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71)
“好吧,听你的,不去就不去,”柳红枫的语气难得温柔,“只是万一街上的客栈还是关着门,我们就只能风餐露宿了。”
“露宿就露宿,”柳千终于挺起胸膛,用稚气未脱的清脆声音道,“我又不是没露宿过。”
这不足挂齿的、小小的骄傲,好像寒冬里跳跃的一道烛火,冷夜里长明的一盏孤灯,虽微弱,却足以照亮寂寥的前路。
柳红枫笑道:“你不怕大尾巴狼来把你叼走吗?”
“不怕,我会使剑。”柳千说着从腰间解下一柄短剑,举到对方眼前晃动,“是金娥姐送给我的。”
“哦?让我瞧瞧。”柳红枫伸手接过。
柳千虽松开手,眼睛却一直追着短剑的去向,叮嘱道:“你可当心点啊,别弄坏了。”
柳红枫将剑刃微微抽出,借着房檐下的月光,来回打量一番,道:“这块生铁选得不错,可惜锻造得不够火候,打磨也不够仔细。勉强可以把狼唬住,想拿来对付人,怕是悬了点。”
柳千噘着嘴道:“你别想再诳我,瀛洲岛这么小,哪来的狼。”
柳红枫大笑出声,道:“原来你还不傻。”见柳千把眼一横,抬脚要往自己的鞋背上踩,急忙躲向一旁,道,“没有狼不要紧,我可以同你过招,试试你的功夫进展到了何处。”
柳千立刻来了兴致:“好啊,当我怕你不成,上次输的这次我一定赢回来。”
“不急,”段长涯按住他的脑袋揉了揉,“在你大展身手之前,先陪我去一趟清光涯。”
柳千晃着头甩开对方的魔爪,问道:“清光涯边的人早散了,你还去做什么?”
柳红枫将视线投远,夜色渐深,他已看不清涯边的情形。他淡淡道:“将那几名死者葬了。当然,也顺便查验尸体,看看有没有新的线索。”
“线索?什么线索?”
“自然是那位方兄弟遇害的线索。”
“遇害?”柳千更是疑惑,“他不是死在天极剑下吗?”
柳红枫道:“夺他性命的是天极剑不假,但将他引到剑尖底下的,却未必是他自己的脚。”
柳千一头雾水:“什么意思啊?说简单点。”
“你想一想,他为人单纯清正,与世无争,并不贪图莫邪剑,甚至连武林大会都不打算参加。这样的人,为何突然被东风堂拉拢,又恰巧与西州会结仇,你仔细想想,他的遭遇未免太过诡厄。”
“你的意思是……?”
“我怀疑有人从中作梗,推波助澜,步步将他引入深渊。”
“就算如此,你能从尸体上查出什么?”
“可别小看了尸体,”柳红枫说着,从桌上堆积的杂物中捻出一本书册,递给柳千,“这是我在雀背坞中寻到的账册,你瞧一瞧,可有什么不对?”
柳千虽然只有十二三岁,柳红枫却当他是个真正的大人,对他充满耐心,从来不曾漠视他的意见。柳千在他的启发下,也端详着手中的账册,认真陷入思索。隔了一会儿才道:“这册子表面尽是尘灰,但内页却有翻弄的痕迹,而且是新的,是沾了泥水的指印,昨晚恰巧有雨,所以……很可能是昨晚有人翻了房间里的旧物。”
“不错,”柳红枫点头道,“你再看看这一页的内容。”
柳千又埋头看了一遍,嘟囔道:“……绳舟?”
柳红枫道:“倘若绳舟确有其物,或许正是离开瀛洲岛的法子,而这个秘密很可能被其他人发掘了去。”
“被谁?”
“那就要去看一看了尸体了,多亏昨晚的雨,指印是不会说谎的。”
柳千睁大了眼睛,点头道:“我明白了。”
柳红枫冲他笑笑:“那我们走吧。”说着便打算动身,但袖子却被对方扯住。
柳红枫偏过头,刚好迎上柳千的视线。
柳千仰着脸,自下而上地凝着他,神色少有地严肃。
“怎么了?”
