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人(105)
“二百五翻一番,俩二百五?”
“对,就俩二百五,我和你!”杨清终于找到了反击的机会。
“是你和沈天佑吧?”
“其实你猜得已经差不离了,适才我离开铺子时曾统计过,咱们总共卖出了五百八十二块香皂!相当于每一天,都差不多能卖出一百块!六天时间,足足六百块呀!”
香皂的最初定价为二两,与当前市面上的胰子皂一个价格,不高也不低。
这可真不是在胡乱定价。虽说江南当前的米价,平均每石在一两银子左右,可这年头,胰子皂的定位是达官贵族们的奢侈用品,还真不是能用米价来衡量的。
一两银子一石米?
不说别的,单是大户人家夏季里所用的冰块,两尺长宽一方的成本就是一两银子了,寻常人家他用得起么?
而香皂定价二两银子,成本却并不算高,甚至还占不到价格的一成。也就是说,在这短短六天的时间里,李谦这位大股东已经进账五百多两了,这何止是用“暴利”二字就能形容的?
当然,这只是先期打开市场的狂热阶段,这年头的有钱人同样也只占了少数。等到过了头一个月后,销量便会慢慢降下来了,一天能卖个二十来块,就算是生意不错了。
可尽管如此,这赚钱的速度也也仍然是十分惊人的。
试想,香皂由于要控制成本,乃至为往后的销量增加而考虑,本身做得就不大,小小那么一块顶多能用上三个月到半年时间,这得视使用者的使用频率以及是否单独个人使用一块来定。
那么单是一个杭州府城,所辖的两县人口,就有十多二十万户瞒报的不算。
这二十万户人家,只粗略地按照二八法则来划分的话,中等以上人家少说也有四万户!再给它减去一半,也还有两万户左右是用得起香皂的,至于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说法,起码在李谦这儿是行不通的。
毕竟,香皂可是他的独门垄断生意,一番经营下来,名气大了以后,还是不愿意掏钱来买的人应该不多,至少这也算是一种有钱人之间的攀比。
想想吧,平均每三个月便能卖出上万块香皂,这场景究竟有多吓人当然,李谦也知道这很难实现,不是卖不出去,而是生产力受到了限制。
手工制作的东西,要想加快生产速度,除了增加人手以外别无他法。
但为了保密性考虑,每一个生产制作的环节都不能大范围地透露出去,否则要不了几个月,这垄断生意就做不成了李谦从来就不敢小觑,华夏人与生俱来的“学习”能力!
因此,想要通过这门营生赚三两年大钱的话,只能是对于制作方法以及配方的严格保密。
配方当然是自己这位大股东所独有的,生产环节却要分开来进行,正是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分工合作。而且学习制作环节的工人还要经过精挑细选,用的必须都是老实可靠之人,不能轻易就让人给收买了去。
总之,靠着这门生意致富已是必然之事了,至于后期扩大规模会遇到什么困难,目前还是很难确定的。
不过李谦明白一个道理,阻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同行是冤家,是寇仇!有竞争关系的人,通常都会因为眼红而给你找找麻烦,这几乎是提前就能预料到的事情。
念及于此,便随口问道:“对了,如今在府城卖胰子的总共有几家。”
杨清想了想,说道:“这等生意,向来是被有权势之人占据着的,原先倒还有几家本地豪强在经营,不过自打城南赵家入了这一行后,便将他们统统给排挤掉了。之后他们若仍想在府城经营,就必须要向他们赵家的铺子进货,否则将被官府打上无良商品的印记而叫停,多次不听劝告者,甚至会查封你的铺子”
李谦听得暗暗咂舌,心说这年头的官商勾结竟会如此猖獗?被垄断的商品一旦冒出竞争者,就能直接通过官府打成假冒伪劣产品?
这赵家,可真够有份量的
“那咱们开业后,赵家有何反应?”
