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成了团宠反派的心尖宠+番外(17)

当事人被悄悄问及,大概表面都不敢得罪林诺,完全不解释,却又默认了某些下场。

所以那些被抛弃后,对林诺因爱生恨夸大其词的,还有消失了的男宠,都增加了众人恐怖的想象。

柏雪天挑眉,其实大家生活得也还好,就是人少不免会无聊,他觉得自己这个潜藏的死宅属性,估计也会更佛。

逐一把上面的人都点了关注,然后柏雪天在利亚姆那条动态下面评论——

【松柏雪天:家长你做的这道菜太好吃了,孩子吃了两大碗[doge]】

回复完,柏雪天就关了光脑,这时有道菜送了上来。

一只挽起袖口露出结实的小臂、修长宽大的男人的手,正好从柏雪天面前经过。随之是松熏鳕鱼的香气,还有林诺的声音:

“哥哥。”

柏雪天一惊,抬起头,那只手的主人坐在了他对面,是一个成熟冷峻的男人。

好眼熟……

那晚……宴会上的男人?

他是赵秦云?还是雷蒙德·奥斯汀?

应该是赵秦云。柏雪天默默打量男人,纯正的东方长相,浑身透着强势的男性荷尔蒙气息,仅是一件白衬衣和鼠灰色马甲穿在身上,戴着只看似简单的表,就像一个盛气凌人、纵横商界的霸道总裁。

赵秦云也确实是霸道总裁。

赵家是星际联邦最大的商业家族,家族产业遍布联邦囊括各领域,和联邦政府合作密切,财力可以跟顾家那样的百年大贵族抗衡。

作为赵家继承人,赵秦云才上任赵家核心企业总裁几年,就是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叱咤风云的人物,在书中作为江眠雨的爱慕者,算是一个霸道专情的移动金库,一言不合就甩钱帮助江眠雨,为主角受解决了很多次困难。

不愧是万人迷文里的深情霸总,赵秦云哪里都像霸道总裁,连冷冷地看着自己的眼神里,都带着霸气。

柏雪天以前在圈子里的时候,遇到过类似商业帝国的老总,自己也演过霸道总裁,但赵秦云更完美,完全符合了他心中霸总的想象。

“哥哥,你工作忙吗?”

“不忙,刚收购一个矿星,合同已经谈好了。”赵秦云擦着手,随意说道。

林诺一贯的慵懒,替柏雪天切了块牛排,放在柏雪天的盘子上:“我还以为你今天会很忙,不能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不会的。”赵秦云从容道,视线扫过柏雪天吃掉那块牛排的脸,像坐在会议桌上语气公式化:

“我们是兄弟,我肯定要来陪你。”

第14章 第 14 章

“……”

柏雪天吃牛排的动作一僵,莫名感觉气氛不太对劲,但好像又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下意识摸了摸脸。

刚才脸上该不会沾到酱了吧。

没摸到脸上有什么,柏雪天以防万一,拿了底下的餐巾正准备擦脸,林诺指腹已经擦过了他的唇角,说:“你确实很爱吃。”

看着桌上几个空荡的盘子,柏雪天挑了下眉,大部分不都是你喂的吗?

当着霸总的面秀恩……宠男人,你也不怕单身老处男属性的霸总一个不高兴,星际股市动荡,有人破产?

要是又来找他麻烦怎么办。

柏雪天可没忘记之前顾骁给他的教训,要是他让赵秦云不满意,五分钟内向秘书要了他的全部资料,发现原主的老底和他对江眠雨做的事,那他岂不是又得罪一个大佬。

以后离开林诺,他坐吃山空没钱了,想找个工作赚钱,怕不是都被霸总下令拒之门外——更何况重新踏入靠资源说话的演艺圈了。

好在赵秦云只是依旧那样坐着,视若无睹,并没有露出“很好,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的霸道总裁邪魅一笑。

待三人吃完,林诺对赵秦云笑着说:“谢谢你的招待,哥哥。”

赵秦云平静地用餐巾擦了嘴,这时问道:“林诺,你最近玩得好吗?”

