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人(114)

作者:青田先生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洪武二十四年,大明立国之初。雄主治下,百业复兴,宇内渐呈一派繁荣盛景。这是一个异常繁忙的时代,上至天子,下至臣民,人人皆在忙碌。朱元璋忙着杀人,稳固皇权统治;朱允文忙着孝顺爷爷,争夺太孙之位;朱棣忙着掩饰自己的野心,觊觎皇帝宝座。锦衣卫忙着搞别人的黑材料,功臣们忙着看好自己的脑袋,读书人忙着求取功名,商贾们忙着赚钱,地主们忙着买田置地------总之一句话,大家都很忙。李谦同样也很忙,忙着逃离官场,回家娶媳妇------点击展开

“大器晚成之人不是没有,譬如苏老泉,年二十七始发愤读书”

“莫要再拿这些话来安慰老夫,”陶晟摆摆手打断道:“苏老泉的故事,都快让你们这些人给讲烂了!可这世间,又有几个苏老泉?”

“呃”李谦让他的话一堵,只好识趣地闭了口,不再和他讨论这个问题。

“呵,老夫说话是直了些,你莫要介怀想来,我年纪应该也与令尊相差无几,便唤你一声贤侄,可否?”

看着那张笑呵呵的老脸,李谦脑海中只浮现出了三个字——笑面虎。

不过在面上,还得装成受宠若惊的样子,面露惶恐地摇头摆手道:“不可不可!大人莫要折煞了晚辈,晚辈当不起大人如此称呼”

“单论辈分,你便是我的子侄辈,有何当不起的?”陶晟眉头一蹙,略微有些不悦地看着他,“莫不是你觉得,老夫才学不足,当不得你的叔伯?”

“晚辈岂敢”

“那就好。”陶晟轻轻一哼,转而问道:“桃李村张家兄弟的举告,贤侄想必也听说了吧?”

“听说了”李谦见他入了主题,便如实答道:“他们告到钱塘县衙时,小侄就已经知晓此事。”

“那么”陶晟话音一顿,眼神颇为玩味地看向他道:“你对此可有自辩之词?”

“小侄冤枉!”

“”陶晟倒是没想到,他竟喊冤喊得如此直白,神情略微一滞,随即问道:“还有呢?此中详细经过,贤侄可否一一道来?”

李谦便将自己遇见傻妞的经过向他说了一遍,前面的过程叙述得不可谓不详细,只是关于将傻妞带回桃花庵之后,发生的事情却是一笔带过,语焉不详。

经验老道的陶晟自然捕捉到了这一点,他微微眯起了眼睛,追问道:“为何你对那日之后的事情不愿多提?”

“这个嘛”李谦吞吞吐吐了半天,最终干咳一声,一脸无辜地看着他道:“陶伯伯,小侄确实是冤枉的,张家兄弟完全就是在血口喷人!”

“”陶晟倒是没想到,他这会儿居然开始顺着杆子往上爬,忽然就和自己套起了近乎。

“伯父不妨仔细想想,”李谦一脸愤慨地自辩道:“小侄身为圣人门徒,学的乃是孔孟之道,岂会有此禽兽之行?若说这是事实真相,岂不辱没了我这两榜进士,天子门生的名头?”

陶晟心说,难道读书人干的龌龊事还少了?却听李谦继续道:“再者,真若如他们所言,为何不见傻妞本人到县衙去举告?”

“本宪也曾查问过他们二人,”陶晟缓缓说道:“二人的说法与状子里如出一辙,倒也合乎情理我且来问你,其妹年方八岁,你当真与她行了那周公之礼?”

李谦眉头一跳,继而瞪大了眼睛道:“伯父可莫要冤枉小侄!”

陶晟瞥他一眼,冷哼道:“冤枉?你当真以为,老夫这按察使是白当的?在老夫面前,你若肯从实招来,此事或有转圜之机,若是你连我都要瞒着,老夫纵是想要救你,也是有心无力。”

“伯父莫要诳我,我这能算多大的事儿?其他人干得还少了?”

“你难道还看不出来么?”陶晟狠狠瞪他一眼,说道:“试想,买良人为婢者何止你一人?为何独独是你让人举告到了衙门?傻小子,你这是让人给算计了!”

李谦“瞿然一惊”,瞪眼道:“哪个胆小鼠辈,安敢躲在背后算计于我?”

“哼哼,这回你该明白了吧?”陶晟好整以暇地望他一眼,“事到如今,你还不肯跟我说实话么?”

“明白了”李谦面色变幻不定,最终一脸忐忑地看向他道:“伯父当真能保我平安无事?”

