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260)
旭日的辉光洒在柳红枫的肩上。
柳红枫忘了时间,忘了自己身处何方,忘了日月流转,星辰往复,只是在一片混沌中迈开双腿,紧紧跟随段长涯的脚步。
直到一声马嘶灌入耳朵。
他撑开疲惫的眸子,抬起僵硬的脖颈,看到段长涯坐在马背上,勒紧缰绳转了半圈,向他伸出手。
“上来。”
他想要听从对方的话,但双足却像是铅块一样重。
段长涯抬眼望向身后的追兵,眼底浮起一片焦躁之色,道:“快上马,我带你一起走。”
柳红枫摇了摇头,道:“我实在走不动了,你还是一个人去吧。”
*
话音刚落,一阵凉风拂过,柳红枫不禁缩紧了肩膀。
在两人身后,不断传来武林人的怒吼声,粗俗鄙陋的话语在寒冷的杀阵中沸腾,好似冰天雪地里的一团火,不遗余力地挥燃己身,将污秽与沉垢一并烧尽,才终于在烂泥潭中开辟出一条通往远方的道路。
柳红枫便站在这条路的一端。
他的周遭尽是荒芜的田野,远处隐隐显露出城郭的轮廓,脚下的泥土松软潮湿,被马蹄踏得稀烂。飞溅的泥浆覆住他的鞋靴,泥里的断叶与草根也沾在他的脚上。
明明是腐朽之物,却泛着新芽似的青涩气味,裹带着勃然的生机,不由分说地闯入他的鼻底。
生与死,荣与枯,盛与衰,便如这泥浆里的草叶一般,在天地间长久纠缠。
琳琅万物面前,一介凡夫俗子的性命更显得卑微渺小,不值一提。
尽管如此,柳红枫依然想要活下去。
在过往的人生中,他不曾品尝过半刻真正的快意,他行于江湖,却背着沉重的罪业,他戏谑嬉笑,却笑得像是一张徒有其表的皮囊。每个被噩梦惊醒的凉夜里,他总是反反复复地咀嚼同一个念头,他想,只要大仇得报,他便可以追随逝者,安心离开这满目疮痍的人间。
但他断然想不到,在死亡真正降临的时刻,他竟生出了畏惧。
段长涯还停在他的面前,任由马儿跺脚抬尾,摇头晃脑,始终紧紧勒着缰绳,目不转睛地凝着他。
于是,他开口催促道:“你还赖着不走么,我平生最讨厌胡搅蛮缠的男人。”
他分明看到乌黑的眸底闪过一丝受伤的神情。
他想,段长涯已然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就连赖以傍身的天极剑也遗失在茫茫大海中,再难寻回。这人在世上已经失了归宿,行囊中的宝物也所剩无几。
可是,他还是要将段长涯狠狠推开。
他非得狠下心不可,因为他们还有事未竞,还有罪未赎。他们的性命不只属于自己,更属于那些因为他们而逝去的无辜者。
段长涯的肩膀总是挺得笔直,饶是千钧的重担,也能稳稳地挑在肩上。
柳红枫再一次开口,问道:“你还记不记得龙吟泉下的吊桥?”
