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的碎片+番外(179)

作者:栀栀仔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校园 关键字:主角:陈澍,林听雨 小破县城的末流高中来了个大城市的复读生,高贵傲慢,金枝玉叶。小破县城的末流高中还有一个疯狗般的危险人物,生性狂妄,叛道离经。大家都觉得这两人八竿子打不着边,毕竟陈澍是个恐同患者,而林听雨又是个早早出柜的死基佬。·陈澍转学来的第一天:林听雨:啧,想Gay他。陈澍(推眼镜:老子恐同,死Gay勿扰。陈澍转学来的第N天:陈澍:崽崽,哥哥爱你。林听雨:你妈的,你不是恐同吗?陈澍(冷静:人设不要了。 ·点击展开

陈澍向来佛系,不争不抢,这会儿正好借机跟陈家脱离关系。

反而是陈胜华打定主意要帮自己的儿子。

他找了顶尖的律师来帮陈澍争家产,最后陈澍毫不费力就顺利地拿到了陈老爷子的遗产。

那阵子,陈澍每天早上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在烦恼:钱太多了花不完怎么办。

烦人。

不如全部转到林听雨名下,他爱怎么花怎么花好了。

陈老爷子去世没几年,陈胜华的好日子就到了头。

他不是经商的料子,没有亲爹的帮衬,几次投资都失败了,赔得血本无归。

陈胜华生性多疑,暴躁易怒,回了家就找夏舟撒气。

两人之间本来就有隔阂,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矛盾也越来越大。

最终果真如陈澍曾经预言的,这两人走不到最后,还是分了手。

陈胜华年过半百,最后落了个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结局。

这人纯属咎由自取,只要陈胜华饿不死就行,陈澍懒得理他。

人性本贱,陈胜华失势之后,反而念起前妻的好来,竟然还动起了复婚的心思。

不过,孙兰连眼神都不给他。

这几年,在陈澍的引导下,孙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乐趣,把萃雨堂经营得红红火火。

以前那些把她当软柿子捏的陈家亲戚纷纷前来巴结她。

前两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孙兰认识了陈澍的研究生导师。

对方妻子早逝,一直未续弦,是个幽默风趣的人。

两人一见如故,恋爱谈得风生水起。

“妈妈过得比我们潇洒啊。”林听雨打趣道。

“只要你想,我们可以更潇洒。”陈澍认真地说。

“哎哟。”林听雨笑着拍拍他的腰,“等我们到了妈妈这个年纪,就可以归隐山林了。我种地来你织布,红尘作伴潇潇洒洒。”

“我织布?”陈澍困惑地皱眉。

“我织布也成啊。”林听雨理直气壮。

陈澍开始设想林听雨织布的场景,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那还是我织布好了。”

林听雨没忍住,笑出声来:“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还真考虑织布啊?”

“嗯。”陈澍一把将他抱过来,“崽崽,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听到那句“崽崽”,林听雨的心一下就化了:“还崽崽呢,都三十多岁的人了。”

“十几岁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了,”陈澍亲了亲他的耳根,“我的男孩在我怀里可以永远十七岁。在我这里,你永远都不用长大。”

07

林听雨的左胸口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

每次上床的时候,陈澍总要把那道伤疤亲个遍。

“这是属于男人的烙印。”林听雨自我安慰,“证明我作为一名正直的小警察,为公为民,尽职尽责。”

“你快些闭嘴吧。”陈澍一口咬上他的颈项,含糊不清地说,“你再来一次,我就往我身上同样的地方也来一刀,你伤哪儿我也伤哪儿。”

思来想去,林听雨决定去纹个身,把这条疤盖住。

一离职他就彻底放飞自我,又把头发染回了浅栗色。

不过这人本来就是个百无禁忌的警痞,严苛的警务系统根本管不住他。

好在林听雨长得很俊,人又保养得不错,三十多岁的男人了,看起来还跟十七八岁时一样风骚。

“我早就想纹个花臂了。”林听雨说,“要不是后来念了警校,我早在背后纹条龙了。”

“左青龙右白虎?”陈澍冲他翻翻眼睛,“中间纹个米老鼠?”

“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林听雨跟着哼起来。

“……”陈澍匪夷所思地看了他一眼,“您这是打算回归夜场摇花手呢?要不要我给您买点花衬衫紧身裤豆豆鞋,把社会人三件套全备齐了?”

林听雨:“……”

林听雨:“你是不是对当年十七八岁的我有什么误解?”