目光却状似随意,扫过一旁的柏雪天。

“当然,哥哥,我最近都和他在一起,他很有趣。”林诺揽过柏雪天的肩膀,嘴角的笑意加深。

柏雪天不卑不亢,礼貌地说:“过奖了。”

“看得出来。”赵秦云点头,起身示意有事要忙,拿起西装外套穿上。

“我替你感到高兴。”

离开前最后留下了这句话,语气却和之前有些不同,略微冷硬。

柏雪天暗中察觉到了,看来这位弟控对他也并不满意。

林诺支着下巴目送赵秦云的背影,神色平静,道:“哥哥以前都挺忙的,今天居然过来了这么久。”

“啊,说明赵总裁对和您的亲情很看重。”

柏雪天往后靠着悬浮椅,饭饱思那啥,之前因为刷了光脑,他现在有点想利亚姆他们了。

赵秦云霸总的低气压很强,罪魁祸首林诺就在旁边,柏雪天摸了摸鼻子,略微无奈地看着他。

林诺歪头,随后又笑起来:“哥哥这有电影院和游乐场,你想去吗?”

“好啊,您要先去哪里?”柏雪天闻言来了精神,对这里的娱乐设施还挺好奇的。

“我吗?”

林诺眨了眨眼,想到什么,说:“酒吧。”

“好久没再去酒吧了,以前哥哥不让我去,我也只是去过几次,后面逛别的星球就没有时间了。”

补充完这些,林诺摩/挲着下巴,变得很认真地在回忆,最后疑惑地问柏雪天:“为什么以前不能去酒吧喝酒呢?”

“您当时是不是未成年啊……”柏雪天换了个坐姿微一低头,捋过额前细碎的黑发,也在回忆书中细节。

得出了这个结论,藏在阴影里的脸不由一笑。

想到未成年的林诺被赵秦云,甚至其他几个弟控拦着不让进酒吧,又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样子,就有点想笑,变态大反派原来也有单纯的一面。

现在算算,林诺成年独立出来,也就过了一两年吧,原来还是个比自己小的臭小子。

原主这具身体已经二十二了,刚从贵族大学毕业出来,如果不是人设问题和家族安排,估计现在也和贵族同学们一样,拿着家里的钱创业玩玩之类的了,或者不济些,按专业当个社畜,到赵秦云的公司上上班。

柏雪天在原本的世界也都三十了,算是比较早斩获国际影帝的演员,并且心态年轻,还能和年轻新人打成一片,偶尔暗恋个小新人什么的。

……咳,暗恋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也仅仅是暗恋。

柏雪天当时因为沉迷演戏,一直没什么多余的时间和精力,也不指望能有比他大的好好交往,小新人感情喜恶都写在脸上,他总觉得生动有趣些,带新人演戏的成就感就像恋爱进展一样。

好吧,就是没谈过。

柏雪天还是更喜欢年龄比他大的。

他有名气身价高,变成老腊肉还没谈过尝过荤,和林诺这个豪门任性小少爷时期,从来没去过酒吧见过世面,好像有那么一点同病相怜的感觉……才怪。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未成年精灵也不行。

柏雪天思索着回过神,发现周围绕过一层金色光芒,身上一轻,就换了套舒适休闲的衣服。

白色的长袖袖口岔开,状似两片垂下的大花瓣,修长的手臂从中而出,领口是封着几条收束带的V领,锁骨下的皮肤半遮半掩,衣摆收进窄贴的黑色长裤里,在腰间略带点慵懒的松垮,和之前的百合服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更正经、日常些。

柏雪天抬起手,有一股玉兰的香气,应该是林诺取了远处那朵独开的白玉兰,其中一片花瓣变的。

幸好并不太奇怪。

又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同点,柏雪天暗暗觉得,外面的植物和林诺家里的比起来,好像都挺乖的?

不像那朵百合,皮断根——现在已经变成了种子,埋在柏雪天星网9块9淘的花盆里,还没发芽。

林诺穿着也变得休闲,轻薄的黑色高领套在身上,让他有种更为鲜活的年轻感,牛仔裤和高帮皮靴多了几分青春叛逆。

柏雪天还眼尖地发现,林诺右边耳垂多了颗黑色耳钻,在灯光下折射幽暗神秘的光。

哇,很适合去酒吧的样子。

柏雪天下意识摸过自己耳垂,那里果然多了个耳环,而且就是之前林诺送的那枚戒指——他不是收在光脑储存空间里了吗?

算了,看来这枚戒指,得在脱离林诺之后再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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