柳千眨了眨眼,像是终于下定决心,开口道:“我虽然不喜欢你,但也不讨厌你,我想金娥姐平安,也一样想你平安,你不要胡乱作践自己。你要好好活着。”
柳红枫又是一怔,望着身边的小鬼,隔了半晌才答道:“你放心吧,我还不打算送死。”
他的口吻平静而压抑,尾音微微颤抖,在吐出“死”的字眼时,肩膀毫无征兆地战栗了片刻。
他若有心寻死,恐怕早就已经死了。
若是早些死去,他便能够少挨许多煎熬,少受许多折磨。
早在失去生母的那一天,他便已了解,原来有许多事比死还要可怕,人间有活生生的炼狱,有衣冠楚楚的恶鬼,有藏在面具背后的青面獠牙,若是落入他们的陷阱,滋味比死还要难受百倍。
但他还是活了下来。
他很快又要步入夜色,在漫无边际的迷雾中苦苦搜寻。
背后宁寂的房间突然便有了难以抗拒的吸引力,他不禁回过头,怔怔地望着凌乱空荡的床榻。他看到自己的影子坐在黑暗中,眉目舒展,笑魇盈盈,像是一团跳耀的火光,簇拥着膝上的白衣之人。
没有人生来便裹着温暖,任何人在凉夜里都会觉得冷,若想化身为火,唯有燃烧自己。
他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段长涯手指的触感,鼻腔中则是那人热烈的气味。
些许温存凝固在他嘴边,化作一抹浅笑,像是在嘲笑自己的愚蠢。
*
东风堂的宅院很大,亭台楼榭一应俱全,饶是建在萧条的孤岛上,仍不改番奢华气派之势。
夜深时分,万籁俱寂,唯有最深处的院落里点着一盏孤灯。
这是堂主宋云归居住的院落,庭园敞阔,廊榭环绕,檐牙高啄,孤灯之火幽晦黯淡,全然无法照彻院子,只能草草笼住回廊尽头的寝房。
常居东风堂的人都知道,这盏灯终夜不会熄灭,一直亮到黎明。
厉害的人物往往有着奇特的怪癖,落在宋云归身上,便是喜欢点灯入睡。相传这是因为他在闻名江湖之前常年出入矿山,终日与黑暗为伴,甚至数次遭遇坍塌事故,险些葬身矿洞之中,从此,他便养成了夜里留灯的习惯。
如今的宋云归已是江湖传奇,因而,就连他的怪癖都也得神圣起来,变成东风堂里独树一帜的符号。
东风堂的仆佣都知道,寝房中的孤灯点起时,便是宋云归要休息了,他或许独自入寝,或许唤来红颜知己侍于枕边,不论怎样,除非天塌下来,谁也不敢叨扰他的安逸时光。
今夜,他过得并不安逸。
他的房间里的确有客人,可客人却不在他的床上,而是站在窗边,将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佩戴在脸上。
那人转过头,指着脸上的面具问他:“云归,你看我戴着这个,是不是很凶恶,很有威严。”
语声被铜皮掩住,显得有些阴郁低沉,但语气却透着十足的妩媚。
宋云归道:“你不论怎样打扮都是好看的。”
那人却滞了片刻,道:“你今夜的心情并不好。”
“何以见得?”
“不然你一定不止用嘴称赞我,还会用身子行动起来。”
那人回到宋云归对面落座,纤长的手指搭在茶盏上摩挲,却不拿起。
宋云归叹了一声,道:“我只是觉得可惜?”
“何处可惜?”
“我终究还是没能招揽无相功的传人。”
那人语调一沉:“你是指方无相?”
宋云归点头道:“可惜他已经死了,死在天极剑下。”
那人吐出轻笑声,道:“并不奇怪,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身怀那样危险的功夫,却毫无心计可言,天真又愚钝,只消旁人轻轻推上一把,便滑入深渊,万劫不复。这样的人还是死了的好,不然你控制不了他,他反倒坑害了你。”
宋云归忖度着她的话:“你口中的旁人便是自己吧,是你将绳舟的消息放出去的?”
“是我,”那人微微垂下头,直言不讳道,“毕竟我说的又不是谎话,方无相和元宝真的知道离开瀛洲岛的秘密,甚至还救了你的红颜知己。”
宋云归顿时陷入慌张:“不,并不是红颜知己,只不过是一时寻乐,才招惹了路边的花草……”
“你不必同我解释,”那人摆摆手打断他的话,“毕竟我已经是个死人,死人总不能不准活人寻欢作乐,你看,我从来不曾打扰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