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财女满堂(385)

沈立行入宫复命后便去了京郊大营,好在九月有半月的授衣假,沈立行很是陪了她些日子,进入冬月,他又开始忙了起来,高世曼也习以为常了。

当今年的第一场雪降临人间,万物冬藏,沈立行不在京中,高世曼带了小虎跑去庄子,拉着襄城去赏雪。

襄城本是不懂风情之人,若是以前,肯定一口就拒了,不过现在跟高世曼在一起的时日多了,也变得娇憨了许多。

女人是水,可不就得娇憨些吗。高世曼经常对她说,女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吐蕃的经历,是她这一生痛苦的回忆,它如烈火,将襄城淬炼得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她懂得了珍惜,亦懂得了自强。

女人,靠父亲,最多也就是个公主;她是公主又如何,还不如高世曼过得惬意自由。

靠夫君,最多也就是个王后,觉蒙又如何,照样还是不如芒妃犀嘉受宠;

女人靠自己,你就是女王。

襄城经历这一场磨难,这才发现她真正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父皇不理解她、也不够尊重她,到底什么才是爱呢?

全天下怕只有高世曼最理解信任她了吧!

“哎,要是在京城就好了,去齐王府雪中赏梅,这可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看着满天的飞雪,高世曼劲头十足。

襄城笑道:“你回京自去赏就是了,我又没说把你关在这里。”

“这人呐,孤独地来到这世上,又孤独地下到黄泉,活着的时候却不能太过孤独,一个人赏雪赏梅有何意思,你说是不是?”高世曼总有话说。

襄城突然觉得很温暖,她抬头望满天飞雪,喃喃地道:“世曼,谢谢你。”

“瞧你那傻样儿!”高世曼抿着嘴乐。

半晌儿,襄城又道:“你说我将来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好呢?”被高世曼毒害的也挺深了,要是以前,她哪好意思说这种话?

“每个人都有一个在冥冥中等待的另一半,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男人们煮酒论英雄,女人则赏雪展未来。

大地银装素裹,一切蠢蠢欲动的害虫都掩在这雪下或冬眠或死亡。然而豫园的施小凤却不安分起来,入京短短几月,她以惊人的觉悟成长起来,原来一身浓厚的山野韵味儿,摇身一变,打扮竟跟京中贵女无二。沈立行只想着先将她养着,养嫩了好塞到京中哪户人家去,倒也没想太多。

施小凤好吃好穿地过着这辈子也没享受过的日子,还有个丫头茉莉伺候着,小丫头也没有什么心计,只想着这女人是沈立行先养在外面,等少夫人首肯后就带回府中的女人。瞧她那大屁股,一定很好生养,沈立行如今子嗣还没影儿,大概也是急了吧。

施小凤还没学会一些娇蛮小姐的大脾气,待茉莉倒还不错,茉莉投桃报李,教她打扮、穿衣,甚至还帮她打听沈立行的喜好;还说高世曼是个能干的人,在京中风评很好,沈大人很疼爱她。

听到沈立行疼爱自己的夫人,施小凤有些吃味,她歪着脑袋道:“这是真的吗?”

乍一看还真的挺像个未经事的少女。

“奴婢也是听说的,沈大人这么久还不将姑娘接进府中,必是考虑到少夫人的心情吧,他离京这么久,乍一回来,还不得甜蜜些日子才会跟少夫人讲姑娘的事儿呀!”茉莉实在不是一个靠谱的丫头,主子的心意岂是你一个下人可以乱猜的。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呢?都快过年了。”施小凤等着做妾,等不及了,眼看就要过年了,她可从来没试过一个人过年。

“反正不是过年前,就是过年后了,姑娘这一打扮,美的都要晃瞎奴婢的眼睛了呢,还怕没有好日子过?”舔屁股是茉莉这种丫头的必修功课之一。

“我真的很美吗?”面儿上再像京中贵女,骨子里的那份矜持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学会的。

“当然了,姑娘您的眼睛又大又亮,奴婢看了都忍不住多瞧两眼,何况是大人呢!”茉莉说话只拣好的说,她怎么不说施小凤的脸黑得也能发亮呢。

“那太好了,我还怕沈大哥看不上我呢!我比少夫人如何?”她还来劲儿了。

茉莉抿了抿唇,想了想终是道:“少夫人长相一般,不过地位尊崇。”

“难不成她是公主?”施小凤没好气。

“那倒不是”,茉莉决定少说为妙。

“那还不是因为沈大哥才尊贵起来的,将来我入了沈府,说不得比她更受宠,再尊贵又怎么样,也不过是个空架子”,她想入非非,小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也许每个少女都做过,可她是妇女好不啦!

