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这三个答案后呢?”5号小哥问。
“我还是蛮想与原住民接触一下的。不管怎样,来了这里一回,也算是长了点见识吧。”1号大哥笑道。
他的话得到了大家的附和,3号姑娘都说:“就是。这也算是咱们到这里来的一项福利吧。”
“要是不能呢?”简丹反问。她总觉得管教授不会让大家与原住民接触,毕竟他们这群也算是天外来客,会给原住民造成什么影响真不好说。
“为什么不能?”大家都问她。
“我想管教授应当不愿意看到我们改变了历史吧。”简丹答。
“也对,正常情况下,我们是不应当与原住民有来往的。谁知道他们正处在哪个时代啊。”1号大哥也同意简丹的说法。
“可不是有书书吗?”2号肥哥提出了反问。
“但这个书书,谁知道是什么来历呢。搞不好就象鲁滨逊中的星期五呢。”1号大哥又说。
“这样也有道理。哎哟,管这么多做什么,先问了再说嘛。”4号说。
于是,简丹只得问管教授这三个问题。
无双扮成管教授的声音答:“你们唯一能接触到的原住民就书书一个人。我们能随时来看你们。”
听到这个答案,众人都很失望,简丹又问:“你们随时可以来看我们,这是不是说明你们就在附近。”
“不。但这段距离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容易跨过的。你们不用想太多,只需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好了。我想你们也不愿意长时间停留在这里生活,如果有机会你们还是愿意回到你们原来的社会生活。所以,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原住民也与你们无关。”无双说。
“可我们要是完不成任务,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社会中去了啊。”简丹说。能回去谁不愿意呢,这个地方虽然山清水秀,自然环境好,可对于过惯了现代生活的大家来说,真的很无聊。要不是因为有伴,她估计再时间长点,人都要疯呢。
“所以,你们要努力啊。”无双说。
这话说了跟没说说一样,简丹只得摇了摇头,懒得再关心了。
其他人也很失望,1号大哥说:“反正我们在这里天天认真种田就对了。”
“是的。只要你们完成了任务,我会带你们回去的。”无双又说。
“那行吧,反正时间还长着呢。”简丹无所谓地点了点头,不再理会。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书书能带回来些肉食。不过几天没有正经吃过肉了,她就觉得嘴时都快淡出鸟味了。
没有肉吃的生活,真的令人很难过啊。
特别是大家都是干体力活的,没有肉就意味着粮食消耗得更多更快。本来吃两块肉,就只需要吃一碗饭的人,不吃肉的话,就得吃一碗半饭了,并且还饿得更加快。别人的人还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可简丹却看得很清楚。因为所有物质她最清楚,做为一个从小就要为自己打算的人,她比其他人更加有忧患意识。
他们的粮食也有限,不增加肉食,她都怕支撑不到小麦能收割呢。
第36章 收获颇丰
书书的回归令大家都瞪大了眼睛,实在是因为他带回来的东西太多了。
那一头野猪就起码有二百多斤,外加两大捆粗壮的枯树枝,这一挑子东西起码也得四百斤重了。而且他手上还拎着几只咕咕乱叫的野鸡呢。活着的野鸡呢,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捉到的。
挑四百斤的东西,说来也不算太重,搞不好简丹都能挑得起。但一来一去也没花多少时间,书书就能有这么大的收获,还是令大家不敢相信。
“一整头的野猪啊,这么大啊,他怎么弄到的?”1号大哥喃喃自问道。甚至这头猪还没有死,也没见到有伤口在流血,那野鸡就更加活跃了,乱叫个不停。
“难道打猎对他来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简丹也惊呆了。
“要是有他这本领,我们也不愁没肉食吃了。”3号姑娘说。
“是啊,太厉害了。什么武器也不用,还不用花多少时间,就搞这么多东西,难不成那林子里,随处可以捡到野猪和野鸡吗?”4号问。
“要真这么容易,那野猪搞不好就会到咱们田里来撒欢了。而且说不定还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呢。”简丹说。
“问问书书不就知道了。”5号最直接,大声冲书书说:“那林子里很多野猪吗?它们会不会跑出来?”
