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盈香+番外(56)

这个时候寻常人家杀牛都是犯法的,能用得上牛髓口脂的都是大富大贵之家,自然也不够普及。

所以,这里应该还有的做!

见自家姑娘卖关子,乔山摇头笑道:“好,左右姑娘想好了,我们做就是了。”

“嘿嘿,多谢乔山叔的信任。”

沈秋檀又道:“其实也不是卖关子,只是我还没有准备好。下回乔山叔找人送一壶烈酒来,我先做出来成品,给乔山叔看看,值不值得再投入。”

乔山点头应了,想了想又问到:“小公子去了锦春堂,可还适应?”

沈秋檀脸上露出思念怅惘之色:“有桃花跟着,大体是无碍的,想来过不了几日就全好了。”

乔山笑道:“瞧着倒是姑娘更想他些。”

……

日子过得飞快,乔山告辞后没两日,沈秋檀按照日程完成了剩下的课业,烈酒也送来了。

沈秋檀进了自己的制香室,将门一关,便开始了口红制作。

其实这个时代,想赚钱的法子不少,比如吃食上就大有可为。因为这个时候的煮饭就是单纯的煮,连菜也一样,蒸、煮、烤已经花样百出,但炒菜法还没有流行起来,因为冶铁多为军用。

京城里开得好的食肆,无非都是在用料上下大工夫罢了。

可开食肆人多眼杂,要投入的人力物力,甚至自己的精力都太多了,所以第一步还是开一间清静些的胭脂铺子最合适。

况且沈秋檀早就生了做胭脂的心,要不然不会早早的采集了一院子的花瓣,春日的花瓣颜色普遍不深,比如海棠和樱花,能提炼出了汁液并不多,反倒是那几株矮矮的芍药,贡献颇多。

取来三分之二的蜂蜡,用一个小钵将其进行二次融化,再次提纯,加上早就准备好了的芍药花汁,最后倒上适量烈酒,搅拌均匀,趁着已经着色的蜂蜡还在液体状态,倒入早就准备好的白瓷胭脂盒里,之后便是冷却了。

酒精不仅能促进染料着色,还是天然的防腐剂,这回乔山只带回来了蜂蜡,却没有蜂胶,下一回可以再用蜂胶做防腐剂试试。

剩余的三分之一大小的蜂蜡,沈秋檀用同样的方法有做了几盒,只不过用的是海棠花汁,色泽还是太浅淡,沈秋檀又滴了一滴芍药花枝,才染成了绯粉之色。

第二日一早,沈秋檀便迫不及待的去看自己的口脂。

沉香居外种着的芍药只有一个品种,便是重瓣的池墨洒金,按照现代的叫法,那是一种深玫红的颜色,大半块蜂蜡,共做了十八盒这种颜色的口脂,其余还有八盒颜色浅淡的海棠红。

沈秋檀以右手无名指沾了沾,在手背上做了个试色。

触手柔滑细腻,香味清淡,酒味有些重,但色彩和光泽度是没的说。

沈秋檀叫来木香:“去问问望山叔和乔山叔可在府中,我要出去逛逛。”

第七十章 味道更熟悉

沈秋檀回了沈府以后,一直忙着补课,这还是上回自唐府回来以后第一次外出。

二夫人王氏痛快的放了行,由望山亲自赶车,沈秋檀带着木香就出来了。

即便已经见识过了三水县的繁华,但如今看了东市的盛况,仍叫沈秋檀咋舌。因着东市靠近太极宫,距离达官显贵的朱雀街十一坊也不远,所以治安相当好,相应的,这里卖的东西也都是有些口碑的,甚至还有不少都算得上是“奢侈品”。

望山将车停在一间不显眼的茶肆外,乔山已经等在了门口。见木香扶着自家姑娘下了马车,他连忙将人带进了内里。

一个小小的隔间,隔绝了本就没什么人的茶肆,沈秋檀让木香把带来的两盒口脂拿出来。

乔山取出在其他胭脂铺子采购的木浆红纸以及牛髓胭脂,几人开始了对比。

望山当先道:“姑娘真不愧是三老爷的女儿,这胭脂做的,不仅好看,还有一股子酒味,闻着就想吃!”

