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死对头流落荒岛+番外(53)
当兵的断手断脚十分常见,甭管是被砍断的还是被打断的,或者运气不好行军路上摔断的。苟君侯对此有些了解,但是手段十分粗暴,无非把骨头找准位置接好,然后两块木板一捆上点草药完事。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狗也差不多,可怜的阿彪不得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它的脾气的确是好得不能再好,虽然瘸了几个月,可是一直很听话。接骨的时候那么痛,也没见它回头咬苟君侯,连对着他们大声叫都没有。一双眼睛委屈巴巴的,里面装满了对两人的信任。
谭啸枫从此发誓,一定要在之后的几个月好好对阿彪,给它吃最好的,给它做伤残专用玩具,还特地给神斑、飞锦单独做了个窝——也可以叫做牢笼。
因为那两个家伙总是没轻没重的,会压住阿彪的伤腿。
阿彪的伤一养就是几个月,冬去春又来,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母羊生了两个崽子,被忽视已久的刺猬兄弟不知为何翘了辫子,既然没有外伤,就勉强算它寿终正寝。还有,经过一个冬天检验的火炕被发现有些保暖问题。这一条已经列入了新年计划中,谭啸枫和苟君侯打算到秋天的时候再挑时间推倒重建。
今年的首要任务是——造船。
这是一个大事件,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可是十分必要,而且意义非凡。
等天气回暖后,谭啸枫他们就开始着手准备工作。
首先被制造出来的是最简单的竹筏,这个东西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不够安全,不能远行。
但是也并非对谭啸枫他们全无用处,在三月里,谭啸枫和苟君侯带着三犬一起乘坐竹筏沿着岛屿的海岸线粗略的环行了一圈,这一趟旅行找到不少新的野菜和野果,还发现了一些谭啸枫他们生活的那半岛屿上没有的生物。最高兴的是,神斑它们遇上了同类,虽然对方看起来不是很客气的样子。但是相信假以时日,神斑它们是有机会从中找到媳妇儿的。
在环岛的第七天,苟君侯还带着谭啸枫爬上了岛屿最高处,可惜的是,不管他们怎么张望,也在目光所及之处找不到一片陆地。但总的来说收获很多,让谭啸枫他们打定主意八九月的时候再来仔细探索一次。
既然竹筏不可能度过洋,就连环岛旅行都够呛,谭啸枫和苟君侯就开始动手造真正的船。
说实话,那真是太不容易了。
没有合适的工具,没有一点儿经验,他们甚至不知道船该怎么造。
失败了好几次——主要原因是,谭啸枫他们无法让木板很好的拼接在一起并且下海后不漏水。
苟君侯心一横带着谭啸枫找到了岛上最粗的一棵树,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砍倒后,他们耐心的把树干刨空,弄了个独木舟出来。
这个东西比竹筏可好多了,首先不进水,其次载重量比竹筏高得多,而且可以在湖泊中航行,至于大海嘛……这可有待实验。
只是这种实验的代价也太大了,因为谭啸枫他们并不知道陆地在何方,不知道是远是近,不知道在海面上会不会遇见风暴,一个不好,就得把小命玩完儿。
独木舟的制作花费了很多的时间,最后好不容易成型,为了上桐油的事情又耽误了很久。
虽然苟君侯和谭啸枫都对造船一问三不知,可是最起码的常识还是知晓的。船体不刷油防水性就不好,可是这岛上也没有桐树啊,自然也就没有桐油。
寻寻觅觅兜兜转转了好久,苟君侯才终于找到代替物——树脂!
谭啸枫不禁感叹:“大自然真神奇。”
“什么?”苟君侯问。
“我说,天地造化神奇!”
苟君侯把独木舟推下水,然后擦擦汗回头对谭啸枫说:“你应该说本少爷真聪明才对。”
谭啸枫露出职业假笑:“少爷当然也很神奇。”
苟君侯觉得谭啸枫在骂人,他几步追上在浅滩慢慢飘摇的独木舟,一翻身跳进去,拿起上面的船桨开始第一次试航。
谭啸枫看着夕阳下苟君侯远去的身影心里感慨万分,这简直犹如登月第一步,黑洞首露照啊!