段长涯怔住了,显然对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充满疑惑,但他还是如实点头:“记得。”
柳红枫接着道:“你与我就像是走在吊桥上的两个人,因为脚底无根,天摇地动,身边只有彼此,所以才会生出互相思慕的错觉。其实我全然衬不上你的期许,只是你被困在局里,没的可选罢了。只要你往前走,越过这座吊桥,你很快便会忘了我。”
段长涯却摇摇头,道:“不会的。”
简单明晰的三个字,驳倒了满腹长篇大论。
柳红枫再也找不出更多说辞,他甚至有些懊恼,有些怨恨,他怨段长涯实在太过执拗,即便到了最后时刻,仍不愿赐予他一条体面的退路。
但若失了这颗执拗的心,段长涯也就不再是段长涯了。
他们在错误的机缘中相逢,走过漫长的歧路,却在尽头寻到了正确的答案。
段长涯是他生命中的奇迹,那张紧紧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如果告诉他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他也会信以为真。
他的声音哽住了。
不知不觉间,他的脸庞已被泪水沾湿。
他说:“等我死后,我会让小千将我葬在家母长眠的地方。到时候你若还没忘记我,就来看看我吧。”
他虽噙着热泪,口吻却异常轻快,仿佛在邀请对方一同游山玩水,喝酒谈天,寻欢作乐。
段长涯点了点头,道:“好。”
柳红枫的眸子眨了眨,补充道:“最好带上一束槿花,我喜欢槿花的香味。”
段长涯答道:“好。”
然而,段长涯的手还悬在半空,还在徒劳地等候他的回应。
柳红枫一动也不敢动。
他怕一旦递出手,便再也无法收回,一旦将对方抓住,便再也不舍得松开。
毕竟他从小便目睹了残酷了死亡,那是乱坟岗的棺木,是满身的脓血,是丑陋枯萎的脸颊,是溃烂腐朽的手脚。
他的心里住着一个懦弱自私的野兽,恨不得用甜言蜜语将眼前人留在身边,抛却道义荣辱、家国天下,陪他一起躺入坟冢,化作泥土,不分彼此,永世缠绵。
但他不能这么做。
段长涯是注定要活在光芒下的。
他不敢触碰咫尺外的手,只能偷偷向前挪了一小步。
朝阳尚斜,将两人的影子拖得很长,因着他的一小步,灰蒙蒙的影子末端终于贴在一处,模糊的边缘微微粘连,好似在亲吻似的。
他的余光瞥见影子的形状,于是缓慢扬起嘴角,满足地笑了,就像是真的尝到了唇边的温暖与甘甜。
然后,两条影子分开了。
段长涯撤回手臂,勒马转身,灰色粘连的部分被缰绳生生扯断。
决然远去的背影,像是将他的一部分魂魄也带走了。
四野寂寥空阔,他的胸中亦然。东方的天际,一轮旭日殷红似火,燃烧生命的辉光将人间照亮。
槿花一日自为荣。
短暂而平凡的生命,得以窥见这般美丽的壮景,就算是无憾了。
风穿过他空无一物的胸口,发出无声的恸泣。
“枫公子,你还好吗?”
身后隐约传来关切的呼声,他微微侧过头,木雪的脸庞撞入眼帘,却只剩一片模糊不清的轮廓。
他用低哑的声音喃喃道:“我已将段长涯平安送走。”
木雪点了点头:“我知道。”
他的嘴唇微微起伏,却没能吐出下一句话。
崎岖的道路前方,一团孤绝的背影愈行愈远,一次也没有回头。
如此便好,他想,他终于可以安心休息了,他消瘦的身躯已被戾毒蚕食殆尽,生命尽头的陋态,段长涯最好永远别看见。
似乎还有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但他已经听不清了。
他微微仰起头,像是最后一次亲吻落在唇尖的阳光,而后,他终于阖上双眼,好似倦鸟收拢羽毛似的,任由周遭的世界沉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最后在他耳畔回响的,只有若隐若现的马蹄声。
*
在宋云归的心目中,所谓俗世,便是大大小小的条框规矩。贱民不能挡了官家的道,这是规矩。奴仆要给主子屈膝跪叩,这也是规矩。规矩就像筑墙的砖瓦,将这城池宫阙垒砌得庞大恢宏,皇亲国戚立于高阁之上,惬意言笑,孰不知压在阁底的贫贱百姓要抗下多沉的重量。
宋云归也曾是砖瓦中的一块,奔波于市井,不分寒暑昼夜辛勤行商,总算攒下一些积蓄,却被边疆的战事连累,赔得一文不剩,险些横死街头。嶼;汐;獨;家。
若不是那一日,南宫忧对他伸出手。
从那一天起,南宫忧的面庞便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他天性喜好男色,也曾出入花街柳巷寻欢作乐,但尊贵如平南世子,断然不可能与他苟且厮混,这也是人间铁打的规矩。
倘若恪守规矩,他一辈子也别想如愿以偿,所以,他非得将规矩踩在脚下,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当然,饶是大胆如他,也未曾料到平南王竟会主动找上门来,轻描淡写地将亲生儿子当做筹码,摆在他的面前。
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疯癫之人如何才能避免自取灭亡,唯一的办法便是让天下一齐陷入疯狂。这便是他协助平南王谋逆的理由。他对芸芸百姓没有恻隐之心,也不贪图江山社稷,他的一刀一剑,都只为私欲而动。
早在十年前,早在东风堂白手起家的时候,他便切断了身后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