四十多块了。虽说速度快了些,但考虑到当初他刚来厂子里被人排挤,干的事儿不少却没有回报,按他转业前的情况本就不该三年没能动弹。而如今有了战友帮衬,工资职称提上来也就无可厚非。
不过当初怀疑大儿子与男人相冲的周云梅却觉得好运都是自己这个小女儿带来的。她的娇娇简直就是个福星,专门来旺她与丈夫。家里条件变好了很多,周云梅自然对女儿宠爱有加。
丁振华虽说并没有如她一般偏颇,但小闺女长得好看又贴心,最重要的是一直养在身边,感情确实不一样。
女儿长大了一些后,两口子也不是没想过把大儿子也接来身边,但一直独享宠爱的丁娇娇却显得很排斥。丁振华考虑到一间房还是不够宽敞,便把这事先搁置下来,打算等哪天分到新房子再说。
可是随着丁卫红渐渐长大,每次丁振华带着妻女回乡下,大儿子都是避而不见的态度,实在避不开也是冷着张脸,哪里有小闺女的软糯可爱。渐渐地感情的天秤越来越倾斜,再加上工作上的发展越来越好,能够给家庭的时间并不多,仅有的都用来陪女儿了。
再后来丁振华与周云梅都习惯了,似乎生命里只有一个孩子一般。即使后来分到了新房子,不用再一家人挤一间屋子,两人也没有哪个提起要把大儿子接来身边。
“这样下去可不行!”
丁瑶握了握小拳头,这事儿也有她的“功劳”在里面,如果不是她不乐意,也许哥哥早就被接来了。丁瑶觉得很是心虚,虽说当初闹腾那会儿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但不可否认是她自己作的。
无论是因为对这位哥哥未来的了解,还是因为曾经没有兄长造成的悲哀,她都不想丁卫红走上那条不归路,索性一切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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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点,慢点,前面转弯小心些别碰着了……”
晚间,从外面回来的丁振华同两个朋友一起搬了张单人床回来。周云梅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动静连忙出来张罗。
“老赵、兴国可真是麻烦你们了,先把床放过道里休息一会儿吧,晚上就在家吃饭了。”
周云梅非常高兴,她本来准备找人打一张床,都已经做好要花费一笔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自家男人直接把床搬回了家,又节约了一笔,她觉得晚上应该好好奖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