神斑带着阿彪安静的坐在海边,像两个沉稳的守护神目送着苟君侯远去,而飞锦则跑到谭啸枫身边拱拱她的手。
谭啸枫拍了拍飞锦的脑袋:“臭小子,说不定很快我们就能离开这里了呢,到时候我带你们去谭府吃好吃的。”
苟君侯给独木舟取了个名字——征远号。
好吧,虽然这么霸气的名字和独木舟弱小的身材不成正比,可是谭啸枫还是点头同意了。苟君侯不仅心眼儿小,心理承受能力也不大,谭啸枫害怕他接受不了这个明晃晃的事实。
征远号的容量挺大,容下谭啸枫苟君侯还有三犬是绰绰有余,还能装不少的食物。可是想要横渡大洋显然有点痴人说梦,没有目标出海就是赌博,押注则是性命!
日落黄昏,苟君侯和谭啸枫两人坐着独木舟飘在海面上,他们离小岛已经有些距离了。两人心中都有种冲动,就这样乘着小舟一走了之。可惜,他们两个都很惜命,哪怕无比想逃离荒岛,也无法孤注一掷。
孤注一掷啊,那得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
谭啸枫看着坐在船头的苟君侯,他的侧脸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边,朦胧的光阴中就连他的眼睛也仿佛忧郁低落了。
“喂,师父……”谭啸枫忍不住说。
“怎么了?”苟君侯回过头来,目光中带着疑惑。
“我唱首歌给你听怎么样?”
“唱歌?”苟君侯一挑眉,“你唱歌很难听啊。”
“嗯?!”谭啸枫顿时一震,“你以前不是说我唱歌好听吗?”
“是吗,”苟君侯十分疑惑,“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谭啸枫冷哼一声,忍不住想把苟君侯踹下船去。
什么时候,当然是他发、情的时候,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谭啸才不管苟君侯喜不喜欢,她躺在独木舟里,享受着船身在海浪中微微飘摇。看那天,一望无际橙红灰蓝交织,仿佛阴沉沉没有希望。
一时忧愁袭来,谭啸枫本来是打算唱个喜庆曲子,逗逗趣让苟君侯不要太低沉的,谁知张口唱出来的却是白居易的《阴雨》——
“岚雾今朝重,江山此地深。
滩声秋更急,峡气晓多阴。
望阙云遮眼,思乡雨滴心……”
作者有话要说:快出去了,各位,快出去了!
第48章 见血
每天掰着手指数日子,日子仿佛很难熬,可是一转眼又是八月底了。
阿彪的腿早就好了,可惜不管谭啸枫怎么小心,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平常还看不太出来,可是跟着谭啸枫他们出去打猎的时候,阿彪总是落在神斑、飞锦的后面,而且常常跟不上大部队。
长此以往,阿彪不可避免的变得有些低落,不管谭啸枫怎么安慰它,它还是闷闷不乐。谭啸枫不是心理医生,就算她是,也没法开解一条狗啊,只能多陪着它玩,冷落了神斑、飞锦。
日子一如既往平淡如水,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也没什么让人不高兴的。谭啸枫和苟君侯完全像两个老夫老妻,彼此都熟悉得很了,你说上句我能接下句。难得的是虽然熟悉,却没有相互厌烦,两个人都属于喜欢找乐子又不喜欢规规矩矩的人,倒是十分合得来。
谭啸枫也想过,要是谭府苟府不是势如水火,他们又不是被困荒岛,就这么处下去也挺好的。
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离了荒岛他们就得分道扬镳,不离开荒岛就得终生孤老。
惨啊,人生痛苦莫过于此。
谭啸枫感慨着一箭射中一只野猪的屁股,她和苟君侯正带着三犬进行每隔几天就要进行一次的围猎活动。
既然心情不好,当然要造造杀孽平缓一下心情。
所谓围猎,就是把猎物驱赶到一定的区域进行射杀,驱赶猎物当然是三犬的任务,它们一个个都干得很认真并且十分来劲,属于野兽的基因让它们相较于放羊更加喜欢打猎。
围猎是苟君侯最喜欢的,他就爱看猎物被追得东奔西跑亡于奔命然后被一网打尽,不得不说,这家伙骨子里就不是个好玩意儿。
谭啸枫也喜欢,这个活动的确有让人上瘾的潜质,但是她也喜欢静静地伏击,看准猎物一箭毙命,暗中放冷箭就是她的风格了。不得不说,她也不是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