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如此不可+番外(12)

作者:流星海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成长 关键字:主角:林浩天,罗建, ┃ 配角:罗麦 强势年上,年龄差很大资助人和被资助者那点酿酿酱酱的事儿。不要模仿,不要模仿,不要模仿。宠向。亦夫亦父。强大温柔腹黑攻×坚韧深情温和受 谈恋爱,谈感情,我们不谈剧情和商业奇才。 点击展开

林浩天升入高中。他穿着得体,谈吐礼貌,乐于助人,态度端正,短时间内就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信任,被高票选为班长,加上承袭自糟糕父亲的好皮囊,他在女生心中的好感度直线上升。只军训结束的一周里,他就收获无数个暗恋对象。这群疯狂的女孩子甚至为他组建了一个群组,专门偷拍他的日常在群里分享。当然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的全部心思分为两半,一半放在学习上,另一半则放在抵御他内心的躁动上。

青春期真不怎么美妙,热血总是来得没有丝毫预兆,让他躁动异常。他的敬仰,他的爱慕,就像盛在碗里的水,晃晃悠悠,稍有不慎,就要溢出来。

罗麦这些年一直匀速增长,匀速的增高,13岁的年龄已经一米七了,并且还有继续匀速增长的趋势。罗建作为亲爹一直很有心理准备,毕竟罗麦因为难产而离去的妈妈身高足有一米八二,只比自己矮了三公分,家庭的优秀基因势必会让罗麦高出旁人一截,所以只嘱咐罗麦在运动时做好防护,因为拔高的同时,骨头会很脆。

一米七的罗麦在学校里是个十足的小酷哥,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很是会装模作样,然而背地里却是个十足的缠人鬼。

这位小酷哥分外想念自己两周没见的小天哥哥,小天哥哥昨晚给他发消息说今天下去回去,小酷哥欢欣雀跃,十分狗腿,指挥小江载着自己去接人。

罗麦思念太甚,等不及小天哥哥自己出来,便偷溜进学校,熟门熟路找进高一三班。Z市一中是所老校,深灰色楼墙,走廊的柱子上爬山虎恣意生长,斜阳透过枝叶边缘照进后门,教室里学生寥寥无几,罗麦敬爱的小天哥哥,正认真地同学讲题。

互帮互助,相互学习,多么美好的一副画面啊,除了那个听题的女生老是有意无意往小天哥哥身上凑,其他的都挺美。

罗麦对女生全无好感,因为上幼儿园时好多小丫头都跑来捏他的脸,躲都躲不开,唯一一个不捏的最坏,对全班说他没有妈妈。这就导致罗麦平时在外对女生时老是绷着一张脸,然而效果适得其反,女孩们更加沉迷他的高冷无法自拔。

罗麦咚咚敲后门,“小天哥?”

林浩天猛地一回头,看见是罗麦,倏地就笑了,“罗麦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才听题的女生回头看,俩眼珠子登时瞪得铜铃大,使劲朝旁边小姑娘打手势。

罗麦嘴角扯成一条线,高冷地说:“你一直不出来我就进来了。”

林浩天捉着他胳膊把罗麦带进来安排到自己座位上,“在给同学讲题,没想到你来了。”

“讲完会走么?”

林浩天以为他等的生气了,挠了挠头,“很快,讲完就走。”

“那你快去。”

罗麦抽了一本林浩天的课本,低下头去不说话了。

林浩天只得速战速决。

匆匆讲完题,林浩天要走,被女同学捉着问,“喂~这个是你弟弟么?”

林浩天还没来得及回答,罗麦猛不丁冒出来一句,“弟弟,亲的。”脸色酷到不行。

林浩天只好尴尬的一耸肩,小声道歉,“不好意思,我弟弟等我等的太久生气了。另外这次就暂时不和你们一块回去了。”

罗麦耳朵跟雷达一样,“一起回去”这四个字准确无误落到了他耳朵里。

“早恋”,两个字猝不及防闯进他脑子里。

罗麦警铃大作,呼啦就站起来,林浩天几乎是被他拽着出教室的,临走时还听到咔嚓一声快门的声音。

罗麦整个路上就跟吃错了东西似的一声不吭,小江来时还看他挺欢喜的,没想到进去接人出来就这样了,也不知道哪门子生气。

好在罗麦气来得快也消得快,回家之后就欢欢喜喜缠着他的小天哥哥了。

罗建早先一步回来做晚饭,在厨房里料理食材。林浩天甫一回来也进了厨房,两人合作默契,林浩天接过料理食材的活计,罗建开火上锅。罗麦无所事事,好在厨房够大,容他搬着马扎在一旁吃瓜子。

