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不做金丝雀/蚀骨专宠[民国](3)

作者:一阵惊雷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情有独钟 民国旧影 重生 甜文 关键字:主角:方冬弦,顾信礼(李善) ┃ 配角:方锦辰 死后的方冬弦灵魂飘在半空,亲眼看着他用残忍的方式伤害无数人,看着他抱着自己已经烧焦的尸体,一步一步,毫不犹豫的踏进火海。 那是顾信礼的结局,也是她的噩梦。噩梦醒来,她回到十七岁这年,忘记了一切。生活本应该平平静静,可顾信礼却千里迢迢的追来,把她禁锢在自己的臂弯下,声音宛若诅咒。他说:“你逃不掉的,给老子乖点!” 点击展开

堂屋左侧是厨房,右侧是方冬弦的卧房。

院子不算大,屋子和院墙都是砖瓦砌成的,房子有了许多年光景,看上去破败老旧。

按照当地习俗,要为来参加丧葬的客人准备豆羹饭。方冬弦走到厨房门口时,听到里面在谈闲话:

“就是那个城西街的刘老爷家的闺女,听说从河里捞出来的时候都烂了!”

“所以说这人真是的命运真是说不准,你说好好一个千金小姐,非得跟野男人私奔,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哪里是什么野男人,现在整个县城都传遍了,刘家带着一帮人堵在顾府门口讨说法。”

“顾府?你说的是不是那个新搬来咱们康州县的外乡人?”

“可不就是,听说势力可大着呢,出了这个事,县衙都不管,到最后刘家竟是申冤无门!”

“真是无法无天了不成?”

“可不就是无法无天吗!”

方冬弦进去后,几个来帮忙做豆羹饭的妇人便止住了话头,不愿让这种污秽事污了不知世事的黄花闺女的耳朵。

到了傍晚,大家伙儿都散了,留下的几个人一起把锅碗瓢盆收拾好,也都回去了。

方冬弦牵着弟弟的手回了卧房。

方锦辰如今五岁的年纪,已经不适合跟姐姐同睡一张床,方冬弦用几把椅子摆起来,做了个临时的床,铺了被褥让他睡。

临睡前,她掀起锦辰的裤腿,看到他两个小膝盖都跪青了,十分心疼。

她起身从柜子里翻出膏药,一个转身的功夫,锦辰已经因为劳累而沉沉睡去。

轻轻撩起锦辰的裤腿,帮他抹了药膏,她才躺倒自己床上。

夜色深重,她闭上眼睛,明明很累,却迟迟不能入睡。

白天一整天都忙碌,她身心俱疲,没有时间伤心,也更没时间像别的。

但此刻,躺在床上后,她却思绪纷杂,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不知为何,下午她在厨房门前听到那个‘顾’字时,她的心脏像是猝不及防被人使劲儿捏了一下,有种窒息感,又闷又疼。

好像那个字,跟她有什么很深的牵绊一般……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有人敲门。

方冬弦顶着浓浓的困倦感起身开了门。

之后又开始忙碌起来,婶婶把锦辰叫醒。

今天是送棺的日子,方锦辰是方父唯一的儿子,按照习俗必须由他亲自送。

即使他还只是个五岁的孩童,也得跟着大人们一起抹黑爬山埋棺。

方冬弦哄着迷迷瞪瞪的锦辰吃了早饭,一行人抬着棺材上了山。

棺材入土时,姐弟俩趴在棺材上哭的不能自持。

方父是病死的,已经花尽了家里所有积蓄,甚至跟亲戚邻里也借了不少钱,最终还是没能治好。

她想起父亲临走前,那双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虚虚的牵着他们,遗憾又愧疚的说,“我恐怕见不到阿弦嫁人,也不能教阿辰读书了。”

从山上下来时天已经大亮,方锦辰昨晚睡得早,所以除了刚开始那会儿犯困,这时已经彻底清醒了。方冬弦却因为昨夜没睡好,精神有些恍惚。

昨夜下了雨,所以山路不好走,下山的时候她一时没注意,滑了一跤,扭了脚。

倒是也没有伤的多严重,只是有些疼,没有办法和其他人一样利索的行走,慢慢就被落在了一群人后面。

考虑到这些人也都是大清早起来帮忙,此时都是困倦疲惫的模样,她没有把脚受了伤的事情声张出去。

这条路她熟,毕竟从小生活在康州县,对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很了解。

等她好不容易拖沓的下了山,抬头看去,其他人早就已经没了影子。

不过倒是看到一个陌生人。

这人身形高大健壮,他正蹲在地上,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他身旁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