乔山看了他一眼,望山才觉失言。

女孩子家,喝酒可不是什么好名声,这胭脂比那木浆纸的不知好上多少,便是比牛髓的也好太多,只是这味道……

沈秋檀叹气道:“今日出来,一是想让两位叔叔看看这胭脂能卖个什么价钱,另外一个也是想改一改这胭脂的味道。”

乔山双眼一亮:“这酒味能去掉?”

“当然。”这时候的酒大多是用粮米兑了水,加上酒曲发酵而成,颜色浑浊不说,还有微生物,有的甚至是绿色的,其度数再高也不过八九度,沈秋檀想用来做防腐剂,显然是想多了。

可明明眼下可以用蜂胶作为防腐剂,沈秋檀却还是想弄蒸馏酒。

当然加一些香料盖一盖也不是不行,但好的香料价格昂贵,这胭脂的造价又不知要高出多少,反倒不如用酒精,既能杀菌又可做溶剂。

不过这比例要控制好就是了。

因为酒需要蒸馏,精油也需要蒸馏,这本来是第二步的计划,但如今正可以一起先解决了,后面也能省些麻烦,这胭脂的成色也能好上不少。

“两位叔叔,若是我说,我能造出比官酒还好的酒,你们信么?”

“官酒?莫非是说良酝署所辖的御用之酒?”乔山神色一震。

他是个男人,对这口脂面脂其实不很了解,但若是酒的话,他不光有兴致,也对这个市场有些了解。京城达官显贵太多,平民百姓也不少,谁家宴请还不备酒?只是不知姑娘想的,是做哪种酒,是卖给有钱人家,走高端路子,还是卖给寻常人家,薄利多销。

沈秋檀点点头,将准备好的蒸馏机的图纸拿了出来。

“这是……”乔山看着图纸,神色越来越专注。

“这么大的罐子,像锅又不是锅,下面还要点火?”望山直接问了出来。

“对,我出来不易。今日出来还想去看看有没有能做这蒸馏机的地方。”

乔山点点头:“这样的话,我们还得去兴义坊看看,那里头有金楼银楼木楼,除了泥瓦匠,京城最好的匠人作坊在那里都有铺子。”

他推开了隔间的门,刚预备带着沈秋檀出去,就见十来骑壮马载着几个少年扬长而去。

打头的那个,身下马儿雄壮,全身乌黑,只四个马蹄洁白整齐,听说这是汗血宝马中最上等的那个。

呵,难怪敢东市纵马,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太后侄子,纵马伤人也不过被关一个月就能了事,这几个不知又是哪家高门子弟了。

沈秋檀眼睛一眯,她走出来的时候,只看了个侧脸,为首之人怎么有些像那个鲁王?

几个少年东市驰骋,买了酒和肉,一路扬尘除了城。

其中一个穿着朱红胡服的少年,拍了拍另外一个蓝袍少年的肩膀:“小晟,一会儿多打几只大点儿的猎物,别每回都是兔子。也叫鲁王殿下看看你的本事。”

蓝袍少年一愣,憨憨的道:“那不成,可这山上只有兔子啊!”

“你还真是个傻的!”那少年说得是实话,却换来了一个暴栗。

见自己二哥策马去追鲁王,唤作小晟的少年不由放慢了速度,这些人可真是无趣呀!

不过东市纵个马,就以为自己鲜衣怒马了。还嚷嚷着要打猎,那些兔子都不知道是谁养的。

他渐渐的落在了队伍的最后,忽然又有一行十来骑骏马驰骋而来,不多时一身大红胡服的萧昭靠了过来。

见到是她,小晟下意识的想躲,萧昭却远远喝道:“前方可是霍晟?”

霍晟避无可避,只得抬头道:“明珠郡主。”

“哼,你不是天天往宫里钻?怎么会跑到这郊野之地?”

萧昭甫一出现,便如那当空的日头,艳丽夺目,荣光灼灼,叫人不敢直视,霍晟挠挠头,有些黑的脸上透出一层浅浅的薄红:“今日二哥陪鲁王殿下打猎,便也拉着我出来了。”

“李珝也来了?”

“是。”

“扫兴!”萧昭勒马:“既如此,我就不出城了!”

说完便要离去,想了想,又回头对霍晟道:“你别傻乎乎的冲在前面,离李珝远着些。”

“哎!”霍晟应了一声,不知为何,心里有些高兴。

……

还是东市,一间香料铺子里。

徐氏轻声对女儿道:“玉儿,这是娘的嫁妆,你若想学着打理内外,便先从这件铺子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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