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异世开会所(3)

作者:杰歌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某狗腿咋舌:古道心砸了大皇子在城南的妓馆,镇南王居然帮他善后! 某重臣不屑冷哼:才加官进爵行事便这般狂妄,王爷睿智,早晚会舍弃于他! 多年后…… 某狗腿震惊:古道心被封为定国公,圣旨刚刚颁下! 某重臣心虚嫉妒:王爷初登大宝,古道心功高震主,且看他能嚣张到几时! 又多年后,世人尽知,镇帝后宫形同虚设,终其一生,身边只有定国公相伴。 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古道心识人不清,含恨而终。重来一次,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还有一个要守着的人……到头来兜兜转转才发现,相识已千年……点击展开

陆熠鸿目眦尽裂,努力克制住愤怒到几乎发抖的身体,不断告诉自己,他还需要安国公的辅助,金香玉还不能动。

长袖下的拳头暴出了青筋,陆熠鸿的声音温柔得一如往常,“古大人是朝廷重臣,怎能轻易赐死?真要这么做,不免要寒了忠臣良将之心。就算做得隐秘,也总会惹人怀疑。不若将他囚禁在自己府邸之内,对外称染了重病。如何?”

金香玉本来还不大愿意,但也知道不好把陆熠鸿逼得太紧,就勉强答应了。

反正她已经给古道心下了毒,这辈子他都动弹不得,也再不能开口说话,只能躺床上让人伺候吃喝拉撒。而且她还能跟陆熠鸿时常去“看望”古道心,在他面前卿卿我我甚至行鱼水之欢,不比直接杀了他更有意思?到时候还能搏个爱护重臣的贤德名声。

金香玉也是魔怔了,为了打击古道心,也不在乎让古道心看她的身子。反正在她看来,定是古道心勾引陛下,一个勾引男人的男人,在她眼中跟女人也没什么两样,甚至比女人更为不如,无需顾忌。

从那天开始,国之栋梁古大人便开始“卧病在床”,手不能写、口不能言。开始还有不少同僚本着同朝为官的情分过去看望,但时间久了,没有利益维系,便渐渐断了来往。

古道心最好的朋友,宣平候之子苏方,对此事心有怀疑,着手调查,然而没多久,就意外坠马死了。所有人都感叹苏世子在即将袭承侯爷之位的时候遇难,实乃运道不佳。只有古道心知道,那绝对不是意外。

陆熠鸿单独来看过他,说只要古道心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他愿意照顾古道心一辈子。只要他眨眨眼表示同意,他一定想办法不再让金香玉过来。

然而回应陆熠鸿的,是古道心一天比一天冰冷暗沉的眼神。

陆熠鸿心高气傲,断断受不了古道心的态度,便常常跟金香玉过来刺激古道心。他以为只要古道心吃醋了,总有一天会回心转意。

古道心生不如死地活着,满心都是对陆熠鸿刻骨的仇恨!

要说在他苟延残喘的这段时间,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便是镇南王陆镇。

陆镇是先帝最小的兄弟,比陆熠鸿只大上三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亲王封号是用实打实的军功挣来的,掌握着大晏皇朝最多最强的兵力。

当年古道心曾经帮过陆镇一个小忙,陆镇记着这份人情。新帝即位的时候,因为忌惮陆镇,将他派到南方边境去打仗,这一去,就是三年。

其实战事不难摆平,归根结底,是陆镇懒得回京城淌这趟浑水。

三年后,陆镇归来,得知古道心病重,便隔三差五地过去探望。

陆镇始终不知道古道心和陆熠鸿的关系,古道心很庆幸,他不想自己人生中仅有的这道光知道自己污糟的过往。

随着陆镇来看望古道心的次数增多,陆熠鸿和金香玉就来得少了。而且只要有陆镇在,他们就算来了,也会很快离开。古道心打心眼里感激陆镇,只要有陆镇在,他就觉得无比安心。

一晃又是三年。

也许在陆镇看来,在这三年里,他只是趁闲暇时候过去看看古道心,给他讲讲外面发生的一些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在古道心这,陆镇已经渐渐成为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古道心想着,如果有一天他撑不住了,唯一的不舍,就只有陆镇。

第三年年关,正是最热闹最喜庆的时候,古道心的身体却每况愈下,最终没能撑到来年开春。

死前的最后一刻,古道心想的不是对陆熠鸿的满腔仇恨和择错主君的不甘,而是深深的遗憾,遗憾没能见到陆镇最后一面。

古道心以为这一次自己应该是死透了,可是当他在一片虚空之中再次看到那只乌鸦的时候,他的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

第1章 如此亲切的破屋

一睁眼,看到光秃秃的斑驳四壁,古道心第一次觉得这个破旧的房屋竟是如此亲切!