这种代步工具,是极稀缺的西洋物。以前还没传出过,康州县有谁用上了这个东西的。整个县城,就算是最富裕的那几户,出行也还只能用上马车而已。

而此时,这架摩托车的前轮却深深陷进了泥坑里,泥污溅在车身上,斑斑点点的。

这时候是晌午,已经接近午饭的时辰,因为是初秋的季节,最近时而冷时而热。就像此时,虽然天上还挂着太阳,但却是有一阵阵的凉风吹过。

风凉飕飕的,昨夜下了雨,风夹杂着湿气和泥土的腥味儿,扫过人的脸颊。

方冬弦靠着树休息了一会儿,等身上散了汉,她就撑着树干立起来。

左脚仍旧疼,她就用一只脚踩在地上,半蹦跶这继续往回走。

可脚却不小心踩在枯草上,惊动了他那人,那人抬头朝她看过来。

他的长相映在方冬弦眼睛里的那一刻,她浑身一震!

心脏忽然像是有一万根针在扎,又疼又痒,难受的几乎下一刻眼泪就要汹涌而下。

幸好她很快回过神,才不至于在陌生人面前失态。

方冬弦将手握拳抵在胸口,从昨天晕倒醒来后,她就开始不对劲儿,所以只觉得是自己的问题。

或许是因为父亲过世,她太过悲伤,才导致心情起伏不定,倒是没有多想。

这是一个外貌看上去很凶的男人,一条刀疤从他的额头贯穿到太阳穴。只是单单看相貌的话,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人肯定不是个好人!

而他眼底的血痣,就像是刚杀了人,血珠儿见到他脸上留下的罪证。

几乎在他抬起头的那一刹那,方冬弦脑子里就浮现出‘罗刹’这两个字。

第3章 帮助

她刚才的情绪变化,自然不可能和这个人有关。

毕竟,她很确定自己在此之前肯定是不认识这个人的。

这样的人,若是她以前见过,有过交集,她一定不会忘记,毕竟这个人真的很不普通。

这个人其实长得并不差,如果没有脸上那道疤,完全可以形容为英俊。他的五官非常周正,眉眼深邃,高鼻梁,轮廓清晰,比例协调。

但就是看着凶,凶的足以让人忽视他的长相,只给人留下‘这肯定是个坏人’的印象。

“小姐,请问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谁家丢了狗的?”

长相很凶的男人,在看到方冬弦后,礼貌的开口询问道。

方冬弦视线不自觉的落在他掌心之上。

他掌心里趴着一只耗子一般大的小东西,仔细看看,她才发现原来是条刚出生的小狗。

小狗毛儿还没长齐,眼睛也没睁开,小小的身子软软的趴在那双粗糙的大掌中央,哼唧唧的呻、吟着,看上去非常不安。

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一幕,第一眼估计会误认为是这个男人在虐待这只小狗。

可多看两眼就会发现,这个男人虽然长相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可他捧着小狗的动作却有种与之不太相称的……温柔?

勉强可以形容为温柔吧,可能因为经验不足,他的动作稍显僵硬和无措。

方冬弦犹豫一下,走过去,在他旁边蹲下身。

伸出一只手,小心翼翼的碰了碰可怜兮兮的小奶狗,问道:“这小狗你是从哪来的?”

男人似乎是天生就不苟言笑,跟她说话时也是面无表情,眉眼之间有种冷意,让人觉得不易亲近。

男人回答道:“是我捡到的,可能是被附近的人家丢弃的狗崽子,小姐可知道附近有谁家的狗刚生了小狗?”

方冬弦摇头,她完全没有印象。

随后她说:“不过我可以打听打听,你这条小狗是在哪儿捡的?”

男人把小狗崽子腾到一只手上,他的手和他的体型相称,很大。

让小狗即使只待在一只手掌上,也完全足够让小狗安稳的待在掌上。

这只大手上布满了老茧。

他另一只手朝张开,手臂伸展,很是修长。他往不远处的那条河指了指。

“就在那条河边,有人把它丢进了河里,大概是自己爬上来,我刚才车出了故障,下车找工具的时候看到的。”

方冬弦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这里是河的下游,而河的上游是他们这些住在附近的人,平时洗衣服洗菜的地方。

这下基本可以确定,丢狗的应该就是附近的人家。

随后她又看向小奶狗,沉默一瞬后说道:“既然被主人丢弃,就肯定送不回去了,要不你带回去养着?或者如果你不方便,把它交给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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