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爸是极品[七零]+番外(23)

作者:嗑金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时代奇缘 甜文 主角:林青莱,林三柱,封景铄,封兴修 ┃ 配角: ┃ 其它: 七零版爸爸去哪儿 立意:全家携手奔小康! 原文链接: 应试教育的漏网之鱼林青莱穿书了 一开局——她因为耍流氓被赶出家 好在有个极品老爸(高瘦型) 他有一些不着调(华国驰名二流子选手),还有一些没脸没皮(胡搅蛮缠比赛冠军),有一些叛逆(杀马特协会常任理事),还有一些臭美(崖前大队时尚icon) 文中,女主好好学习时,父女俩墨镜一戴,学习哪有挣钱香啊! 点击展开

因为不是亲生的,林三柱以前一直看不上林秋阳,不过今天,他对林秋阳改变了看法。

他破天荒的夸了林秋阳一句,“不愧是在我身边长大的,有我的风范。”

李大队长惊了,原来林三柱是这样的人啊!他朝老队长看去,无声问林三柱真是这样吗。

老队长哪里知道,他又不是林三柱肚子里的蛔虫,虽然有点抓瞎,但不要紧,“野娃说的不错,三柱他啊,自从有了养猪的工作后,一直没再作妖,有社员都向我反映了,说生活太枯燥……”

等等,他说的是啥玩意儿?

老队长立马找话圆回来,“我的意思,是说三柱啊,不再是从前那个少年了,他现在成熟了,有担当了。”

李大队长笑道:“我看人呀,就得有个工作,只要把精力放到工作上,啥妖魔鬼怪都能变成好同志!”连林三柱这样的人都能变成进步青年,这说明啥?工作很重要!有工作更重要!他心里有了个新想法,准备回去和大队里的其他干部商量商量。

老队长附和道:“是这个理儿,没错。”

李大队长招呼老队长,“走,趁着雪还没想下大,咱们再去别处看看。”

公社那边下达了指示,说安排专员到几个大队视察,大队长为了不让自己大队丢丑,今天特意到几个生产队里看了看,第十三生产队是第一个,接下来便是第十五生产队。

第27章

售货员检查了一遍衣服,没问题后,她乐滋滋想:衣服借出去、还回来,她不仅没有损失,最后还得了租金。

说实在的,西服店没啥生意,工资全靠出勤,她一点外快都挣不到。

像她隔壁的隔壁卖军装的,衣服一上架就售空,有些人为了抢货,贿赂五六块不奇怪,一天下来,这些钱就比得上一个月的工资了。

她只能留下羡慕的泪水。

要说辞掉这个工作,另起炉灶,这不可能,一来她爸妈好不容易找人把她弄到这个岗位,二来外头竞争大,辞了后,她找不找得到工作都是未知数。

所以还得干。

封景铄打眼扫了一圈,“大姐,我给你指条路,你干不干?”

售货员有些犹豫,但一想快要过年了,新衣服还没置办呢,还有她相中的一双小皮靴,价格挺高,于是咬牙回道:“干!”

封景铄微微扬了下嘴角,“我要两件男式漆皮外套和两条印花裤,一套oversized灰色西装,还有一件红色棉服。”

售货员一脸懵逼,她只卖西服啊!

未等她问出疑惑,封景铄很快解答道:“你们内部人买应该有折扣,我也不是贪便宜,就是想给你个赚钱的机会,你要明白,我完全可以自己逛着买,买多少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但现在你帮我找东西,那我的钱就和你有联系了。”

售货员很上道,一点就通,她扬起笑,“你的意思是给我钱?”

封景铄点头,挑眉说:“对,他们拿得越少,你挣得越多。”

售货员打了个响指,“成交。”她把要买的东西记在纸上,跟封景铄敲定完细节后,她立马行动起来,往周围的柜台跑。

oversized灰色西装和红色棉服还好理解,漆皮外套和印花裤是什么鬼,林青莱问道:“漆皮外套和印花裤……你和我爸穿?”

封景铄点头,“叔和我一样,都是rapper,要当潮人,漆皮外套和印花裤正适合我们。”

进百货大楼的时候,他扫了一圈,有漆皮外套和印花裤,不然他也不会要。

林青莱:“……”她爸啥时候是rapper了?

