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做储君+番外(221)

作者:大叽叽女孩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宫廷侯爵 打脸 甜文 爽文 关键字:主角:顾宝莛 ┃ 配角: ┃ 其它:苏爽甜 我要把后宫都塞满小白脸!立意:基建和人才的重要性 不学无术的顾宝莛正在地里看哥哥们斗蛐蛐儿,自村口跑来一个破衣烂衫的红衣兵,手里举着一根生锈的长刀,扑通跪在老顾家摇摇欲坠的土墙外面,大喊一声:“参见皇后娘娘与众位皇子!”点击展开

“四哥,实不相瞒,我也这样想过,既然你愿意帮我打掩护,我……我这就走了!等等,我先去拿枪!”

顾宝莛激动得正要站起来就跑,却又下一秒就被四哥捏住了手腕,说:“等等,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你那热气球,飞得越高,风速越快,若是像之前有十几个人在下面拉着倒还好,若是出现问题,直接将你拽下来就行了,可你若是要去草原,这跨越千山万水的,如果出了问题,你会直接摔死,摔死了倒还好,最重要的是摔成个残废,然后又没有人找到你,你就会慢慢被饿死,或者被野兽分食……”

顾宝莛明白了,四哥才不是给他出主意来了,是来劝他的。

可是,今晚到底还是很不一样,顾宝莛突然很想那个从小陪自己一块儿长大的人来,很想很想,他愿意一辈子都住在这个皇宫里,但就放他三天的假不行吗?危险什么的,顾宝莛很清楚上升到一定高度后,风速是均匀的,他能够操纵风!只要热气球上面的布没有破个洞,他就能成功抵达目的地。

顾宝莛越想这个法子越有可行性,他就过去看看,看看就回来。

“不会的,四哥,我做事,你知道的,我说可行,就一定可行。”顾宝莛打完保票,又怪羞耻的说,“我就是去看看他怎么样了,悄悄的,到了地方,会有二哥接我,我去看他死了没,当初大哥受伤,也危险万分,我想,如果他要死,最后一面还是应该见一见的……”人生无常,如果这真的是最后一面,他一定要去!他想见他。

“四哥,你帮我吗?我三天后就回来,绝对不耽误上班。”顾小七仿佛是看见了希望,抓着四哥的手,手冰凉得让人心惊,“四哥,我很想念他。”

作者有话要说: 千里送初夜,礼轻情意重。

第162章 相见┃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九月二十五, 夜,草原,王庭。

洁白大雪之上铺满了绽放血洞的尸体,横在王庭四周的, 是连衣物都被扒掉了的无姓之人, 曾经被匈奴人奉为权力中心的王庭如今再度被鲜卑王族夺了回来,坐在那荆棘王座之上的男人便不打算再将王庭还回去。

他很清楚如今东躲西蹿的匈奴人不过都是强弩之末, 只稍再坚持几日, 定然再没有反抗的力气, 只是他们这边也没有多余的时间能够拿来等待, 后勤的队伍在一场大火里丢了大半的军粮, 如今剩下的食物只够维持他们三日生存。

用于传信的信鸽出去后便没有回来, 想必是被杀了,不过薄厌凉对此并不意外, 草原人弓射本身极好, 再加上前几日大雪封地, 信鸽被扰乱了路线, 自然有去无回的风险增大。

“少主, 咱们在地窖里找到了好多酒!”飞鹰将军楚飞匆忙跑来, 身上的大雪和脸上的刀伤都没来得及处理,惊喜地道。

坐在王座之上的黑发男人面前围坐了数不清的战士,战士们身上的狼毛袄子全部破的破, 烂的烂,听见这话, 王座之上的男人与他脚边所有坐着的战士全部望过去,每人都是一双湛蓝的眼睛,像是狼窝里的恶狼, 遇见了猎物一般,锋芒瞬出。

“既然这里有好酒,那就全部都搬出来,让我的兄弟们喝起来。”薄厌凉声音依旧带着属于他独有的儒雅,只是在这种地方,在他一条手臂直接从羊绒袍子里支出来,饱满却又缠着绷带的手臂任由大夫上药的时候,他说的每一句话又都充满不留后路的疯狂。

跟着鲜卑人打了两年仗的蓝九牧来时官职便比薄厌凉低许多,起初很不服气,可当初一想到草原的煤矿是太子想要的,便又二话不说的来了,生怕这位鲜卑王族不讲信用。

如今两年过去,蓝九牧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薄厌凉这个小时候就开始为太子冲动易怒的人,到底是有些过人之处。

只是现在喝酒,让大家敞开了还是不妥。

“世子爷,卑职以为如今正是危急关头,比的就是一个忍字,咱们只要等到粮草续上,等到后援前来,那些已经四分五裂的部落根本打不过我们,现在喝酒取暖可以,但不该敞开了喝,喝酒误事。”蓝九牧的身边是二王爷的人,二王爷则领着兵回去寻分散的后勤队伍了。

薄厌凉深邃冰凉的眼睛在火光下有着无人能直视的暗芒,他淡淡看着蓝九牧,说:“我鲜卑向来海量,更何况谁说我要等支援了?”

