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界(125)
“搬去我那儿住。”
“我以为你说着玩儿的。”扯了个笑容,我还真没把他的提议当成正式的邀请。而且有景维在,我去干什么。
地铁进站,空气的流动推起一股风,吹起外套下摆。这趟地铁很空,我和席陌烨找了个靠门的位子坐下。
“我住我哥那儿挺好的。再说,过完年就回学校了,搬来搬去的麻烦。”我可不以为搬过去我能占着什么便宜,而且谁能确定我这儿不是羊入狼口,我又不是喜羊羊……扶额。
“我可是好心,免得你一日不见如离三秋。我不给你电话或短信,被你念。”席陌烨一脸得瑟地笑。
“加上今天,我一共才放了四天假。”斜着身子靠在横椅边的扶手上,懒懒地打了个呵欠,“这四天咱们一直在见面,还在同一张c黄上睡了两宿,哪来的‘三秋’。”中午吃饱了就容易让人泛困。
席陌烨低笑了一声,恢复正色,“明天开始我要工作,没空陪你玩了。”
“接新项目了?”我记得他闲下来好像没几天吧。
“嗯,如果做成了,过年给你压岁钱。”
“得了,我也不缺钱。”虽然我一直对外宣称要做全职米虫,但并不等于我真的能心安理得地花别人的钱。先不说面子上过不过得去,总觉得像欠了人情,而且还不好还。
陪着我在小区附近的咖啡厅喝完咖啡。席陌烨才开车离开,临走前也没忘把我压在车门上啃了一番,然后笑得痞气十足地说:“多谢款待。”
想起我们第一次在涅磐接吻的时候,他也说过这句话。只是现在的位置和心态不同,没有当初的不甘,反而会惹起笑意。
补了两个多小时的眠,窗外已经暗下来,橙黄的小区街灯微微照进屋内,不明不暗的光线让人觉得沉闷。伸展一下筋骨,合上窗帘,隔断外界的光线,打开桌上的台灯,时间显示18:20。
洗了把脸,带着睡意的混沌清醒过来,中午吃得太多,没等消化就睡过去,胃里有点儿难受。打开电脑,习惯性的拿过手机一推,屏幕上显示着一封未读短信。
“有朋友聚会,今晚不回家,晚餐自己解决。——齐骞”
齐骞的聚会基本都是通宵,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还得耗一个晚上。好在他第二天早上会带早餐回来,我就不用再打电话叫外买或啃面包。
Q一上线,就“嘀嘀嘀”地响个不停,一条一条番过去,除了上榜通知,大多都是在说耽美人儿签约的一个新人——性别:男;类别:弯;型号:0。
回了编辑一句:“收到通知。”打开作者群,好家伙,这屏刷的让人目不睱接。调戏新人成了群里的必备节目之一。挂着隐身,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他们聊天。得到唯一有用的信息是新人写的文。一个以日记形式展现的小说,虽然算不上新颖,但创意很好。
打开网页,输入作者的名字,一本叫做《谜路》的小说出现在页面上。从柜子里拿出一袋软曲奇,开始慢慢阅读这个排在新人榜首位的小说,或者叫日记。
想来小时候似乎每个人都有被老师逼着写日记的记忆,像是总也做不完的作业一样。其实小孩子哪有那么多感受可谈呢,所以写着写着就变成了流水账。我曾经还为了应付老师,将去年的日记抄到本子上。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倒让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当然,不会是每天都写,但一周至少会写一次。
可自从上大学以后,更多的习惯将事情记在心里,也许这也算是一种成长蜕变的过程,深沉的开始更多的思考,而不是发泄似的抱怨。
小说还处在连载期,贴出的章节不多,每章的内容也不算多,但感情很真实,像是亲身经历的故事。这让我突然萌生的再写日记的念头,记下第一次的爱情和第一个爱的人。
关上电脑,忽略榜单的更新要求,从齐骞屋里找出一个空白的厚本,开始一笔一画的写日记。其实很多东西,还是用手写要比打在电脑上好,至少你可以认真仔细的思考,不被任何声音和简码干扰。
洋洋洒洒地写了三个小时,从见面到做爱,从吵架到交往……好像有很多需要记下的,但又好像记不记都显得那样无所谓。放下手里的圆珠笔,捏着有些酸痛的指尖,我将纸张翻到第一页,细细地读下去。
无意间发现,我能清楚地记得每一件事情,可以明白地写出我的相法和感觉。但他总是空白的,即使他暧昧的语调、亲昵的动作、激烈的亲吻……对我都无比受用,可我始终还是不了解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