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指尖都泛出好看的颜色》作者:木勺姐姐
文案:
病弱美人攻X忠犬强受
沈澈(攻)X许迟(受)
弱强,美强,受宠攻,情敌变情人(换受),菊洁,无反攻,病美人攻(血液病),1v1。
第一章
沈澈从白小洲的身体里退了出来,重重地喘着气,眼前发黑,头晕目眩,下身还未进入状态,就已经在眩晕中疲软下来。
白小洲紧张地看着伏在自己上方的青年,那人依旧是美丽秀气的一张俊脸,眉眼生媚、皓齿红唇,只是额头染上了细密的汗珠,脸色是病态的苍白,更衬得那两片薄唇鲜红艳丽。
“澈哥......不行就算了吧......”白小洲撑住他的身体。
沈澈翻身平躺下来,不住地喘息,过了良久才缓过劲来,有些虚弱地,“小洲,对不住了,我用手帮你吧。”
“不用了,我也不是很想做。”白小洲伸手试了试沈澈额头的温度,“难受吗?是不是又发烧了?”
“没有。”沈澈咳了两声,闭上了眼睛,没有什么力气的样子。
白小洲心下难受,他还记得几个月前沈澈还是健康又有活力的,恨不得再活个二百年也不够。他在日常的性事里,都能明显感觉到,对方插入他身体里的力度。
可是自从那一天,医生把那份数字吓人的血象报告交给他后,沈澈的身体状况似乎就开始急转直下。
“慢性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那日,白小洲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又看了看躺在病床上虚软无力的沈澈,一时之间有点蒙,有些心惊胆战地开口,“就是......贫血的意思吗?”
医生低头写着病例,语气冷漠地,“再生障碍性贫血,不是普通的贫血,是骨髓造血功能衰竭所致,是一种比较难治疗的血液病。通俗来说,就是骨髓不造血了,导致全血细胞减少,贫血只是临床表现之一,患者还易出现发热、感染和出血。有些急重再障的病死率,可以和白血病旗鼓相当。”
一听到“血液病”、“病死率”、“白血病”这些骇人的词汇,白小洲就牙齿打颤、双腿发软,泪水一下涌上了眼眶。
“不过好在是慢性的。”医生又说,“慢性再障,起病缓慢,不算严重,积极治疗的话,大多可以控制,甚至有希望治愈。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以免进展成急性再障,到那时再想治都晚了。”
白小洲只记得自己在医院浑浑噩噩地办理了一堆手续,拿着沈澈的银行卡,刷走了几乎一大半的钱,然后拎着两大袋子看不懂名字的药盒,带着在病中虚弱的沈澈,回了家。
沈澈虽然烧得迷迷糊糊,不过还是温柔地摸着他的头,笑眼弯弯地,“我家小洲长大了,知道照顾我了呢。”
白小洲又是无措又是茫然。
以前都是自己生病,沈澈在医院办理各种繁琐复杂的手续,那人永远是那么强大而可靠,谁能料到有一天,这个被他当作天一样的青年也会病倒呢?
