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投喂大反派(54)
啊,这是真的完全当她小孩儿了。沈盈盈莫名有点羞耻感,耳尖微红,接下了巧克力糖,咳了一声:“谢谢姐姐。”
叶芳华笑着揉了揉她的头顶:“不客气。”
她又朝陆斌说:“陆同志,辛苦你照顾晓晓了。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可以来这边找我们家,晓晓的父母跟我爸妈是朋友。也可以给我写信,我年后会下乡去德英公社。”
她虽然也挺喜欢陆春晓这孩子,但还没到要为她操心生活的地步。她看中的是陆春晓背后的陆斌。
如果她直接跟陆斌说你以后需要帮忙,就来找她,那陆斌十有八九是拒绝的。但她刚才那么说,就是站在为陆春晓的角度考虑,即使陆斌以后不来找她,起码眼下他不会直接拒绝,因为他要为这孩子考虑多一条出路。
果然,陆斌点了点头,说:“好,谢了。”
沈盈盈一脸佩服地看着叶芳华,心想:不愧是女主!厉害,只花了半天的时间,这就跟大佬达成初步共识了!
叶芳华离开后,陆斌和沈盈盈也继续去扫货,按着纸上列的清单一样一样地买好,最后两人戴着新买的帽子,踏上了回家的路上。
沈盈盈坐在后座上,抱着一大袋战利品,心满意足。
这里面的猪肉没多少,大部分都是猪蹄猪肚鸡爪等。寻常人家买猪肉都喜欢肥的,因为可以榨油,而这些不是纯肉的其他部位,几乎没什么人买。
她高兴地朝陆斌说:“大佬,我跟你说,这些可比猪肉好吃多啦!”
小姑娘脑袋里总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陆斌已经见惯不怪了,一边看着路蹬车,一边说:“之前不是一直喊着买肉肉,来了又让我买这些。”
沈盈盈欢快地说:“这就是肉啊!”
他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又听到沈神秘地说:“晚上你就知道啦,保证你吃过后都不想吃什么炒猪肉!”
等两人回到陆家村,沈盈盈就马上开始处理大猪蹄子,让陆斌先把猪蹄上的毛烧干净后,剁成小块。
因为她说过以后承包大佬的体重,让陆斌做了个放调味料的台子,竖在灶旁。她把今天买回来的所有调料一一摆好后,上面满满一整排,连陆斌都看呆了。
沈盈盈拍了拍手,觉得这仪式感一下子就上去了,有助于厨艺的发挥。
她把灶点好,让猪蹄清水下锅,然后加了几片生姜和一点酒,加柴猛火等水烧开。
她是站在矮凳上等的,陆斌看了哭笑不得:“你下来吧,要怎么弄,你跟我说,我来弄就成。”
“那怎么行啊,”沈盈盈想都不想就拒绝了,“等年后村里出工了,总不可能等你回来再做饭。队长说了,我年后就跟别人一起喂牛就行了,简单得很,肯定比你下班……不,收工早。”
陆斌拿她没办法,只能由着她了,又被他赶去灶头另一边做饭。
沈盈盈这边等大火煮开了之后,把猪脚捞起来过冷河,沥干水放到一边,然后把锅洗净后放了点冰糖,小火熬融成焦糖色,再把猪脚放进去,慢慢翻炒上色。
锅中开始散发出一股香甜的肉香,等猪脚都变成巧克力色后,沈盈盈加入清水,把沙姜、八角、香叶、豆豉等调味料放进去,又加了点酱油,把锅盖盖上。
这一锅猪脚足足煮了两个小时,期间沈盈盈不时看一下里面的水,如果太少了就加点热水,最后加入盐调味,终于可以出锅了。
锅盖揭开的一刻,满屋子都是浓郁的香味,一道广式沙姜猪脚就完成了。
等陆斌吃上第一口时,他不得不承认,果然如小姑娘所说,吃过这猪脚后,以后炒猪肉都不香了。
本该肥腻的猪脚在被焯水后熬了这么久,已经变得肥而不腻,肥的部分比瘦肉更加好吃,裹着油亮香甜的酱汁,入口软糯,猪皮仍带着一点微韧口感,但也一咬即断,而猪皮下的肥肉,只用舌尖轻轻一抿就能化掉,带着浓郁的酱汁在口腔中化开,一股幸福和满足感油然而生。
这跟腊味饭不一样,腊味饭粒粒分明,油感重,米饭是主角,而沙姜猪脚却是每一口都是肉,却又肥而不腻,酱香满口。
陆斌舔了舔嘴唇:“很好吃。”
沈盈盈舀了一勺酱汁浇在米饭上,笑嘻嘻地说:“这还不算呢,还有更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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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陆家村各家各户都在准备过年,陈娟和周文军都来找过沈盈盈,因为见她一个小姑娘,父母又都没在身边,怪可怜的。
沈盈盈拒绝了,他们又说可以让陆斌一起过来,但沈盈盈知道陆斌哪怕去了也是放不开,还不如不去。
陆斌给她和自己的屋子都贴上了春联,这还是她之前自己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