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好一点儿[快穿](43)
沈清远想着,翻了个身,却发现榻的一边已经被占据了。
月色正好,透过窗户撒进来,让周围的事物都镀上了一层银色。
夏妩躺在榻的最外面,正抱着一个枕头冲他笑,显然是刚刚偷溜过来。
见沈清远发现她了,夏妩无尾熊似地紧紧抱住他,往他怀里钻。
沈清远顺势搂住她,一只手抚她的发,她身上有些凉,身上带着外面的寒气,一双手也冰冰凉凉,故意伸到沈清远脖颈处冰他。
沈清远搂她搂的更紧,把她的手拉下来握紧,一边给夏妩暖手,一边微微皱眉,“怎么这么凉。”
夏妩手不能作乱,就用脚去蹭他,向他撒娇:“你给我暖一暖,就不凉了。”
沈清远默不作声地把她拉到怀里,半晌后,在她耳边悄声道:“你就那么喜欢我吗?”
他没等她回答,就自己低笑出了声。
“已经不重要了。”
“你这辈子都逃不掉。”
“不光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也要把你握在掌心。 ”
他已经给过她无数次走开的机会。
如今他不想放手了。
然后他听见怀里那个姑娘笑了一声,然后搂住他的腰,“求之不得。”
沈清远叹了口气,低头看她,“你这样让我如何狠得下心。”
他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道:“我一个月后便要随三皇子去边塞了。”
“你等我回来可好?”
“等我三年。”
“若我不归,你便……改嫁也好,怎样都好。”
“我知道这很自私。我原先想得是不能耽误你,帮你打发了那个尚书家的公子,便给你找个好人家。”
“但是……我始终放不下。”
“那我也要跟你去边塞。”,夏妩用额头抵着他的胸膛,情话儿缠绵,“你去哪里,我便跟到哪里。”
“你若不带我,你前脚走,我后脚便改嫁,看你到时候回来到哪儿找我去。”
沈清远搂住她,咬牙切齿道:“你敢!”
他随即软了语气,在她耳边低语,“我很快就回来……”
“我要去的那个地方是北疆,住不得人的。”
他倒是也想带着她,边塞也有人烟繁华的地方,比皇都都要热闹。
但是他要去的地方,除了异族便是流亡的人,到处是穷凶极恶之徒,他自己都不一定能平安归来,怎么敢放心让她去?
夏妩听他语气也知道八成不会带着她,只得妥协,故意软了声音,“那你可一定要回来。”
“我不等你三年。”
感觉到沈清远绷紧了身体,夏妩抱紧他笑道:“我一直等着你。”
“若你不归。”
“我便一直等下去,等到死。”
夏妩抬头,揽住他的脖颈,“你可一定要回来啊,不要让我一直等。”
沈清远起身亲了亲夏妩的唇,哑声道,“风雨须归,定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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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子许陌然虽然心思深沉,但不管怎样也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比夏妩还要小上三岁,还不太会控制情绪,在去边疆的路上明显低落的很。
许陌凉与沈清远同乘一辆马车。
浩浩荡荡的一队人便从皇城出发去边疆了。
许陌凉撩开车帘,探头看了眼外面,眼见要出皇城了,然后看着闭目养神的沈清远。终是没忍住,问道:“沈清远,你此番可当真愿意随我去边疆?”
他虽然心里也憋着一股气,可是到底也并不自信,流放边疆,便意味着被放弃了。
群龙争嫡,他是最不可能的那一个。沈清远虽然是罪臣之子,但是学问和才识摆在那里,当年沈家未败之时,沈清远可是被国师誉为天生的相才。
虽然现在他那些兄弟因为皇帝的原因都不敢用他,但是若是等上几年,沈清远大概也会得到重用。而且他听说这沈清远前几天才娶了亲,就舍得这么抛下娇妻去那荒芜之地?
为什么要选他?