沈澈是他的情人,也是他唯一的家人。
他还记得六年前父母突遭事故双双去世,他才十三岁的年纪,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直到他遇到了这个远房沈姓的表哥。听闻,表哥也自幼无父无母,孑然一身,于是捡走他好彼此做个伴。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沈澈。那么漂亮的一个美人,挺拔修长,肤白胜雪,面相中隐隐带着媚气,却绝不女气,只有种超越了性别的、天然的美感,懒洋洋地站在那里,仿佛一朵妩媚又慵懒的白玫瑰。
“你愿意跟我走吗?”美人朝他伸出手。
——那真是太好看的一只手,白如美玉,纤如柔荑。
小洲想,那手握起来一定是冷的,因为人间没有这样好看的手。
他于是就像丢了魂一样,乖乖地被牵着走了。
如今六年过去,他已经大二在读,沈澈也已二十五岁。
沈澈的职业是小说家,日夜宅在家里,对着电脑敲字,在某小说网站平台上写一些小众向的小说。赚来的稿费不仅要维持他们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白小洲读书。
好在他的小说还算卖座,虽然不是什么一流大手,但是圈子里小有名气,固定的粉丝也有一小撮,负担白小洲的学费也不算吃力。甚至还能有一些余结,可以养一只猫。
那只叫做豆花的猫,是沈澈从宠物市场买回家的。
豆花是只布偶猫,圆乎乎、软绵绵,两耳浅灰,一身雪白——和沈澈一样的白、一样的漂亮。
可是自从沈澈生病,头晕无力和心悸发热的症状时不时地冒出来折磨他,小说的更新进度慢了好多,稿费少了,每个月买药又增加了一大笔开支,两个人的生活一下子拮据了不少,连豆花都瘦了些似的。
白小洲甚至想出去兼职打工,但是沈澈却拦下他,只说小洲学习要紧,自己还能坚持,于是倍加努力地伏案写作,甚至又额外多接了一些翻译的工作。
病成这样,白天还要写稿和翻译,晚上在床上,还怎么可能有精力呢。
这样想着,白小洲看了看躺在自己身边的青年,“澈哥,头还晕不晕?”
“嗯。”沈澈侧过脸,因为生病,眼里漫上些氤氲的水汽,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白小洲下床,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沈澈,“先喝点水吧?一会儿我帮你测下体温?”
沈澈慢慢支起手臂,想要坐起来,可刚刚半坐起身,眩晕就如约而来,胸口一阵闷痛,一阵昏黑中居然呕了一口。
“怎么了?!”白小洲吓得连忙扶住他的背,水杯拿不稳,玻璃杯掉落下来,碎了一地,玻璃碎渣飞溅起来。
沈澈握了握小洲的手,表示自己没事。
他在耳鸣晕眩之中只想着一件事:别见血,别见血,见血就成大事了。
因为骨髓造血能力衰竭导致三系减低,他一旦出血,就不容易止住。
本来就贫血,再出血的话会要了他的命。原本他的命也不甚重要,但是他还有小洲,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和爱人,他不能死。
白小洲扶着他躺好,又把地上的碎玻璃渣清理干净,拿来温度计帮他测体温,还好没有发烧,只是出了些虚汗,身上冰凉冰凉的。
“澈哥......”白小洲爬上床,钻进了沈澈怀里,声音闷闷地,“你什么时候能好?你总是这样,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沈澈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道,“我会快点好起来的,小洲乖,不要担心。”
“昨天房东打电话来催房租了,你正在睡,我就帮你接了电话。”
“嗯,我知道了,我明天就把钱打过去。”
白小洲抬起头,有些迟疑地,“你的钱......还够吗?我这学期课不算多,可以接一些兼职......”
沈澈笑了笑,温和的声音里带着让人平静下来的力量,“房租都是小钱,我怎么会负担不起。你啊,现在的任务就是给我用功读书,争取保研,别想些有的没的,听到没?”
白小洲“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初秋的凉风从窗外吹进来,惹得人阵阵发倦,白小洲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豆花也爬上了床,窝在两人脚底,用柔软的长毛蹭了蹭他们,然后呼噜噜地睡着了。
沈澈却久久难以入眠,明明已经乏力到极点,但是自从生病以后,每晚隐隐的骨痛、头昏、以及几欲作呕的烦恶感,都折磨着他所剩无几的可怜睡眠。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健康一点一点从身体里流失掉的实感。
第二章
昏昏沉沉地熬到了后半夜才睡着,醒来时天已大亮,白小洲已经去学校上课了,在客厅的餐桌上给他留了早餐。
一片面包和一杯牛奶。面包因为放得久了,有些发干,牛奶也透着凉意,沈澈吃了几口就觉得胃里翻腾,索性放下不吃了。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给豆花续了点猫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