在家葛优躺的林三柱也不知道自己成rapper了。

至于另外两件,oversized灰色西装是给封兴修的,红色棉服是给林青莱的。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那件衣服?”林青莱不解。

封景铄笑道:“你的眼睛都快粘到那上边去了,小时候我和我妈逛街,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妈不舍得花钱,喜欢的衣服只看不买,和你一个眼神。”

林青莱心道:她眼神很明显吗?没想到封景铄观察的这么仔细。

封景铄又说:“布叔临走前留了两百块,足够了。”

布升平因为心系工厂,交流会一结束就提着行李箱离开了,走的时候塞给了林青莱和封景铄两百块。

布升平当副厂长时存了不少钱,现在又有两笔大订单,一笔外销,一笔内销,二百块钱他还不看在眼里,未来才是关键,更何况拿下订单,林青莱和封景铄帮了不小的忙。

他有野心,也有实力。

小厂总有一天会变成大厂,市场会证明一切。

林青莱笑了笑,“二百块确实够了。”

封景铄又说:“这里是省城,衣服种类多,质量肯定比公社好,买衣服当然要买最好的,嗯,在可接受范围内买最好的。”

“说实话,你和在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封景铄皱眉,噘嘴问:“哪里不一样?”

林青莱心想:哪里都不一样,你在家的时候皮的一批。

有多皮呢?

把河里的冰用刀切成一个圆,大小正好能卡住鱼,切下来之后在上面捣个洞,目的是方便掀开切下来的冰块。想吃鱼的时候,取出冰块,鱼为了吸氧,钻到圈里,卡住身体,不用动手,就能吃到鱼。

不仅如此,封景铄这厮还在冰上弄了好几个这样的洞,今天掀起这个,明天掀起那个,他带着林秋阳,把鱼耍的团团转。

除了鱼外,还有宋端理。

宋端理原本打兔子打的好好的,到后来兔子越来越少,明明坑还在,底下还有毛,为啥兔子没了!

真相只有一个——封景铄截胡了。

顺序是,宋端理老实做陷阱,兔子认真掉陷阱,封景铄按时拿兔子。

这和方才的封景铄根本不是一个人。

林青莱发现,封景铄看起来大男孩,但在重要事情面前很成熟,包括主动提出开拖拉机,交流会上和外商谈话,以及跟售货员讨价还价。

按照现代的年龄,封景铄才十九岁,上大学不久,能做到这个程度很不容易。

另外,一个太子爷能和林三柱他们打成一片,也不很容易。

其实,从开拖拉机那天一直到现在,林青莱在封景铄身上发现了一种天然的贵气,这种贵气不是这个时代能培育出来的,当然即便是在后世,这种浑身上下写着“老子最贵”的气质也很少见。

就像穿衣服。

封景铄完全可以把林奶奶的棉袄头子穿成大牌。

林青莱仔细琢磨了一下,心想怪不得封景铄能和林三柱玩到一起。

因为林三柱是个很有追求的人。

从当小子的时候,他就知道打扮自己,那些不认识不了解林三柱的人,定然会觉得林三柱过得不错。

不过后来,林三柱不正经的气质占了上风,好在工作后有了下降。

封景铄晃着林青莱的肩膀,“到底什么不一样?快点告诉我,我想听。”

林青莱笑道:“没什么不一样,就是想说你家人把你教的很好,我以为封氏集团的太子爷不学无术——”

“what?”封景铄皱眉。

林青莱继续说:“没想到是一个小可爱。”

封景铄:“……”可爱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

……

马芬芳是一名下乡知青,性子很傲,瞧不起乡下人,而林二柱是个老实人,他木讷呆板,像个老黄牛一样只知道干活。

阴差阳错下,马芬芳嫁给了林二柱。

虽然马芬芳给林二柱生了两个闺女,林青芸和林青苗,但她依旧看不上林二柱,觉得他窝囊、懦弱、没脾气。

马芬芳念完了初中,算是几个妯娌里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人。她银盘大脸,粗眉厚唇,身材丰盈,在这个年代里算是美人。

只不过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即便到现在,她都没适应农村的生活作息,比如洗澡这事。

老林家人口多,一房一间屋,再没有多余的屋空出来,洗澡的话,只能打一盆水,在屋子里擦身体,泥不用使劲儿搓就能掉一大片,好在地是黄土地,踩一脚,泥立即不见了。

她爱干净,最受不了身上汗津津的,林二柱虽然不咋说话,但对马芬芳是一心一意好,跟林三柱完全不一样。

林三柱根本就没疼媳妇那根筋,即便他结了婚,整个人还是处于一种单身的状态。在没有到医院工作前,他游手好闲,平日里不是听广播就是看电影,至于媳妇?完全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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