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竹马暗恋我(13)
他穿衣向来黑白分明,简单,素雅。去年年底入宫请安时,太皇太后看不过去,堂堂小侯爷,穿的未免太寒酸了,就叫人量身定做了一套送与他。
那是一件绛红色的袍子,领口用金线绣着云纹,比起平日里不是白就是黑的衣衫,这一件称得上足够华丽了。
福伯头一回见他穿的这般贵气,眼前大亮。皇家做工,当真是精致考究。这才是堂堂侯爷该有的样。
其实侯爷对季将军爷还是有些情谊的,口中虽颇为怨愤,为见面却穿的这般郑重。
口是心非啊!
然而沈璧却不这么想,他就是觉得无论如何不能被仇人比下去。
拉开门,对上一张笑脸。
那脸上的笑容比此刻的太阳还要明媚一些。
沈璧有很久没有看过季北城的笑了。他伸个懒,面带十分的讥诮和二分的不屑,分别为季北城的举动和毫无优雅可言的形象,“季将军这么做,着实让本侯受宠若惊。但不知将军请的是什么罪?”
他的半张脸沐浴在四月的阳光下,白皙的肌肤沾染些许明亮的微黄,让那原本看上去略显清冷的脸似乎有了缱绻的温柔。
季北城缓缓行了个礼,温文一笑,“侯爷的伤口可好些了?”
“你觉得呢?”他斜了季北城一眼,想起自己因何受伤,顿时不开心了,“请完罪就滚吧!”
第11章 幼时
“我还有些话想跟侯爷说,不知道方不方便。”
“不方便!”沈璧拒绝的干脆利落。
季北城跨上台阶,“你不好奇这件事是如何被高骈得知的吗?”
沈璧怔了怔,转身回房,默许了季北城跟上,在他踏入门槛的那一刻,沈璧回头嫌弃道:“把你身上那东西解下来!衣服穿好。”
季北城抿唇一笑,卸去藤条,从善如流地穿好衣服。
“说吧!是不是你?”沈璧连一杯水都不给他喝,只想让他说完了赶紧滚。
“你与我之事,真不是我传出去的,不过,作为此事的另一当事人,我也脱不了干系。”
“我跟你有什么事?我跟你什么事都没有!”衣着华贵的小侯爷听闻此言,脸色涨红,像被蛰了一般跳起来,“如果这就是你想说的话,那你可以滚了!再提此事,别怪我刀剑相向!”
季北城没再火上浇油,正色道:“是我口误。”
既然沈璧认定了此事是他所为,他解不解释都无关紧要了。他们俩之间,也不差这一桩。
见季北城还赖着不走,沈璧催道,“还有事?”
“发带挺好看。”季北城指指他发上的红色缎带,抿唇微笑。
“滚吧!”沈璧白他一眼,上来推人。
季北城脚下一个踉跄,被推了出去,房门“啪”地在他面前合上。他侧眸与福伯对视片刻,讪讪一笑,“北城告辞!”
福伯一直守在门外,自然听见了房里的对话,想想这么多年,季北城在沈璧这里受的委屈,心中一酸,“将军,委屈你了。”
季北城笑笑,“没什么委屈不委屈,若我小时也经历过那些事……我定不如他。”说到那些事,季北城的眼神黯淡下去,“只愿他能解开心结。”
“将军进京,皇上可知道?”福伯多嘴问了句。
“不知。”季北城压低声音,“我偷偷来的。”
福伯愕然,“将军贸然进京,难道就只是为了……为了跟侯爷道个歉?”
“不可?”
福伯叹气,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没轻没重呢?“将军手握重兵,这样私自进京……”福伯没再往下说,他知道他也不必再往下说。
季北城不以为意,“我对皇上忠心耿耿,日月可昭。更何况身正岂怕影子斜?福伯多虑了。”
福伯急了,提了声音,“将军,此时正值多事之秋,你无召入京,难免不会横生事端。更何况,你从侯府出去,万一被人瞧见,这……这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啊!
“滚进来!”沈璧将门开了个缝,恶狠狠地冲季北城吼了一嗓子,“自己想死,别拉上老子!”
