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有必要说说我小时候的事,虽然这对于这个故事没有多大的意义,但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小时候我们家很穷,我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群,属于最潦倒贫穷和最下层的那类。直到我中专毕业那年我们一家五口,我,我哥哥,我弟弟,父亲母亲仍挤在一间只有十四平米的小屋里,屋后边是长蛇般的蜿蜒铁路,火车经过时汽笛响彻云宵,我就会觉得小屋的屋顶都要被掀掉,而我则会飞起来,这是一种难以言传的飘浮的感觉,很美妙,美妙到人心口乱颤泪眼迷蒙。我父亲是一个目不识丁的铁路工人,我母亲是街道的环卫工人,他们是一对并不恩爱的贫贱夫妻,也许所有的贫贱夫妻都是不恩爱的,就象中国的那句老话:贫贱夫妻百事哀。整天沉浸在悲哀里的夫妻会恩爱吗?我父亲一生中最爱好和最擅长做的有两件事:喝酒和揍我母亲。喝酒能使他忘掉现实的拮据和烦恼,以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揍老婆是一种变相的精神发泄,从中他可以体会到一种据说很伟大的英雄气概,这样也能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所以基本上说我父亲还是一个非常乐天派的人。他会在一杯酒下肚之后愉快地大声歌唱,在歌中由衷地抒发和表达穷苦百姓对党和毛主席的那种如山高似海深的真挚感情。我母亲就象一只老母鸡,她非常小心翼翼而且心惊胆颤地护着一窝小鸡崽,对所有发生的或者即将要发生的坏事情都持一种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观点和想法。
有多少次深夜的月光哗哗地从窗户毫无遮掩地照进来,照在我的脸上。我会看见对面床上我父母的一举一动。我父亲残暴地骑在我母亲身上,我母亲小声地哀求和呻吟。月光那么白。白地象匕首的锋刃。照花了人的眼。我觉得我疯一般迅速地长大了。我不记得我有过童年。
从我一落地起我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了。
没有谁能帮我一把。凡事只能靠我自己。
我必须得出人头地。出人头地对我来说,念书是唯一的办法。于是我念书很用功,而且我也很会念书,即是说我很善长揣摸师长们会出什么样的题目,这一点异常重要和关键。初中毕业那年我的成绩是全校最好的,假如我要念高中的话,三年以后我认为我考名牌大学毫无问题。但最终我还是念了一个中专学校,因为三年之后我就可以毕业,然后工作挣钱,并且中专学校有补助,那么我就可以早一点从那间小屋里脱离出去。
在中专学校时我开始显露出我那种所谓的“活动”能力,我迎奉与讨好任何对我将来也许有用的人,与我的班主任最后关系密切到称兄道弟。在毕业分配时为了分到一个好单位我四处请客送礼。为了挣请客送礼的钱我跑到拳击馆给人当陪练去,也就是毫无保留地让别人尽情揍我,然后一小时赚十五块钱人民币。就这样在毕业时我分到了政府机关,而我的同学们大都被发配到了乡镇或小工厂。
一个人只要横下一条心来似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几年之后我在单位已经初露峥嵘或者说狰狞了。我的“办事能力”颇得领导的欢心。我坦白承认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所有能够成功的人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之所以还没取得巨大辉煌的成功是因为我坏得还很不彻底,这点我得好好改正,否则地话现在就该我去领导我的上司,而不是他在领导我,我还得处处陪着小心,满脸是令我自己恶心的谄媚的笑容。我会干很多事,阴奉阳违偷梁换柱假公济私三面两刀,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都很认真地学习,并且领会地很透彻。
现在我已经是某个颇为要害的政府部门头目,他们都说我,前程不可限量。我变得非常非常得虚伪,心狠,非常非常心狠,在一秒钟之内我就可以从热情如火转成冷若冰霜。对于我来说,这世界上只存在着两种人,一种是对我有用的;一种是对我没用的。
除了对小健。我永远都狠不下心来。只要他一哭丧起小脸我就立刻变得手足无措。我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地哄他笑,逗他开心。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把他当回事,该象对待别人一样地对他无情无义,说不定他就会打也打不开撵也撵不走地爱上我。可我做不到。
第3章
首次见到小健时是我上初中一年级的第一天,我在一大堆陌生的新面孔中一下子发现了他。我惊讶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清秀而雅致的男孩,五官姣好眉目如画。从那一天起我就被他迷惑地神魂颠倒不能自已。我从来没觉得我爱一个男孩子有什么不正常。从来没有。一般同志会出现的那种自我否定阶段我也没经过。我想这可能是我所有的心思都关注在小健的一举一动身上,他让我欣喜让我沮丧让我失落让我忧心忡忡,我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一切是不是跟别人一模一样。对我来说,爱还爱不完,怎么会去想该不该爱呢?
