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有四个孝顺儿子(29)
他速度太快,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烤鸭就全进他一个人的肚子里。
幸好林云舒做了六只,眼见着众人谴责的目光快要将飞鹰杀死,她立刻让老大再拿两只过来。
众人这次没再让着飞鹰,纷纷上手抢。
林云舒想着飞鹰给的二十两银子,得让人家花得物超所值,又指着那蛋糕道,“这个也好吃。你要不要留点肚子?”
话落,徐会谴责的目光投了过来。林云舒立刻举手,“我做了两个,还有一个是属于你一个人的。”
徐会这才满意。
出于对烤鸭的喜爱,飞鹰认为蛋糕的味道也不差,立刻伸筷子要去夹蛋糕。
林云舒担心他破坏蛋糕造型,伸手阻止他,“我来切。”
她给每个人都切了一小块。人太多,蛋糕很快分完。
飞鹰瞧着自己面前这一小块,轻轻咬了一口,轻飘飘的奶油像极了棉花,甜滋滋的,里面的蛋糕也不知是怎么做的,香甜松软,细腻蓬松。吃进嘴里是无与伦比的美味。
飞鹰三两下吃完,而后眼巴巴盯着那空空的盘子。
这张冷冰冰的脸配上委屈巴巴的眼神,林云舒不忍直视,“今天的已经没了,你要懂得分享。”
飞鹰微微皱眉,用极其平淡地语气道,“我们从小都是抢食吃的。”
“那是你们,普通人家都是平均分配。”林云舒不惯着他。
飞鹰面露疑惑看着她,“为什么不是抢食呢?强者就要吃饱,弱者活该饿肚子。”
林云舒下巴往自己的几个儿子抬了抬,“这几个都是我的孩子。我辛辛苦苦养他们到大。你让我跟他们一起抢食吃?”她视线又落到两位画师身上,“他们是我的客人,主人能跟客人抢食?”
飞鹰似懂非懂。
第22章
第二日傍晚,飞鹰的同伴就赶到了饭馆。只不过来的不是三个,而是一个。
两人在房中商量许久,同伴就顶着风雪离开了。
不过林云舒还不知晓,她一大早就带着四个儿子回了村。
顾家一直都是大年初一这天祭祖,寓意是在一年一度最喜庆的节日,不忘祖先之恩,共度佳节。
像许多家族一样,女人是不参加祭祖的。
族长带着族人先到祠堂祭祖。完事后,在祠堂门口,通知各家将适龄的姑娘带过来。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带过来。必须是不出五服的顾家嫡支。
即使如此,依旧有五十三位姑娘。
林云舒早先就已想好说辞,“我娘家是衡阳林氏,一直都是书香传家。族里更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娶妻娶贤。识文断字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不识字的姑娘请退出。”
要说选人,谁最有发言权,非林云舒莫属。底下的人都服她。就她提出的这一条,生生少了一大半。
族里有族学不假,但那些目光短浅的人家宁愿让女儿帮着打猪草,也不愿送去读书。
接着林云舒又将那些相貌不够端庄或是衣着不够整洁的姑娘剔出去。
最终只剩下十位姑娘。
林云舒便出了一道简单的算数题,并且给出理由,“嫁进林家就要管理自家中馈。我出个题,答对的留下。一倾良田,每亩水稻得两石大米,每石三十文,全部租给佃户收三成租子,问你一季能得多少银钱?”
