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林试探着看了看房里人的意思,略一颔首,动身追了上去。
最后还是祁林把人强行拉上马车,已然入夏,苏岑在马车里止不住颤抖,面色苍白如纸,祁林脱下外袍给人披上,那人却浑然不觉。
本来只有一坊之隔,离得近,走的却艰难。马车每颠簸一下苏岑都觉得下|身在隐隐作痛,原来如坐针毡还能如此具体出来。好不容易等到马车停了,苏岑刚要起身,只听祁林忽然道:“爷不是那样的人。”
苏岑微微一愣,坐着没动。
“你出事那天爷在巡查西山北大营,听说你出了事才连夜赶回来的。”
苏岑抠着外袍上一处边角,冷冷道:“你是他的人,自然为他说话。”
“爷要是去了,我不可能不知道。你信不过我,有北大营全体将士为证,爷当晚不可能出现在长安城里。”
“可是……”可是那个背影,那双眼睛能有假?
“那个黑衣人是我亲自审的,爷说不惜一切代价要审出那个对你下手的人。”
苏岑抬头:“审出来了吗?”
祁林摇了摇头,“那人就是个死士,一心求死,酷刑对他没用。”
苏岑皱眉:“可是他告诉了曲伶儿当年的凶手是柳珵。”
祁林看着苏岑,突然问:“曲伶儿的来历你清楚吗?”
“什么?”苏岑一怔。
“我们怀疑曲伶儿跟那个黑衣人是……一样的人。”
“不可能!”苏岑猛地直起身子,不小心带动下|身伤口,疼得抽了抽嘴角,他知道祁林想说的是“同伙”,碍于他的面子才换了说法。
苏岑定神摇了摇头:“当初是伶儿在黑衣人手底下救过我,他住在我家里,他要杀我我早死了八百遍了。”
祁林道:“或者说,曲伶儿以前跟他是同样的人。”
“以前?”苏岑跟着重复了一遍,想起来曲伶儿刚到他家时那一身的伤,以及他说过的被人追杀还有跳崖。
“伶儿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苏岑猛地想起什么,急道:“那我让伶儿去问那个黑衣人,岂不是暴露了他?”
“那人不会活着走出兴庆宫的大门。”
苏岑这才松了口气,撩开帘子看了看,雨势渐小,院门前朱槿的两个花苞被打的摇摇欲坠。他现在本该掀帘子下去,换下这一身衣裳,洗个热水澡,蒙上被子好好睡一觉。犹豫再三,竟是端坐回来,重新看着祁林。
“你为什么……要这么护着他?”苏岑轻声问,“若只是救命之恩,你为他拿下突厥,保护他这么些年,还没还完吗?”
一时马车内寂静无言,就在苏岑以为这人不会再搭理他时,祁林轻声道:“不是我护着他,是爷一直以来护着我们。”
十五年前,漠北草原。
黄沙肆虐,间或夹杂着枯黄的蓬草,像头上长满了癞子的丑蛤蟆。
原来从高处看下去这里是这个样子的。
他舔了舔爆皮的嘴唇,勉强咽了口唾沫,带动极度干涸的喉咙一阵生疼。
这应该是最后一天了吧?