天遂人愿我与小健分到了一个班。我寻找了各种理由将座位调换到小健身边。尽管小健对我并不热情。因为我不是个帅哥,除了有个特别结实的身板儿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更引人注目的特征。而且那时我很土。从一个贫困家庭里出来的孩子不可能有什么时髦的衣裳来打扮。而小健却穿着干净而合潮流的服装,言谈举止都显明了他肯定有一对有文化,有教养,或者说很体面的父母。这些我都没有。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套句现成的话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是这么一只不想再当蛤蟆的,心怀鬼胎的,丑蛤蟆。
不管我现在我变成了什么我都否认不了这一点。
但不几天之后小健不得不跟我拉关系套近乎。因为他的功课差得一塌 糊涂。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有着如此聪慧伶俐外表的男孩会生着这么不灵光的笨肚肠。也许如果他将注意力放在课本上而不是放在电影或者流行歌曲上情况可能会好一点。但小健没有。我也庆幸他的贪玩和不求上进。虽然我这种想法很卑鄙。可如果他功课好得话他就不会来求我。如果他不来求我我就不会有机会。那么我就永远站在小健的世界外面,永远是陌生人,即使是失恋的痛楚也尝不到。多少次小健拿着空白一片的试卷纸推到我的桌前怯生生地望着我我总抑制不住地心头一阵狂喜,在我不动声色的表情后面,眼底里沁着幸福的泪花。当小健拿着做好了的卷子甜蜜地向我微笑时,我不知费了多大的气力才控制住自己想在他那张红红小嘴上狠狠亲一口的欲望。
跟小健接触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尽管他外表上看起来有点清高倨傲,但实则他是一个毫无心机,甚至还有些傻气的男孩子。他懦弱,凡事都要依靠人;他任性,想起什么做什么,脾气喜怒无常。他非常非常容易地就可以相信别人,随随便便地就将自己的事情告诉别人,对他来说,不论保守自己的秘密还是别人的秘密都难乎其难。
但这些都成了我爱他的理由。
最初的时光是多么漫长而美好。我坐在位子上静静地看自己所喜爱的人。他的走路。站立。笑。撅嘴。皱眉。小小的白牙。漆黑的眉毛和眼睛。没有什么比偷偷窥视自己心仪的人更性感和更浪漫的事了。
第4章
某一天小健向我露出一种非常诡异而难解的表情。他说:我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小健说这话的意思就是希望别人能对他的秘密引起高度的重视,无比迫切百般央求地向他打听,那样他就可以从中产生到一些胜利的快感。我对小健这些小把戏了若指掌。你即使不对他的秘密抱好奇态度地话到最后他也会抑制不住地将一切合盘托出,而且描述得非常生动,祥细,语言、表情、声调、动作都无一不恰到好处,充分显露出小健具有某种卓越的戏剧潜能。
我木讷地盯着他。将他那漂亮的带着焦急神色的小脸蛋尽收眼底。
果然他耐不住寂寞地毫无条件地将他那个藏在心中必须一吐为快的天下头号大秘密顷盆吐出。
这个秘密是这样的:
星期天的中午,那是个非常非常炎热的中午。小健独自一人在军营里遛达,顺便说一句,小健父母都是陆军军官,他们家就在军营里边。阳光很白很亮。小健说。那种很白很亮的阳光射到地上会溅起蓝色的火花。象一只一只蓝色的蝴蝶。它们不停地围着他扇动着薄若蝉翼的翅膀,扇起一阵一阵宛如迷迭香般的风。于是小健开始迷糊起来。他用两手捂住自己滚烫的小脸,从手指缝里,他说,他看到了三个滴溜溜乱转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