“这头野猪可是我在林子深处弄到的呢,附近根本就没有野猪了。野鸡还是蛮多的。”书书答。
“你跑林子深处去了,一个人,也不怕有危险。”简丹又说。
管教授心道:“附近的猛兽早就被我们杀光了。想要野猪吃,我不跑到深处去,哪里搞得到啊。”
他嘴里却说:“我就是干这个活的啊。习惯了。”
简丹被他这句话给说服了,笑道:“这样啊。你平时也和同伴们一起打猎的吧。”
“不,我都是一个人打猎的。”书书答。
“你的同伴们呢?”3号姑娘接着简丹的话题问道。
“我没有同伴啊。我是管教授救的,后来就一直跟着他了。”书书答。
大家还想再问点什么,书书却指着野鸡说:“你们想养吗?它们还活着呢。”
简丹也觉得一头野猪也得吃好多天,这几只野鸡完全可以养起来,等野猪肉吃完了再吃,搞不好还可以下几只鸡蛋呢。其他人也和简丹一个想法,连忙说:“要养的,就不知道该怎么养?”
书书却说:“我也不知道。”
简丹只得拿细绳子系住野鸡的脚,拴在书书挑回来的最粗壮的那截树枯杆上了。几只野鸡一落地就扑愣愣地折腾起来了,但因为被系住了脚,怎么也跑不远,折腾了半天,也就认命地围在一起不动了。
“就这样养着,不知道能养多久呢?”简丹有些担心的问道。
她倒是希望这几只野鸡能一直养下来。等没肉食吃再杀来吃也好,能吃到蛋就更加好了。但她却也知道,野鸡不比家鸡,不一定能养得活。
“反正先养着吧,能养几天算几天。”1号大哥说。
“那这头野猪要怎么处理?”2号肥哥看着地上还在呼吸的野猪问道。
“肯定是杀了啊。把肉腌起来慢慢吃啦。”简丹答。但说实话,她肯定是不会杀野猪的,所以只能求助几个男人了。
众人齐齐摇头,最后还是只得求助书书了。
书书倒是不推辞,要了刀,直接就把这头活野猪砍头和开膛破肚了,所有内脏都没有要,连带着一整只的猪头,全部给书书拿到远处挖了个坑埋了。
剩下的猪肉,简丹倒是会处理了,就是分割成几个大块,她把排骨头和四只蹄子都分割出来了。今天不用吃到的肉块先拿盐腌制起来。
今天就先烧排骨来吃,因为考虑到书书的大饭量,简丹足足砍了五根排骨。书书却在一边还说:“不够,不够,再多点。”这五根排骨他一个人都吃得完。
简丹干脆又加了两只野猪蹄子进来一起。
大块的肉扔给大锅里,加了大半锅的水慢慢煮着。简丹又去寻了些调料和配菜。这里配菜少,除了一些青菜苗,就只剩下野菜了。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吃的,简丹都摘了回来,足足弄了一大篮子菜。
锅里的肉炖烂了,还剩下不少汤,简丹加了一大勺子酱进去,再加上盐,就把洗干净了的各种蔬菜直接往锅里扔。再稍微煮了一会儿,就可以起锅开饭了。书书一直跟着简丹,看她如何做菜,很认真的在一边学习。希望他自己以后也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来。
他发现简丹的做法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这里也没什么调味品,但味道却真比他和无双弄出来的,好太多了。
因为肉多,这顿米饭煮的比较少,所以,一人一碗肉菜端起来开吃。
简丹他们六个人,基本上一碗吃肉,就大半饱了,象3号姑娘这种小饭量的,还只能吃大半碗肉菜。而书书就不同了,他一连吃了四大碗肉菜,其中肉块还格外多,菜很少。而简丹他们却都特意挑了比较多的菜,肉块一个只吃了几块就够了。
书书边吃肉边吐骨头,还大声赞叹:“真好吃。原来野猪肉这么好吃的。”煮的新鲜肉,又嫩又烂,再加调的味道也好,比他平时吃的烤肉真要好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