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有光环(212)
心中疑惑,霍云岚脚下就顿了顿。
萧淑华一直在谈那鹞子,说得兴起,见霍云岚止步,她也停了。
顺着霍云岚的目光看去,立刻瞧见穗子,顷刻间,萧淑华脸上的笑意尽去,细长的眉尖挑起,慢慢松开了挽着霍云岚的手。
拜倒在地的侍女见她们一直停在自己身前,感觉出了不对,便大着胆子抬头看。
可还没看到人,萧淑华的鞭子已经抽了过去。
这一鞭子,正正好好的抽在了女婢俏丽妩媚的脸面上,疼的她痛呼一声,捂着脸倒在地上呻吟。
而萧淑华一只手拿着鞭子,另一只手正捂着霍云岚的眼睛,见这婢子喊得过于撕心裂肺,怕她惊扰了双身子的霍云岚,便眉头微皱,声音冷淡道:“来人,把这个贱婢的嘴堵了,提到前厅,”而后,声音微顿,嘴角微挑,“再去把卢氏和常明尚叫回来,叫不过来就绑过来,本公主有不少事想要问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大公主:快,表演一个!
鹞子:作为猛禽,我太难了
小花:习惯就好咯咯哒
《竞春图卷》:今天,也是被回忆到的一天!不管新来多少小册子,我都永不过气!
=w=
下面是不重要的可以跳过的小科普同学——
1、冰鲜蒸蛋羹:冰鲜,即银鱼,加蛋打散,放入鱼骨高汤,蒸熟后撒葱花和少许生抽即可。
2、鸡汤小馄饨:鸡汤,小馄饨!加一起就是好吃!
3、鹞子:即雀鹰,属小型猛禽,体长30-41厘米,喜欢从栖处或“伏击”飞行中捕食。它的的飞行能力很强,速度极快,每小时可达数百公里。
4、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宋,李之仪
第101章
因着刚刚萧淑华动手时遮住了霍云岚的眼睛,故而她并没有看到那侍女的惨状。
而霍云岚也知道大公主的好意,并未好奇,只管乖乖的闭上眼睛,一直到萧淑华把手挪开才重新睁开眼目。
此时,侍女已经被拖走,看起来风平浪静。
但是霍云岚很清楚这大公主府很快便有风浪来袭。
虽然刚才的事情霍云岚没看到,可她听得清楚,萧淑华不单单要责问侍女,还要让人把在常家寡居的卢氏与驸马常明尚绑来。
这个绑字,便说明了萧淑华的态度。
她认定了这几人有罪,那么无论他们做过什么,都是有罪责的。
而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能有什么罪责,这并不难联想。
或许在大户人家的后宅里,男女之事多是遮掩过去便罢了,可是这里是公主府,大公主做主的地方,谁敢碰她的忌讳那都是死路一条。
不过说到底这都是萧淑华的家务事,可能还是不能对外人言的家务事,霍云岚便温声道:“殿下若是有事要忙,我这便告辞了。”
可是萧淑华却握住了霍云岚的指尖,没有让她走,那张明艳动人的脸面上甚至连半点恼怒都没有,说话的时候依然带着笑:“不妨事,这是个热闹事儿,只是中间怕是有些狠的,你去厢房里歇着等我便是,而且我还想让你瞧瞧鹞子呢,这就回去岂不是要被人怪我待客不周?”
大公主把驸马爷的丑事,当热闹看?
霍云岚愣了愣,而后就听萧淑华接着道:“云岚也帮我做个见证,以后也好分说。”
话已至此,霍云岚便不再推脱,点头应下,而后伸手在萧淑华的背上顺了顺,帮她平心静气。
萧淑华却是格外自在,先吩咐了人去请医女来给这侍女验伤,而后便不再去管,和霍云岚一道用饭时该吃吃该喝喝,甚至饶有兴致的割了块猪肉来,准备等下喂鹞子。
可她没让霍云岚经手,怕血腥气冲撞胎气。
不过霍云岚已经开始好奇了,很想瞧瞧那个能让大公主放在心尖上的猛禽长什么模样。
等撤了桌,便有下人来报:“殿下,人已经带到了。”
大公主点了点头,而后拿着布巾擦了擦手上切肉用的匕首,嘴里道:“送将军夫人去后头休息,别让那些污糟东西脏了她的眼。”
霍云岚轻轻地对大公主说了句:“殿下莫要太着急,身子紧要。”而后就带着苏婆子和徐环儿出了门。
待她们离开,萧淑华便收回视线,嘴角微翘。
她自然是不着急的。
以前她为了捂热这男人,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添了多少愁绪,青丝都急掉了不少,结果发现这人就是个石头心,捂不热。
既如此,她还着什么急?