罗建问他,“适应的怎样?我还一直没问你。”

林浩天:“很好,因为假期里预习过所以还都跟得上,同学们也很好,都很聪明还很友好。”

在地上嗑瓜子的罗麦噗地吐出一口瓜子皮表示不满。

罗建眼神示意缩成一团的儿子,你在干嘛。

罗麦嘴撇到一边,不搭理。

罗建也懒得搭理他,不知什么时候这小子开始叛逆了,和林浩天还是一样的亲近,对着自己亲爹来了狗脾气。罗建有时候也想把罗麦扔进寄宿学校,没有林浩天在中间做缓冲,他俩天天互相看着烦。

“把地上瓜子皮拾起来。”

罗麦不吭声,不动手。

罗建气短,林浩天在中间打圆场,“等会儿吃完饭我过来收拾厨房,一块就收走了。”

罗建还没说什么,罗麦发话了,“小天哥你吃完饭和我去打篮球吧。”

林浩天看看罗建,罗建低头料理菜没反应,林浩天犹豫着说:“要不我们换一个?我上午上体育课崴了一下脚。”

“小天哥你没事吧!”

林浩天摇头,“没事儿,喷了点药就好了。”

罗麦作罢,呆了一会儿又说,“我带你打游戏。”

罗建回头盯着他,“你是很有时间么?”

罗麦回嘴,“没有您忙。”

罗建:“是该多上几门课了。”

林浩天夹在中间有些手足无措,也有些纳闷,怎么才两周不见,这俩人就不对付了呢。

三人吃过晚饭,去外边篮球场上坐了一会儿,罗麦加进别人的球队打了一场,罗建和林浩天坐在椅子上看他打球。林浩天是真崴脚了,脚腕喷过云南白药,夜风吹过来,一股淡淡的中药味。罗建皱了皱鼻子,去摸他的脚。

罗建的手一碰上,林浩天吓了一跳,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被及时拉住了。

“怎么了这是?”

林浩天头摇的像是拨浪鼓,脸上出了一层汗,“没事,我就是太专注了。”

罗建看他的样子,倒像是做了个噩梦被吓醒了一样,便犹疑地看他一眼。

“真没事,我在想数学题来着!”

罗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的脚让我看看。”

林浩天下意识地一缩脚,罗建看他反常,又有点起疑。林浩天只能硬着头皮把脚往外挪了一点。

罗建从凳子上下来,半跪在地上,一只手去碰他的脚腕。先是一点似有似无的痒意,只拿一个指尖碰,接着是整个手掌都覆盖上去。林浩天浑身的毛孔全都炸开,肾上腺素疯狂上涌,酥麻的感觉过电一样从尾椎一路向上,瞬间窜到大脑皮层。

“别动。”罗建轻声说。

林浩天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没有一脚把罗建踹出去。

罗建捏了捏他的脚腕,稍微有点肿,不太严重。

“几天了?”

林浩天强忍着浑身的颤抖说:“三天。”

“那你刚才说今天中午。”

林浩天勉强笑了笑:“一时嘴快,忘了。”

罗建再三确认,没有太大问题,随即放手了。林浩天赶忙把脚缩回去,这短短一会儿,简直是煎熬。

罗建重新坐回去,看着篮球场上儿子抱着球左突右进,“你多管罗麦几句,现在他不听我的了。”

“嗯。”

罗建又笑着说了一句:“果真养男孩落不着好处,还净操心。”

林浩天已经过了那阵难受,随即笑着问他,“啊?谁说的?”

“罗麦的奶奶。”

罗建的母亲,一位罗麦口中非常剽悍的农村妇人。

“还好吧,哪儿有,罗麦现在只是青春期而已。”

“不”罗建摇摇头,“儿子将来总会围着另一个女人转的,还天天从家里往外掏钱,女儿才会时时刻刻惦记家里人。”

林浩天热血上头,很想立刻告诉罗建不会这样的,他哪儿都不走,就守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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