等支援,那这场定草原的仗他的功劳要削去一半!更何况匈奴人肯定也以为他们要等支援,处于被动的防守走投无路的匈奴人,势必让原本就被天朝打了个士气大跌的鲜卑处境更加艰涩。

薄厌凉一边将右臂穿回袖中,一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玉戒,道:“传我的命令,除却站岗的兄弟,所有人都敞开了喝!今夜那匈奴人必定要再来突袭一次,算上之前两次突袭,这回一定是倾其所有,我们便一边喝酒,一边等他们过来。”

蓝九牧皱了皱眉,可在这里,他说话不管用,他只能管着曙国人不要喝醉,顺便眼睁睁看着所有鲜卑人当真抱着酒坛子就开始灌,一个个血性刚烈,头都破了,还在笑着喝酒的,大有人在。

薄厌凉也在喝酒,他右手直接扣着酒坛子的坛口,便仰头灌下无数,酒水顺着他滚动的喉结落入灰色的领口,打湿黑色的氅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突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薄厌凉便知道,是时候了。

他立即站起来,拿起自己的长刀,对所有在座的兄弟战士们说:“走,这是最后一次,让他们有来无回!”

“好!!有来无回!”

蓝九牧震撼于眼前的一切,每个鲜卑人都像是脱缰的野兽,跟着从王座上一步步走入战场的兽王享受杀戮。

他们没有一个人怕火枪的,他真是看见过有人脑袋都中了一枪,还在杀人,等战斗结束,被扛了回来,才一命呜呼。

这样的人……带领的这样的战士。

绝不会输!

果然,薄厌凉说这是最后一场突袭,当真是最后一场,耶律斑动用了所有的兵力,厮杀站点线几乎能从王庭拉到另一个部落去。

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因为一个输了,便是死路一条,一个是原本就一无所有,所以绝不能输。

匈奴人拿的火枪,都是伪劣产品,往往声音响亮,动静大,但打不中人,使用火枪的人也都是个水货,经历几次交锋后,薄厌凉很清楚这些火枪根本就是个造声势的玩意儿,所以才敢让所有人跟着他冲。

这一仗打了许久,从天黑打到天亮,最后又打到天黑,当草原铺天盖地的雪又开始呼啸起来的时候,冷风犹如冰刀划在薄厌凉的脸上,眼睛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却又绝不愿意倒下。

藏在最后出场的耶律斑被砍断了一只手,在三五护卫之下逃离前线,但又无论如何都觉得就这样离开,就再没有翻身之日,他的手也没有人来陪他,他必须也要废了那个鲜卑最后的王室血脉才算扯平。

于是耶律斑猩红着双目,拔了右卫腰间的火枪,狠狠一拽缰绳,立即返场:“薄厌凉!”他用匈奴人的语言大喊。

风雪之中,无人能听得清他再喊什么,但是薄厌凉可以清楚的看见不远处的三个人影越来越近了,来得正好,省得他去追杀了。

傍晚的风雪里,夕阳将纯白的雪地照成火红的一片海,犹如炼狱中的阎罗一般,薄厌凉夹马冲过去,只听‘砰’的一声,不远处断臂的耶律斑从马上倒下,有巨大的影子从左到右滑过。

那是一个奇怪的矩形孔明灯,缓慢在漫天的风雪里被越吹越远。

薄厌凉只是看见这样一个东西,便魂都丢了七分,回头砍了一眼匈奴的残兵败将,胜局已定,便狠狠甩了一鞭子,往巨大孔明灯的方向追去。

“少主!”有鲜卑副手茫然,不知道少主追那古怪的东西做什么,若是敌人的陷阱可怎么办?

蓝九牧却知道,他见过那东西:“不必追,是自己人。”

“小七!”另一头,眼见着热气球又越来越高,快要被吹走的样子,薄厌凉干脆抿着唇,取出背后的弓箭,用力将弓拉满,下一秒利剑破风追去,直接划破被矿石粉浸泡过的帆布,然后便能见那热气球迅速落下。

薄厌凉长发披散在背上,只耳边编了几条辫子,飞奔过去之时,狂风乱舞,深蓝色的瞳孔紧盯热气球不放,眼见整个帆布都侧翻起来,干脆对着上头的人说:“小七,你跳下来!我接的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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