平白给自己找罪受的事情,她不伺候了。
故而在常明尚和卢氏被带上厅堂时,萧淑华眼皮都没抬,只管淡淡道:“来的真迟,倒是让我好等。”
二人尚且不知发生了何事,面上露出疑惑神色。
最先开口的是常明尚。
着实是最近这段时间常驸马甚少到公主这里来,而萧淑华也没有和以前似的上赶着找他,故而常驸马就如同出笼的鸟雀,自是一番快乐安逸,也就不知大公主对自己的态度已有转变。
在常明尚看来,公主殿下依然是那个为了能得到自己一点点关注就屈尊纡贵讨好的女子。
故而,现下哪怕心中存疑,可是常明尚仍没有半分畏惧,声音淡淡问道:“殿下要我二人前来所为何事,还请讲当面。”
萧淑华没说话,只是瞧了他两眼。
不得不说,这人生得仪表堂堂,真真是好模样。
并不是说他的眉眼有多英俊非凡,其实比起都城里那些风流公子,常明尚的脸面算不得出色,可是他身上有种十分难得的气质,瞧着端方自持,加上虽是大户出身,却不爱穿绫罗绸缎,只喜欢素色长衫,越发显得风雅俊秀。
也正是这般气质引得萧淑华当初一眼就瞧上了,觉得他不俗。
可现在,萧淑华觉得自己当初实在是有点瞎。
不过大公主也没有立刻发作,只是看向常明尚道:“有些事情想要跟驸马和嫂嫂问清,”而后,萧淑华就对着一旁的侍卫婆子道,“去,帮我把那贱婢带来。”
卢氏似乎有些不好的预感,脸上露出了些许惊慌。
但常明尚很是镇定自若,道:“公主请讲,我定然知无不言。”
萧淑华笑了笑,眼睛在驸马身上扫了一圈,缓缓问道:“不知上次我送给驸马的玉佩去了何处?”
常明尚伸手从腰间拽下玉佩,道:“公主所赠,我自然随身佩戴。”
萧淑华听了,脸上笑意更浓,生意也是轻飘飘的:“驸马从来都是如此,对我不理不睬,不冷不热,偏偏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记得格外清楚,想来驸马很会放风筝,什么时候紧什么时候松,时机拿捏的总是恰到好处。”
常明尚一愣:“我……”
萧淑华却是抬了抬手,止了他的声音,接着道:“不过我瞧着,这玉佩是之前的,可是底下配的穗子却不见了。”
常明尚声音微顿:“……穗子不慎遗失,这才另换了个。”
“当真?”
“自然是真。”
“可我今儿个在一个婢女身上瞧见了,又是为何?”
常明尚一脸坦然:“不过是寻常物件,物有相似罢了。”
话音未落,萧淑华已经把穗子拿出来,指尖微微拨弄,那根她从钗子上拆下来的金丝便显现而出。
脸上依然带着笑,眼睛像是看戏一般的瞧着常明尚,萧淑华温声道:“这是本公主亲手做的,驸马就这么把它弄丢,实在是不应当。”
此话一出,常明尚还没想出推托之词,卢氏已经跌坐在地。
她当初嫁给了常家大郎是费了好一番心思的,纵然当时常明尚对她有意,可是卢氏很清楚,常家大郎的本事注定高过只会风花雪月的常明尚,这才给自己争来了亲事。
只是天公不做美,常大郎早逝,让她成了寡妇。
可卢氏到底是有心机的,终究是女人更明白女人,今天在大公主请自己过来说话时,卢氏就感觉出些不对。
纵然这会儿萧淑华看起来心平气和,说起话来也温言细语,可是这问答之间已经露了痕迹。
感觉到自己隐秘而行的事情有可能败露,卢氏立刻想要张口分辨。
可是一旁盯着她的婆子哪里由得这妇人扰了自家殿下的兴致?
两个婆子上前,一个摁住卢氏的臂膀,一个用布条勒住了她的嘴,动作分外利落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