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饰演反派续命[穿书](86)
冯钧冷不妨问:“那你现在这个剧要拍多久?”
陈曦道:“一个月左右吧。”
冯钧:???
冯导震惊脸:“你在这剧里是属于什么番位?”
陈曦:“没有番位。”
冯钧:……
这可能是冯导第一次听说,有人据了二番,跑去演个没番的。
这是什么毛病?
几天后。
临到慈善晚宴的当晚,郑远忧才知道陈曦没有来,而且根本不会来。
他也没给人留面子,当场就跑了。
为了再确认一遍那个晨起爬山的身影,一向睡到日上三竿的郑远忧已经早起了很多天。他拿着望远镜蹲阳台上守株待兔了很多天,甚至一天比一天起得早,几乎天刚擦亮就已经开始在阳台上蹲着了,结果还是没有等到。
而现在,他几乎可以肯定那天看到过的身影就是陈曦,因为他那搞破慈善晚会的发小说了,在他打电话来要求在慈善晚宴上多加陈曦一个名字的那天,人家已经飞去了影视城。
而且,陈曦那公司也回复了,因为艺人的规划问题,暂停了所有的商演和活动,应该是想要全面向影视这一块发展。
也对,她演起戏来灵气逼人,那张神颜也因此显得更为活色生香。
她是适合演戏的。比起过去那些为了冒头的乱七八糟的新闻事故碰瓷丑态,这一条路确实是个好得多的选择。
郑远忧这人其实不太关注娱乐圈。郑家老爷子还在,家风还算严格,虽然他是A城出了名的纨绔,但纨绔得底线十分之高,酷爱吃喝玩乐,但也就只是非常浮于表面的那种吃喝玩乐。
说起来,他这纨绔公子不嫖不赌不玩女人,实属乖巧。
郑远忧一路往回开,气得牙痒痒。
电话挂了又响,郑远忧艹了一声接起来:“你烦不烦?!”
他那搞慈善晚宴的发小——曲封也没生气,只笑问:“居然是真的喜欢?”
红灯闪烁,前头那车走得瑟缩又慢,郑远忧再次被迫停在了这个需要转弯的路口。他找了找,找了根烟叼在嘴里,又找了找居然没找到打火机。
“艹,”郑远忧将嘴里那根烟扔到了一边,“诸事不顺!”
曲封那边电话没挂,郑远忧连着车里的蓝牙接的电话,音响放大,能听到曲封那边清晰的觥筹交错的背景音。
人行道上的行人被闪烁的通行绿灯提醒,开始奔跑而过。
郑远忧的心无端的平静了一秒,然后他道:“有一点,喜欢吧。”
他家世好,相貌好,打小身边就围了很多人,但他都不喜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可他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
他挺想认识这个陈曦,也挺想在现实里瞧瞧她那双灵动的眼睛。
他能很明显感觉到自己对于陈曦的兴趣,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喜欢。
所以曲封问他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选择的是避而不答。但想想,大约这就是一种喜欢。
他娘的,他要是不喜欢,每天一大早天蒙蒙亮就开始拿着个望远镜跟神经病一样盯着一座几无人烟的山峦,坐在阳台外头喂蚊子干什么?
他又不是神经病偷窥狂。
但这种喜欢,又可能不是他们所说的喜欢。
或许,只是纯粹对于一种美丽事物的观赏欲。
对于郑远忧的回答,曲封一点也不意外。
郑远忧在一群歪笋子里鹤立鸡群的长,意料之外的长得笔直又空心,是极其罕见的没心没肺傻白甜二代。
曲封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你等会如果在路边看见报刊亭,停下来,去买最新一期的《男士装》。”
郑远忧骂骂咧咧的挂了电话,还是忍不住好奇在路边一家报刊亭边停了下来。
灯火阑珊的夜,他降了车窗探出头冲老板喊了几句,老板就拿着个简陋的火机以及最新刊的《男人装》走了过来。
郑远忧没细看杂志,往副驾一丢,先给自己点了根烟。
抽了两口,郑远忧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转头,将刚扔进副驾的那本杂志又拿了起来。
封面,是一身火红旗袍眉间亦有一簇花钿与那炤冽公主扮相有七八分相似的陈曦。
相似,又不相似。
因为炤冽公主的气质是诡谲又柔和的,而杂志封面的陈曦,凌然的眼神微抬的下颌,犹如女王降临。
郑远忧的车打着双闪,在这路口停了好一会儿。
等再开车的时候,郑远忧想:他一定要想个特别有排面的出场方式出现在陈曦的面前。
一定要让她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当然最好能让她怦然心动,就像此刻他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动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傻白甜富二代郑远忧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