在林云舒看来这是很简单的乘法题。但可惜的是答对之人并不多。
最终只剩下三个人。
林云舒便让三人互相出题目,“出的题目必须合乎情理。”
出完题目,她将每人问题错开。底下人也觉得互相出题比较公平。
三个姑娘出的题目大同小异。
最终族长的大闺女顾欢胜出。
说起来,顾欢虽不是长得最出色的,却是最合适的。她识文断字,待人接物都很大方,长得也很耐看。只是大约平日都在家干活,皮肤微黑,比不上千金小姐那样白皙。
得知自己胜出,顾欢脸色微红,向两位同村姐妹行了礼。
胜负已定。大家除了说几句可惜,倒也没说什么不公平的话。
族长捋着胡子朝林云舒拱手,“大嫂,不如你将欢儿带回去教导几日吧。也让她学学规矩。”
林家到底是世家大族,欢儿要想嫁进林家,就得懂规矩。而林云舒是最懂林家规矩的人选。
林云舒有些迟疑,“可饭馆人来人往,总归不太方便。”
族长摇头,“没事。乡下没那么多规矩。再说饭馆有那么多伙计看着,有什么关系。”
他也有自知之明,林家虽没有毁约,但欢儿不可能嫁进当权人家。顶多是快要出五服的小地主家。
到饭馆跟着大嫂一块招待客人,也能学到东西。
林云舒见他执意如此,只能同意。
族长又嘱咐顾欢,“若是闲来无事,可以帮忙招待女客。”
顾欢点头答应。
两人约定七日后再将顾欢送到饭馆。主要是二进院子已经住满了人,没有房间了。
初三早上,老三到镖局送年礼,回来后却急急忙忙道,“娘,镖局来生意了。我得提前出发了。”
林云舒坐不住了,“那怎么行。我都跟花媒婆说好了,明天要带你相看姑娘。那姑娘可是个美人胚子,又识文断字,还是个乡下人家,一点也不骄纵。花媒婆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好的姑娘,你可不能错过啊。”
这年代也是有相亲的。只不过不像后世那样明目张胆,而是隐晦的相看。
比如男方家出钱,请花媒婆在家摆一桌酒席。男女方带着相看的儿女到场,也不提相看二字。只说过年走亲访友,也没人说不合规矩。
一年也就这一回,可以婚前相看。眼见这么好的机会,老三就要错过,林云舒也有些着急上火了。
老三收拾行礼出来,接过大嫂递过来的干粮,“娘,我明年再相看吧。这是县令大人的镖,我得亲自去押。”
何知远?林云舒纳闷,他们家不是有仆役吗?怎么还找镖师帮忙?
吃饭时,老二解释,“我今儿去县衙拜年,听一个守值的衙役说前儿有一对母女在大年三十晚上到县衙投奔,估计大人是想送她们回老家那边的亲人代为照顾。”
母女二人?难怪要请镖队帮忙护送呢。林云舒恍然。
七日后,林云舒给飞鹰重新换药,“能不能接上,就看你的手有没有知觉了。”
如果这次没有知觉,说明她的手术失败了。
飞鹰其实并不抱希望,“我知道。”
他从来没听人说过,手断了还能接上的。即使她之前说有一线生机,但根深蒂固的思想还是告诉他不可能。
林云舒给他解开纱布,只是轻微动一下,他的额头就冒出一层细密汗珠。
完全拆开后,大伙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手腕连接处触目惊心,老大直接吓得倒退几步。早知道这么吓人,他就学他媳妇一样躲在房间里了。
两位画师头皮发麻,不自觉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小四二月就要参加县试,所以待在房间复习功课,没有出来。
倒是老二是个胆大的,面上没什么反应。
林云舒仔细看了看接口处,天气冷,几乎没受什么感染,从表面上看恢复得倒是不错。她心中一动,试探着道,“你别抬起来,试着动动你的手指。”
飞鹰咽了口唾沫。他断手的颜色是极为不自然的惨白,但并没有溃烂,远比他之前想的要好多了。
飞鹰屏气凝神,手指试探着动了动,没有任何反应。
林云舒长叹一口气,这年代没有光学显微镜,没法将断离的血管重新吻合,切口也没法做彻底清创,进行骨、神经、肌腱及皮肤的整复。
她也只做了最基础的皮肤缝合。她自觉这个手术做得极其失败,但在旁人眼里却是相当了不起。
徐会盯着飞鹰的手目光灼灼,“哎呀,真是了不起。前些年围场狩猎,先皇被人行刺,带刀护卫保驾,被刺客削掉一只手,张川乌怎么就没想到把它接上?只给那人做了包扎。你居然能把断手接起来。照我说你的医术比那张川乌还厉害。”
徐会也就罢了,就连飞鹰也点头附和,“确实很厉害!”
他原先以为手接不上,还要重新将断手割开,再做一次包扎处理。但没想到她真的给接上了。虽然手指不能动,但他不用瞧见别人异样的目光,已经相当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