他在这里已经三天了,被一根细牛皮绳子吊在哨塔上,起初是湿的,后来被阳光曝晒,抻紧收缩,陷进肉里,勒的手腕间鲜血淋漓,骨缝里都隐隐作痛。这三天来他滴水未进,心里清楚这应该是自己能看见的最后一个落日了。围着他盘桓了几天的几只秃鹫早就开始急不可耐,离他越来越近,就等着他咽气后俯冲而下。
在等什么呢?他吊着一口气又是在等什么?明明知道这里没有人救得了他,也没有人会去救他。
他凝视着苍茫的荒漠,为什么会被吊在这里?噢,对了,因为他杀了人。
他的主人……之一。
他是阿顿库勒,突厥话是被上天抛弃的人,按照汉人的说法,就是奴隶。那种随便一头羊、一袋盐、几张兽皮就能换走的奴隶。
自他记事起就生活在这里,跟着几十个阿顿库勒一起,被驱使,被奴役,等着被挑拣。他知道如何明哲保身,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出格会隐忍才是生存之道,那些人手里有鞭子,有弩箭,还有狗,他们逃不了,反抗不了,地位甚至还不如那几只狗。
至少在有草原狼偷袭的时候那些人会把他们放在前面,而把狗放在后面咬死那些后退的人。
本来他以为他会就这么下去,等着身架长成被买走,也有可能在某个寒夜没撑过去。直到那个孩子被带回来,身子骨比所有人都小,脸蛋白净,一点也不像这里的人。
第一眼他就知道,这种人在这里活不下去。
果然那个孩子来的第一天就没抢到吃的,最后怯生生走到他身边,拉了拉他袖口,叫了他一声“哥哥”。
于是他鬼使神差分了半块馕给了那个孩子。
再后来变成了每天半块。
明知道是个累赘,可他受不了那孩子拿一双比漠北苍穹还要纯净的眸子看着他叫他“哥哥”。
后来听说那孩子是某个部落首领的儿子,部落营地被抢了,族人尽屠,剩他一个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想来也知道这种人在这里过的得有多艰难,可那个孩子会笑,眼睛眯成一条线,眼角向下弯着,眼里有他没见过的风采。
草原刚开始泛黄的时候人就病了,再后来连一天一块干馕也吃不下了,靠在他怀里,念叨从前阿姆给他吃的肉干、乳酪和奶茶。
那天,是他第一次走到了那些拿鞭子的人面前,他们把他和一只饿狼关在一起看人狼厮杀,怕他划伤了狼皮连块瓦片都没给他。他跟那只狼缠斗了一整天,最后徒手把那头狼勒死,换回了半块馍馍。
等他拿回去时……那个孩子已经死了。
第33章 往事
那个孩子就躺在他们平时睡觉的那片草里,双手绑在身后,白净的一双腿上青紫交加,从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干草,那双干净的眸子张大着,眼里是这个年纪不能承受恐惧和痛苦。
他们知道他活不成了,所以物尽其用,最后享受了一把。
他抱着那个孩子抱了一天一夜,他的血,狼的血和那个孩子的血交混在一起,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臭味。
第三天,他用染了血的干草编成的绳子把其中一个奴隶贩子勒死在那个孩子尸体前。
颤抖着放下绳子的时候,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孩子说过的长河落日。从这里一直往东走,直到看到最大的一棵胡杨树便是他们部落所在的地方,有一条从雪山上下来的河从营地旁经过,每天日落的时候,河面便会映出粼粼余晖。
可他最终也没有看到那条河,当天晚上便被那几条狗追上了,他被拴在马屁股上一路拖了回来,随后被打断了两条腿,当着所有人的面被吊在哨塔上。
第一次能这么清楚的看清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
这里是草原和戈壁的衔接处,一年四季似乎都是这么一副景色,青黄不接,像块长满了虱子的破毡布。
真丑啊,肮脏,破败,没有希望。
当空的烈日晒得他脑袋发晕,直把他身体里最后一点水分都蒸干殆尽,那几只秃鹫已经迫不及待落到他肩头准备开餐了,他却再也没有一点力气动一下。
视线开始模糊,只觉得天地一线间升腾起大片尘烟。
再后来幻听也来了,恍惚间听见铁马嗒嗒而来,排山倒海之势,刀锋呼啸,如疾风骤雨,尖叫声哀嚎声乍起,人声犬吠,刀兵相接。
余光所至,一人一身玄衣黑甲端坐在马上,说不出的雍容沉稳。察觉到他的目光,一双纯黑的眸子抬起,瞥了他一眼,随即搭弓引箭,直冲着他过来。
射断了绳子,他甚至连声惊呼都没发出来,急急下坠,正落到那人马前。
一双用金线绣着双龙吐珠的长靴从马上下来,站定在他身前。他自下而上看上去,稳稳跌入那双饶有趣味看着他的眼睛里。
“这人我要了。”那人向后吩咐。
随即转身上马,慢悠悠地驶离了这片血腥地。
那年,他十三岁,那人把他从地狱的深渊里拉回来,把他带离了那个地方。
无以为报,只能生死相随。
苏岑望着那双浅淡的眸子,眼里多了几分敬佩之情,奴隶堆里出来的孩子,别人尚未开蒙之期,他便早已在生死边缘打过了好几个滚,所幸心智未被蒙尘,仍懂知恩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