“开业后倒是没有”杨清摇摇头道:“倒是早先时,我疏通县衙那边的关系,却是受到了不少阻碍,就连沈家的名头都让我给搬出来了,也没起到多大的成效。否则也不会拖了这么长时间才开业了,直到前些日子”
后面的话,他没有再说,李谦却是听明白了。
应该是王知县雄起之后,掌管阖县诸多事务的户房易了主,才没人敢再卡着自己的香皂生意,反而大开绿灯。
辅佐王知县夺权之事,李谦倒是没和他说过,但杨清是个聪明人,应该也从近来这诸多变化中看出了些端倪。总之他应该能看得出来,主要还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最后才得以顺利开业。
看来在封建时代,没有点地位和人脉的话,想要做点小买卖都不大容易呀!
第091章 传说中的怪蜀黍?(补更,抱歉了!)
生意火爆,当然是需要庆祝的。
杨清便当面提出,要让李谦这位大东家来做东,请客喝酒。
李谦对此自然是欣然应允,并让他遣了一名随从,去往沈家传信,邀沈天佑出来一聚再怎么说,他都是第三大股东不是?如此重要时刻,岂能让他无故缺席?
午后才决定要出去喝酒庆祝,显然可选的地方也不多。
毕竟,很多店面入暮后就要打烊了,杭州府城的夜禁制度执行得可是非常严格的。晚间还照常营业,且较之白天还要更加热闹的,除了烟街柳巷,似乎也没别的好地点了人嘛,尤其是男人,出外风流时总要为自己寻个好借口,如此方能心安理得不是?
既然是打算庆祝,又哪能少得了美酒佳肴和漂亮姑娘的歌舞助兴?
不过对于今晚要去哪一家,杨清和沈天佑二人却是产生了不小的分歧。
杨清提议去金风楼,找花魁海棠红作陪,理由是李谦还没见过这位花魁。沈天佑却坚持要去春风一笑楼,说是他还没机会得见近来花名远扬的柳如烟,早就想见上一见了。
李谦对此倒是没太大的所谓,反正于他来讲,去哪里都一样。只是,姓沈的这小子为何如此坚持?难道他当真不知,自己曾当面言语贬损过柳如烟?
这小子报复心理倒是挺强的,不就成心想看自己出丑么?
俩人的“争执”并未持续多久,杨清便妥协了下来,最终同意了沈天佑的提议,并朝李谦无辜地眨了眨眼,神情看上去十分无奈,意思是我也没办法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李谦若有深意地瞥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少数服从多数,既然你们执意要去春风一笑楼,咱们就去那儿吧。”
换了往常时候,李谦的确是打从心底里不愿去那一家的,倒不是担心自己会出丑,而是他对那柳如烟没啥好印象。
而自打那日偶遇柳儿之后,使得他对于柳如烟的观感倒是改变了许多。当然也称不上喜欢,毕竟自己也是有未婚妻的人了但至少,心善的女人更容易让男人产生好感,这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会不会请不出佳人相见,李谦倒不觉得有这个可能。
经过上回那么一闹,相信她们再也不敢不给自己这位“杭州第一纨绔”的面子了,万一自己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悍然砸场怎么办?
做下决定后,李谦便看向杨清,有些不放心地问道:“你今日出行,可有带上护卫?”
“带了。”
杨清愣愣地答了一句,而后才醒觉,看着他笑道:“我说那姓赵的怎么平白就让人敲了顿闷棍,原来哈哈,看来我猜得不错,整个杭州城里,敢对赵家公子下黑手的,还真没几个!”
路上,李谦才听杨清说起,近日正在进行的花魁大赛。
杭州府的花魁三年一选,赛事定于端阳节后,一般分为几轮来进行选拔,最终胜出的清倌人,才能得到花魁的头衔。
这一点,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娱乐选秀,有海选、初赛、复活赛以及决赛等环节。但事实上,选秀古已有之,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应该便是宫廷选秀。
而花魁大赛,则属于民间的一种娱乐性质活动。更确切的说,这是由各家名气甚大的青楼妓馆联合举办,专供有身份地位的人来参与的乐事、雅事,江南一带颇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