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写手的六零生涯(113)
还有,原先那些被强行收缴了的公司又该怎么办呀?”
王眷思即使已经猜到可能的结果,但还是有那么些不甘心。
王鑫也知道她的心思。
只可惜,事情哪能都顺心顺意的。
“那还有什么公私合营,原先那些公私合营不基本都变成国营了。
至于收上去的,您哪天见过收上去还能还回来的,估计最多就把原先住的地方换回来。
至于其他的,恐怕是没什么希望了。
前两年乱成什么样子,您应该比我更清楚,有些东西被砸的砸扔的扔的,到哪还能留下来。
还有些就被那些抄家的人给昧了下来,到哪还能找回来?
估计过两天,应该就会有条令下来,应该会允许暂时的做一些私人性的小买卖。
就是以后卖菜,卖鸡蛋和卖零碎小东西之类的都不算违法了,也不算投机倒把了,都算正常的私人经营。
黑市可能会被改成菜场。
允许小商贩存在!”
王鑫细心的为他太姑奶奶解释着他知道的信息,一点也不担心他太姑奶奶会理解不了。
“那这的确是慢慢变好了。
以前的政策也的确是太过于一刀切了,过往几千年都没发生过的事情,硬生生在这几年都经历了一次。
就是当年小鬼子在的时候,也没说不让人在街上卖菜。
现在大家平常买菜,都得跟打架似的疯抢,我也就是在这山头上种了点菜,才不需要下去跟他们一起抢。
这日子,总算是到头了!”
既然知道政策放松,王眷思也是长松了一口气,一是不再为王鑫回来感觉担忧了,二是自己终于不用再龟缩在这山头上了。
等再过段日子,政策真正的下来之后,她应该就会想办法重新搬回镇子上。
至于住那?
她王眷思是还不至于买间房子的钱都没有。
“是啊,以后日子总会慢慢变好的。
对了,太姑奶奶,我这次回来还没来得及回家看看呢,我家里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您知道吗?
没什么意外发生吧!”
虽然王鑫和家里人的感情只能算是一般,但是该有的关心还是得有的。
毕竟也是原生的生身父母。
情感方面的孝顺,可能难以办到,但至少金钱还不至于短缺。
“诶呀!没想到你一回来竟然就惦记着我这糟老太婆,连家都还没回去,我这真是……”
不得不说,王鑫这一番话还是让王眷思十分感动的。
想想看,连家都还没回就先过来看她这个太姑奶奶。
这种情感,对于王鑫他父母来说可能不怎么好受,但是对于王眷思而言,自然是分外感动的。
有一种被别人放在心上惦记着的感动。
老了老了,自然更在乎温情。
又过了一会儿,王眷思冷静下来之后才说道:“你父亲日子过的还算可以,隔三差五的也会过来看看我。
现在你大哥的二儿子,也就是你小侄子,都已经有六岁了。
你大侄子也有九岁了。
对了,还有你那个叫美娟的姐姐,八年前刚嫁出去,就是不知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怀上。
再有一点就是,你父亲他又给你添了个弟弟,今年也是九岁,算起来是跟你大哥那媳妇差不多同时间怀上的!”
听到前面那些的时候,王鑫表情还算正常,毕竟,他那哥哥姐姐结婚生子什么的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听到后面,听到他母亲给他又生了个九岁的小弟的时候,王鑫的表情就裂了。
虽然不是难以接受,但的确是有些诧异的。
任谁二十岁了,才发现自己又多了个九岁的弟弟,第一时间都会觉得有些难以接受的。
王鑫这还算好的呢,至少说反应过来之后立刻就接受了这件事。
“幸好提前问了一下您,不然我回去都不知道得准备多少份礼物!
对了,差点忘了,太姑奶奶您什么时候回港岛那边去接收李家那些家产。
那些个企业总让我掌管着也不是个事,毕竟我也不姓李。
您……”
王鑫总觉得,他太姑奶奶把李家企业包括家产全部都交给他是有些不太恰当的。
毕竟他和他太姑奶奶已经隔了不止一层,而且他也没必要平白欠下这么大的人情,又不是特别缺那些企业和资产的。
“不要说了,当初说那些东西给你,那当然就是给你了,姓不姓李的又有什么所谓呢?
更何况,除了你,我又哪还有什么亲人呀,难不成你还指望,那些家产留给你父亲执掌吗?
你父亲,他就没这个能力!
至于李家那边,早几十年前我就跟李家那边彻底断了,难不成现在还要我舔着脸给李家去送钱吗?
我就是丢水里去,都烧了,也不可能把家产给李家的!”
王眷思脸色严肃了些,态度十分坚决的说着。
说到后面的时候,特别是说到李家的时候,面色竟然隐约有那么一丝狰狞。
由此也可见,当年她和李家恐怕是真的彻彻底底的撕破了脸皮。
不然也不至于这般端庄的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再提到李家,依旧还会有这么大的怨恨。
☆、第一百四十二章:回家
王鑫不敢再刺激她,只能当做先前的事儿都没发生过,继续受着他太姑奶奶的这份好意。
“太姑奶奶您别激动,这件事我以后不说就是了,可是我总觉得受之有愧啊!”
“有什么愧的,如果不是你去接受那些产业,现在那些产业说不定早就已经没了!
如今我能见到那产业好好的在那,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王眷思看的很开。
她很清楚,自己是不可能抛开这边去港岛定居的,那么,如果没有王鑫的话,她在港岛的那些产业被港岛政府收走几年之后,到哪还能要得回来?
所以,能保住就已经殊为不易了。
说到这,王鑫突然想到了那个他去港岛之后还从来没有住过的红豆园:“太姑奶奶,你有没有想过把太姑父的坟迁走,比如说迁到红豆园里面。
有关于红豆园的事,我也知道了些。
到时候您也可以住在红豆园里面守着太姑父,那边环境到底也好些,而且依山伴水的,不比这小清山的风水来的好吗?”
“这怎么行?怎么能迁到院子里面去呢!
而且这路程也太远了。
你不知道,这边就是你太姑父的故乡,葬在故乡,本就是他希望的。
所以……”
王眷思立刻就拒绝了。
这时候,就算思想新潮些,但落叶归根,依旧还是绝大多数人坚持的事。
王眷思也不例外。
“抱歉,太姑奶奶,我没想到这点……”
有时候,王鑫有些思想的确是有那么点格格不入。
在他那个时代,墓葬什么的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了,有钱的买个公墓埋下去,没钱的摆在家里也是有的。
喜欢浪漫的,说不定还能把骨灰制作成唱片、制作成钻石之类的带在身上,随身思念。
所以,对坟墓并没有太多的畏惧崇敬。
“不用抱歉,我也知道你是为我好。
不过实在是没必要了。
其实,我在这边住了几年,感觉倒还不错,每天都是在鸟儿清脆的鸣声当中清醒,开窗就能呼吸到清新自然的空气。
春夏两季满目绿色,秋冬两季硕果累累,白雪皑皑,这份景象远比在院子里见到的景象要壮观自然的多。
我感觉,还蛮惬意的。
身子骨虽然稍微累了些,但是心是甜的!”
王眷思一边微笑着说着,一边把木榻边上放着的那个花瓶上的花取了一朵下来。
“看,这是我每日清晨自己出门采摘的野花,此时虽已入秋,可是这山上依旧还有零星的花朵。
平白偷了份春意呢!”
王眷思笑的很开心,不是那种假假的笑容,而是真真切切的由心而上涌出的那种欣喜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