季北城莞尔,朝福伯点头致谢。
福伯只能打心底希望这位季将军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他家侯爷计较。不然,他真担心沈璧有一天会在朝堂上孤立无援。
“今晚赶紧滚回西南,别连累本侯!”沈璧扔下这句话,进了内室。
季北城多年未来沈家,不过沈璧的喜好,乃至室内陈设的风格倒是一如从前,几乎没变。他轻车熟路地来到书房,刚挑起珠帘,一本古卷就糊到脸上。
“不许踏入书房,不许发出声响!”
——连说过的话都一如从前。
季北城收回踏出的一只脚,隔着珠帘,席地而坐,“我第二次来你家,你也是这么说的,几乎一字不差!”
他虽打量着四壁,却忍能感觉到沈璧甩过来的眼刀,认输住口,“我不说话!”
沈璧收回眼刀,继续埋首案牍。
他大多数时候都像一只支着毛,随时准备进攻的猫,唯有认真去做一件事时,全身上下尖而密集的刺才会悉数被收起来。
比如此刻。
他就像极了午后躲在密集的枝叶间,酣然入睡的懒猫。
季北城突然很想变成书桌上的那本古卷,想知道他的眼睛里,此时此刻流露着怎样的光芒——那个天真无邪,眼底仿佛盛着世间最纯粹的沈璧,他只在他们初次相遇时见过一次。
时隔三年,他第二次去沈家时,沈璧已经七岁了。
季北城一眼就认出了他,可沈璧已经不记得他了。
一个七岁的孩子,看他的眼神可以用憎恨来形容,他不知道那三年里,沈璧经历了什么,为何眼中的纯真荡然无存,只留下压抑的仇恨、痛苦和绝望。
起初,他只是单纯的以为沈夫人的过世,给了他太大的打击。但后来他才察觉,事情远他以为的没有那么简单。
季北城十分聪慧,自幼便熟读兵书,排兵布阵更是天赋异禀,十分得沈秋泓喜爱,所以常会去沈府小住。
那年夏天,天气异常炎热。
季北城到达沈府时,已是正午。烈日将整个大地照的明晃晃一片,人在太阳下没走几步,就已汗流浃背。
路经沈府花园时,他看到树下一个约七八岁的孩子正在打拳。他身材瘦弱,打出的拳头绵软无力,却一遍又一遍地练习,不知疲倦。
季北城停下脚步,询问沈家仆人,“那是沈璧?”
仆人恭敬的点头,“回季公子,正是我家小少爷。”
“小少爷?”季北城不明白,沈秋泓是侯爵,嫡子不应以世子称呼么?为何却叫沈璧少爷?
仆人道:“这……是侯爷的意思。”
他彼时也不过十岁,尚不能明白大人的思虑,便没当回事。“如此炎热的天气,你家少爷为何还在练拳?”
仆人似乎不想多言,“这也是侯爷的意思。季公子,侯爷已等候多时了,我们走吧!”
季北城陪着沈秋泓吃了午饭,席间却不见沈璧的身影,他一面回答沈秋泓的问题,一面吃的心不在焉,总忍不住想起那树下的小小身影。
饭后,沈秋泓有事,出了府,季北城便屏退了仆人,独自在府里溜达。
一片翠竹旁,那小小的人儿还在细致专心地挥拳,颗颗汗珠在他白皙的脸颊上汇成了小河。
“阿璧!”季北城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纸包,朝他招手。
沈璧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动作却没有停下,“何事?”
季北城将冰凉的马蹄糕送到他面前,“你是不是还没吃午饭?尝尝这冰镇的马蹄糕,最解暑不过了。”
沈璧摇头。今日的拳法还没有练好,爹爹是不会允许他吃饭的。
那茶黄色,半透明的糕点此刻正飘着甜甜的香味,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看一眼却又马上移开视线。
季北城将马碲糕递到他面前,“怎么不吃了午饭再练?”
沈璧的小脸上满是汗滴,却仍咬牙坚持着,“爹爹不让。”
“侯爷这么严苛么?”
在季北城看来,沈秋泓和蔼,慈祥,又英勇无比,应是个好父亲才对!
沈璧抬手擦擦额角的汗,“你是谁?为何来我家?”
季北城笑笑,“你四岁时就见过我了,还说要嫁给我,不记得了?”他取出手帕,替季北城擦去脸上的汗,“我叫季北城。记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