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早已做好午饭,哄睡三个娃后,从厨房拿出给叶初然留的一大海碗芋头饭还有盘水煮萝卜缨,“叶娘,快些用饭吧,大家都用好了,爹和娘收到二弟的口信,去县里送些东西给他,这两天应该不回来了。”
叶初然嗯了声,原来是去县城看自己那个便宜相公去了,难怪大嫂敢给她留了一大海碗的饭。
她洗干净手,早上吃的那些东西早就消化,饿的前胸贴后背,三口两口就将芋头饭和萝卜缨吃干净,张氏笑着点点她的额头,“慢些吃,当心噎着。”
叶初然嘴里含着芋头,含含糊糊说道,“那两人不在,吃饭就是香。”
张氏笑而不答,眉宇间隐约有些紧张和害怕,叶初然好奇的问道,“大嫂,怎么了?”
张氏低下头,声如细丝,“爹娘外出,你大伯在地里,爹让我给三弟送饭,他……我……”
叶初然立刻明白,原来是大嫂害怕给后院那人送饭,想想也是,连他亲娘都怕那喜怒无常的性子,更不要说一个孕妇,“大嫂,没事,我去送吧。”反正她脸皮厚,就算他发火骂人,她左耳进右耳出。
在张氏感激的目光下,叶初然笑嘻嘻的端着一碗芋头饭和一盘青菜走去后院,心中暗道,有什么可怕的,不过就是送个饭,那人脾气再古怪,还能咬死自己不成,再说,病人的脾气古怪也正常,耐心点就是了。
她走到后院的偏房,推开门就开始后悔,屋中散发着一股怪异的味道,叶初然吸了几下鼻子,也分辨不出这是什么味道。
房中唯一的窗户紧闭,挂着粗布窗帘,透不出半丝亮光,屋里黑暗阴森,借着门口的些许亮光,叶初然模模糊糊望见床上躺着个黑漆漆的身影,一动不动。
不知为何她忽然想到鬼片中的描述,总感觉黑黢黢的角落里藏着各种生物,心中更是害怕,恨不得扔下手中的托板转身逃走。
想着既然答应大嫂,怎么也要把饭送到,心中紧张,张着嘴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嗫嚅良久,蹦出了一句大实话,“那个……我来送饭。”
房里依旧死一般的寂静,感觉不到任何活的气息,叶初然倒抽一口凉气,这哪像是人住的房子,分明是个坟墓,刚刚闻到的就是死气吧。
她咬了咬牙,将饭菜放在床旁的桌上,鼓足勇气走到窗前,“我帮您开窗透透气吧。”
“滚。”冷漠淡然的声音响起,似乎冰川被敲碎般寒意四散,冰冷浸骨。
叶初然忙将手缩回去,一颗心吓得怦怦乱跳,太可怕了,借她个胆子都不敢打开窗子,正要快快离开,不知为何那个粗布窗帘突然啪的一声,掉落在地。
一缕阳光透过窗纸映照屋中,周围顿时亮堂起来,床上躺着的人转头望着窗户,光线有些刺眼,那人吃力的举起手遮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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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朝穿成宫斗文里的恶毒女配,是所有人厌弃和打击的目标,她小心翼翼夹着尾巴,诚惶诚恐的过日子,某天,她被皇帝堵在墙边,又某天,她被皇后堵在墙边,后来,陆续被贵妃、王爷、大将军以及侍卫统领堵在墙边,她发现自己居然成为所有人的团宠。
沈朝朝:墙,我们谈谈吧。
貌美无双娇萌胆小女主 VS 腹黑深沉病娇偏执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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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妧穿成了刚看的小说中女主的炮灰儿媳,还是只存在一章番外的那种,面对女主光环,她惹不起也躲不了,怎么办?只能正面刚了。
ps.女主自认为是个女强人,其实是个沙雕!
第2章 两条锦鲤
叶初然噤若寒蝉,不关她的事情,真不是她碰掉窗帘的,从她记事起,在锦鲤属性的加成下,只要她想做的事情,即使做不了,也会以各种意想不到的形式出现,完美!