他回来了!回到了第一次穿越到这个时代所居住的地方,回到了十五年前!

这时期的古道心,还不是朝廷重臣,不是陆熠鸿手下的谋士,只是一个偏远小村庄里的农户。而且这具身体刚过十八岁,从小娘亲就跟人跑了,头两天又死了父亲,还被贪心的叔伯瓜分了家产。

所谓的家产,也不过是那几亩产量不丰的田地而已。

对于前世而言有些麻烦的情况在现在的古道心看来完全不算什么,比起后期辅佐陆熠鸿登上帝位而经历的九死一生,这简直就是连疏松筋骨都算不上的小打小闹。

重生的喜悦盖过了一切,古道心甚至觉得,如果让他现在见到原主的叔伯,他都有可能觉得亲切。

在地上躺了一会,古道心整理好了心情,站起来走到门口,深呼吸之后推开门,看着院子里的满目萧条,他的心却渐渐热了起来。

从在现代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活着更加实在的。

田地被瓜分了没关系,反正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过要靠老实巴交地种地过活。不过这地也不能白白给他的大伯和小叔两家两家占了。

俗话说,“爱老大,疼老三,夹在中间最可怜。”

原主的父亲就是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当年分家的时候,老爷子已经没了,老太太跟着大儿子,为此大儿子分得最多,后面又说三儿子最小,刚刚成家,还没有孩子,也应该多分一点。两头都挤着,留给中间老二的就所剩无几。

好在原主的爹是勤恳人,分家之后没有偏心的爹妈,日子过得反而比以前还要好一些。

然而有些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原主大伯和小叔见到原主家的日子稍微好过了点,就以为是那几亩地够肥,高产,处心积虑地想夺过去。生活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原主的父亲要辛辛苦苦拉扯原主,要过生活,还要成天应对恨不得把他身上最后一滴血榨干的娘亲兄弟,这才在壮年的时候就去了。

可是原主的大伯家一点亲情不念,趁着原主的爹没了,家里正在办丧事,叫着原主的叔叔一起,抢走了田地的地契。原主就是在和他们争执的时候,被大伯家的儿子给推倒了,脑袋撞在桌子角上,磕了老大的口子,一命呜呼。再醒过来的时候就换了“芯子”。

既然用了人家的身体,就等于承下了这份血脉,古道心自然要为原主讨回公道。他抬手摸了一把额头,低头一看,一手的血。

古道心咧嘴阴阴一笑,趁着血还没干,正好可以去里正家里,让里正瞧瞧,也让全村的人都看看。

原主家所在的村子也不是个不讲理的地方,只是一来,大家都不太愿意多管闲事,一个村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闹得太厉害。再说原主和原主爹一向都很能忍,村里的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二来,原主家很偏,这会又正是春耕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很忙,白天少有人在家里,也就不知道原主的大伯和小叔居然会来闹丧事。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的大伯和小叔敢把人欺负到这份上,就是看着原主太老实,料定就算抢了他的地,也不敢闹得多厉害。再说他们也没都抢走,还留了两亩地和一个泥塘子。

但实际上这也不是因为他们心有不忍,而是那两亩地靠近大山,山里有野猪会下来破坏庄稼作物。而那泥塘更是没什么作用,就算填了种水稻也种不了多少,倒是要花不少功夫。这才都给原主留下了。

这会刚进黄昏,在地里刨了一天的人们身披夕阳余辉,扛着锄头、扁担的三三两两结伴往回走,身后的泥土小道上拉着长长的影子。

几个庄稼汉正说笑着,就看见古道心捂着额头跌跌撞撞地往里正家的方向走。

路过的人都被古道心给吓着了,有眼睛的都能瞧见古道心捂着额头的那只手手指缝里流出来的血,衣襟上都是,身后也跟着滴了一道。

十八岁的年纪,已经是大小伙子。但原主从小就营养不良,他大伯家的儿子十三岁的时候都比他现在看着壮实,这瘦得跟小鸡子似的本来就招人心疼,更别说还留了不少血,好几个村民都赶紧上前扶着古道心。

“二狗!咋的了这是?谁打的?你今天不是在家里给你爹守灵吗?咋弄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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