“这……这话可不能让沈大人听去了!”茉莉大骇。

第356章 门萨仔景先

?施小凤不以为意地道:“听到又如何?”

茉莉无奈,只得低头。

想她豆大的字不识一个的乡野妇人,竟想着后来者居上,若是被高世曼晓得了,少不得又要说她井底之蛙抱西瓜。

还有二十天就过年了,京中街上到处都很热闹,林邑国、扶桑、高丽的使者们都入了京,高世曼从国子监上完课回府,看到街上有许多外国人,便想着吐蕃说不定也会遣使入京,忙让人带信儿给襄城,让她这些日子在庄子里呆着,别露面儿。

各地官员每年也要考评业绩,陆续也有人入京。舅舅郑季康也入京了,还带来了大哥的小儿子郑景先。郑景先年方十六,自小就聪明过人,诗书可以一目记十行,数术一学就会,还能融会贯通。不说别的,就是高世曼那套记数法、记账法,普通人要学一个月,他只用了三天便全会了。

此次入京,是想将他留在京城入国子监学习,不管如何,京城的机会总是大的,再加上这个郑景先因聪慧过人,性子极傲,是以让他离开家人历练历练。

景先来京之前早听说高世曼这个表姐很能干,不过在他眼里,一介女子,还真是不够他看的。

景先入京当天,高世曼被娘亲叫回高府,一起迎接舅舅和表弟。娘亲也给她打了预防针,关于什么神童之事,高世曼两世为人都没有见过,不过倒是听过,中学还有篇课文叫《伤仲永》呢。

近晚饭时分,舅舅一行人方到。高世曼与众人见过礼,特别留意了下这个表弟。郑景先并非她想象中眉清目秀、双眼放精光的那种样子,相反,他高高的个头,比之成年人也差不了许多,双眼皮很漂亮,眼睛确实很有神。

“这就是世曼表姐?”郑景先的声音有些粗,应该正处于变声期。

“景先你好!”高世曼以成人礼节对待这个表弟,因为在她眼里,既然智商比较高,那就不能再将他当成个小孩来看了。

景先笑了笑,客套而又疏离。

高世曼暗翻了个白眼儿,得瑟啥,这可是在我的地盘儿上。

一见钟情的反义词也不知道是哪个,高世曼心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

等都安置好了吃饭,高世曼故意问景先:“表弟,听娘亲说你很聪明,我有个问题要问问你。”

看着她眼中的戏谑,景先笑了笑道:“还有世曼表姐不知道的问题。”

“我知道”,高世曼不紧不慢地道。

郑季兰与郑季康对视一眼笑道:“曼儿都被我给惯坏了。”

郑季康笑道:“我瞧着她好的很。”

景先看了一眼二叔才对高世曼道:“知道你还问。”

高世曼笑眯眯地道:“我就是考考你嘛。”

“你说”,景先面色不动。

她夹了筷子菜放进口中嚼了好一会儿才道:“有个富人,家里养了一条狗,有天他妻子将家里的夜明珠收了起来,他以为是贼给偷走了,就觉得家里的狗不顶事儿,骂骂咧咧就要将狗打一顿出气;其妻连忙告之实情,说东西并未失窃,但是他还是将这狗打了一顿,你说说看,为什么?”

郑季兰听了笑道:“这是什么问题,竟值得一问。”

郑季康则饶有意味地看着高世曼,他也想知道这主人为何还是将狗给打了一顿。

景先想了想便道:“这主人有狂躁症,有病。”

“不对,再猜”,高世曼摇头。

“莫非这主人一直都想打狗?”景先也有些疑惑了。

高世曼一口一口地吃着菜,反正什么答案她也不点头。最后郑季兰烦了,嗔道:“你莫不是故意为难表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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