“这有何难?”

“伯父莫不是在说大话吧?”李谦一脸怀疑地看着他道:“小侄虽不曾熟读国朝律例,《大明律》却也是看过一些的,傻妞现年才八岁”

“如此说来,”陶晟眉梢一扬,目光直盯着他道:“你确与那女子行过周1公之礼?”

“伯父莫要冤枉小侄!”

“你还要狡辩不成?”

“小侄冤枉”李谦再次喊起了冤,“小侄冤枉得紧,比窦家的鹅还冤!”

“什么乱七八糟的!窦娥就窦娥,什么窦家的鹅?”陶晟心说这小子不学无术,也不知怎么考上的进士,竟还差点成了状元,京里那帮人都瞎了不成?“你若还不说实话,今日便先回去吧,等来日过堂时,本宪再详加审问便是!只怕到了那时,哼哼”

“伯父不是说过要救小侄么?”

“你连实情都未吐露分毫,老夫如何救你?”

“伯父真有办法?”

“办法总归还是有的,老夫就再问一句,你能否对我直言相告?”

“小侄冤枉!”

第099章 人人会演戏,看谁套路深

在杭州府里混,李谦当然也不可能对一位按察使的能量背景毫无所知。因此,对于陶晟的如此偏袒徇私,初时自然会感到有些奇怪。

好在,那突如其来的一撞,让他豁然开朗了起来因为那人在拽他的一瞬间里,飞快地往他掌心中塞了张小纸条。

有了宽袍大袖的遮掩,加上李谦的反应迅速,自然就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来。在当时守门的差役看来,他们俩人也就互相碰撞了一下,并趁机拉了拉小手而已

所以李谦才会上了一趟茅厕,其实是为了趁没人时看一眼纸条。

那张纸条上只有四个字——当心有诈!

说起来,给李谦偷偷递纸条的那人,还是位老熟人。

没错,差役口中的那个“上差”,正是锦衣卫百户孙茂,在常州府领人逮捕李谦回京的那位李谦倒是没料到,在杭州城里还能再次见到他。

李谦本就心存疑虑,加上孙茂的提醒,警惕之心立马又上了个台阶。也正因此,才没让陶晟当面套出所谓认罪的口供,甚至是反过来,给对方挖下了个巨大的深坑并买一送一,附带了一个小坑。

不过那陶晟久经官场,显然也非易与之辈,一见讨不着他的话,便转了策略,十分“好心”地为他出了个脱罪的主意找人变更傻妞的户籍资料。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十足十的馊主意,但经过对方的一番言语忽悠后,听着倒还挺像那么回事,可行性不可谓不高但前提是,陶晟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在为他着想。

按照陶晟的说法,只要李谦能找到县衙户房,改掉最原始的一手资料,将傻妞的年龄虚增几岁,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府衙及藩司自不必说,陶晟就差没当场向他拍胸脯保证,一定为他办妥此事了。至于传抄上呈给京师户部的那一份,便当作是记录过程中,某位小吏的粗心大意所致毕竟都是人工手抄的东西,偶尔出现些小的差错也实属正常,户部的官员一个个的都那么忙,也不可能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去较真,顶多处置几名玩忽职守的小吏罢了。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一省臬台真要发了话,也确实是行得通的。毕竟不是贱籍改为良籍,某个户籍年龄上的小小改动,也没几个人会紧揪着不放。

总的来说,买良人为婢虽是重罪,却有变通之法,事实上许多大户人家都是这么干的。民不举官不究不说,追究起来也格外麻烦,因为这年头的卖身契写得和婚书似的,要么就是以收养义男义女的形式来进行,根本就难以辨认真假

但奸污幼女就不同了,这事情可是没法扯皮的,找来稳婆一验便知嗯,这当然得建立在李谦已然犯下奸1幼罪的情况下。

试想,一个年龄不足十岁的小姑娘,便早早地让人给破了身子,除了你这位将他买下的主家之人以外,还能有谁可作为嫌疑对象?依大明律,奸1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什么意思捏?

大意就是,只要女方年纪在十二岁以下,不管是否征得其本人的意愿,才与她发生的关系,都被视为强奸!

这一点,其实和后世的律法规定也差不多,毕竟小姑娘啥都不懂,只要耐心哄哄,给颗棒棒糖就能忽悠着懵懂的她做下许多事情了不是么?

而犯奸之人,尤其是强奸者,依律当绞

换句话来说,只要傻妞的年龄超过十二岁,那么在臬台大人眼中早已强占了幼女身子的他,便不算是违犯国朝律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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