08

游手好闲了大半年,林听雨决定重新工作。

虽然陈澍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了他的名下,但林听雨闲不住。

他觉得,当陈家阔太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那你想做什么工作?”陈澍问。

“插画师吧。”林听雨说,“十几年没拿画笔了,就是不知道废了没有。”

“哎哟,Raining大大还记得自己会画画呢。”陈澍伸手捏捏他的腰,似笑非笑,“有的人念高中那会儿追我,信誓旦旦地说送我一幅画。这一眨眼十几年过去了,要是他能生,我孩子都能念小学了,可他还没画。”

林听雨:“……”

林听雨:“我马上画。”

啧,都十几年了,这人还是跟以前一样记仇啊。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尝试加更ovo我努努力

第117章 番外8 小鹿乱撞

01

刘飞扬要结婚了。

他给林听雨和陈澍寄了喜帖, 邀请他们回小破县城参加婚礼。

“嘿,这人真是, 三十好几的人了,终于找到媳妇儿了。”林听雨瘫在院子里的摇摇椅上,手里举着刘飞扬的喜帖,一边念一边感叹,“诚邀林听雨、陈澍夫夫参加婚礼……哈哈哈, 越来越上道了啊刘飞扬。”

“他现在在做什么?”听到这里, 蹲在一旁晒书的陈澍抬起头看他,随口问了一句。

今天天气很好, 阳光和煦,风也很温柔。

林听雨帮陈澍把书从书房里搬出来晒, 正好把自己也晒一晒。

“继承了他爹妈的衣钵,把刘家粉店发扬光大。”林听雨把手放下来, 将喜帖搁在肚子上,双臂攀着摇摇椅的扶手,身体带着摇摇椅一晃一晃, “他媳妇在隔壁开了间杂货铺,夫妻店。”

“挺好的。”陈澍应了一声,把最后一本书翻好页,“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呢?”

“婚礼是下个月。”林听雨想了想, “提前一天回去吧。”

“好。”陈澍点点头,站起身来,到旁边的水龙头处把手洗干净。

“哥, 快过来。”林听雨冲他招手,“抱我。”

陈澍正好把手洗干净,扯了张纸巾,一边擦手一边走过来:“嗯?”

他在摇椅前停下来,把林听雨从摇椅上拉起来,自己坐了下去,然后让林听雨坐在他身上,抱着林听雨躺在摇椅上,两个人一起一晃一晃。

这是初春,风不带凉意,有些轻微的温热。

午后的阳光也不刺眼,从院子里的梧桐树叶缝隙中漏下来,零零散散地落在草地上。

陈澍大学毕业后买的这栋小洋楼一共三层,没有陈澍以前和父母一起住的联排别墅那么宽大和豪华,但看起来非常温馨。

自大学毕业那年到现在,他和林听雨在这里住了将近十年。

余生大概也会在这里度过。

小洋楼带一个别院,院子里栽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梧桐树。

陈澍在梧桐树下放了两张摇摇椅,傍晚吃完晚饭后可以跟林听雨一起坐在树下乘凉。

但是林听雨不爱坐他自己那张,每次都要坐到陈澍身上,跟陈澍挤一张椅子。

陈澍也不嫌挤,他巴不得林听雨时时刻刻黏在他身上。

有时候两个人就这么相拥着躺在树下,眯着眼,打个盹儿,一睡就是一个下午。

果然提前进入老年生活。

两个人抱着晃了一会儿,陈澍问:“你什么时候去文身?”

“明天。”林听雨把脸贴在陈澍怀里,舒服地蹭了蹭,“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据说特别牛逼的刺青师,我明天亲自去店里看一眼。”

“行。”陈澍把他抱紧了些,“那我明天就不陪你去了,明天有客户要来店里谈生意。”

“知道了,大老板。”林听雨抬起头,亲了大老板的下巴一口。

02

朋友推荐的那家文身店在一条老街里。

朋友把地址发给林听雨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对了,老板是女的,豪爽是真豪爽,泼辣也是真泼辣,你跟她说话最好谨慎点,免得被喷。”

“老板是个女的?”林听雨有些诧异,“还挺厉害啊。”

“三十出头,干这行快十年了,应该和你一个年纪。”朋友说,“听说未婚,长得可漂亮了,手艺也好。”

“她未不未婚跟我有什么关系。”林听雨有些无语,“我已婚。”

“知道了陈太太。”朋友才是真无语,“但这家店很贵,4000块一个小时,听说预约已经排到了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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