沈清远睁开眼睛,瞥了许陌凉一眼,缓缓开口道:“我等不起。”
那么些年,他等不起,沈家那些枉死的人也等不起。
当年沈家本就人丁凋零,说是满门抄斩,死的也只是一个沈老爷子。但是那些家仆,那些人的命他也得一一讨回来才是。
而且他沈家为那皇帝守了不知道多少年江山,战死沙场的沈家儿郎不知多少,最后却落得个这样的凄惨下场。
他不甘心,也不敢放下。
他啊,日日夜夜都在想着报仇。
在未遇到夏妩之前,他活着,就只是为了报仇。
沈清远对家的概念不太深,小时候他父亲便战死沙场,母亲改嫁,只有一个沈老爷子,对他也不是和颜悦色的,整日里肃着一张脸。
沈清远对他的印象也不太深了只是还记得一个画面,在书房沈老爷子拿了一个戒尺,教他背兵书,背不上来便打一下。
沈老爷子一生啊,就是为了这江山活着的,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沈家儿郎都是要死在战场上的。”
可是他自己却死在了刑场。
在沈家未灭之前,沈清远觉得自己对于沈家的感情并没有多少。
可是当他听说沈家被满门抄斩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后便是巨大的愤怒席卷而来。
他要血债血偿。
那皇帝杀的人,那就得用命来还。
自那天以后,他沈清远活着便是为了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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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确实苦寒,此时正是秋初,到处都萧瑟的很,一连几十里地不见人烟。
沈清远撩了帐篷的帘子往外看,一队大雁呈人形飞过,一片荒凉里号角声嘹亮,有一队人马在校场训练,喊声震天。
三皇子许陌凉是奉了旨意来镇守边疆的,只是手里并没有多少兵权,算是变相的流放,而且北疆的军队出了名的不好管理,一群刺头。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想想,天高皇帝远的,管也管不到边疆这里,招兵买马的,只要不让皇帝知道,任他怎么折腾都行。
三皇子许陌凉就是打着这个算盘去的,虽然起步艰难,但是军队也慢慢训出来了。
虽说边疆水土不养人,但是能在这里摸爬滚打活下来的基本都是狼崽子,就算没有武器也能用牙咬下敌人一块肉的那种,一旦训出来就是一支狼虎之师。
如今的边疆仿佛有一群狼在悄无声息地繁衍生息,只待有朝一日便倾巢而出,绞杀一切。
有马的嘶叫声传来。
沈清远循声看去。
红色披风的许陌凉正翻身下马,他刚刚带着一队人马狩猎归来。大概是收获颇丰,他一路走来都是眉眼带笑,跟遇到的将士也脾气很好地笑笑打招呼,开朗阳光的很,只是脸上的几点血渍暴露了他刚刚的血腥行为。
一身铠甲的许陌凉向沈清远走来。
大概是在边塞待的久了,许陌凉的皮肤已经不是初来之时的白皙了,而是小麦色的。
他的五官生得深邃,一身银甲红色斗篷,走起路来潇洒的很,英姿勃然的模样。
许陌然一眼看到了沈清远,走过去把披风拽下来丢到他怀里道:“我先去冲洗一下。”
少年身形初初长成,单薄之中已有了大人的模样,一边走一边回头冲沈清远笑,他笑起来便露出一口白牙,“我今天猎到一头熊,晚上给你烤肉吃。”
此时已是薄暮之时,西边一片火烧似的云彩。扎营地的位置高,在沈清远那个地方看过去,许陌凉踏着一片杂草,仿佛走在云上,逆着光,刚好勾勒出他还有些单薄的身形。
远远传来狼啸声,那穿着银甲的少年听见了,一边走一边也学狼的啸声,一时间狼嗥声此起彼伏。
沈清远看着许陌凉的背影,轻笑一声,然后低头把那披风拿进了帐篷里。
帐篷里干净整洁,除了一张床便是一张书桌。
书桌上有一卷已经有些泛黄的画卷摊开,一身红衣的少女在池塘里,拿着一支荷花,冲着画外的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