那人躺在床上,整个人犹如轻飘飘的羽毛,似乎风一吹便会从这个世间消逝,他放下遮住眼睛的手,眼神漠然的扫过她。
叶初然屏住呼吸,举起双手示意自己什么都没干,借着亮光,她忍不住望向那人,极力想分辨他究竟是活人还是死人,亦或是活死人。
那是个极为清俊的少年,脸色苍白毫无血色,乌黑的凤目看向叶初然的时候,让她激灵灵打了个冷战,那双眼睛犹如一潭死水,无星无月无悲无喜,不带任何情绪,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是来自黄泉彼岸的深渊凝视。
叶初然吓得舌头都僵住了,牙齿打颤半晌挤出一句话,“我马上滚。”
她麻利的将窗帘挂上,逃般的离开屋子,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有可怕的冷笑环在她的周围,直到她离开后院依旧在耳边回响。
她快步走到院里,揭开水缸喝了一大口水,初夏炎炎烈日,她依然觉得那间屋里的森森寒意如影随形,少年苍白的脸不时在眼前闪过,他究竟病了多久,瘫了多久,那个如坟墓般的小黑屋,他究竟待了多久?让她待半个时辰她都会发疯,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初然缓过神,回去收拾好放在桌上的碗盘,低着头,默不作声出去。
碗里的饭压根未动分毫,想着少年瘦削的脸,叶初然叹了口气,走到张氏的屋里,“大嫂,三弟没吃,你分给大丫二丫三丫吃吧。”
张氏接过碗,神色有些难过,“这样下去,三弟的身体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叶初然捏着衣角垂下眸子,低声问道,“大嫂,他为什么会这样?”
张氏抿抿嘴,眼圈有些发红,记忆里那眉清目秀的孩童最喜围着自己,笑叫嫂嫂,言犹在耳,物是人非。
“我嫁到谢家十年,以前三弟不是这样的,他性格开朗讨人喜欢,更是天资聪慧,自小就有神童之称,十二岁就中了秀才,十四岁中举人,就在他要赴京参加会试,生了场大病,开始双腿失去知觉,后来竟然瘫痪在床,这一病就是三年,我看着他性格暴躁,慢慢变得古怪,后来谁也不理。”
这些描述好熟悉,总感觉在那里看到过,叶初然咬着手指惴惴不安问道,“三弟叫什么名字?”谢家大儿子叫谢多福,自己便宜相公叫谢多禄,以此类推,小叔子应该叫谢多寿才是。
张氏望了眼后院,叹口气,“三弟以前叫多寿,后来学堂先生见他聪慧,对他寄予厚望,给他改名叫临安,说是临下有赫、安素于民什么的。”
叶初然终于明白什么叫晴天霹雳,叶娘,谢临安,难怪剧情迷之尴尬,原来自己是穿到一本种田文里。
这本种田文她以前粗略看过,大致是说在某个架空的大盛朝,女主出生农家,自小被重男轻女的家人虐待,女主不畏艰难努力奋斗,最终发家致富,成为一代名商,后来嫁给了当朝摄政王为妃,两人恩爱甜蜜过了一辈子。
撇去各种天雷狗血不合逻辑,文是甜爽文,圆满结局,可惜她穿的不是女主,是文中默默无闻的炮灰,全书只用了百字不到来描述她,还是通过女主偶然的回忆,书里她名叫叶娘,是女主二叔的前妻。
书中的叶娘自小就是个苦孩子,叶娘的爹粗通文墨,以教村里幼童读书识字,赚些微末酬劳为生,叶娘的娘体弱多病,叶爹费尽心思赚钱为妻子四处求医,终于她的身体逐渐康复。
在叶娘十三岁这年,叶爹积劳成疾去世,可怜他坟头土还未干,她娘就把她匆匆卖给谢家做童养媳,而后改嫁隔壁村的老光棍。
叶娘到了谢家后,因年幼并未行拜堂礼也未圆房,谢二在县学读书,叶娘在家辛苦操持家务服侍公婆。
谢家买这个媳妇原本一是贪图彩礼低,二是叶娘无依无靠,于是她就成了谢家的丫鬟,被谢家公婆没日没夜逼着干活,下田织布采桑种麻,可怜叶娘被折磨的生不如死。
苦苦煎熬中,谢二考中秀才,叶娘以为好日子就要到了,想不到谢二被县丞女儿看中,为了锦绣前程,谢二借口叶娘忤逆公婆,一纸休书休了糟糠,叶娘是个烈性女子,一气之下投河自尽。
叶初然做梦也没想到她居然穿成这么个苦命的娃,文中的谢二简直就是渣男的典范,他既然不爱叶娘追求荣华富贵也就算了,偏生在休弃叶娘前,又贪图她的美貌,甜言蜜语骗得叶娘死心塌地,两人偷偷拜堂,要了她的身子后弃之如履,当真是恶心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