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的碎片+番外(137)

作者:栀栀仔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校园 关键字:主角:陈澍,林听雨 小破县城的末流高中来了个大城市的复读生,高贵傲慢,金枝玉叶。小破县城的末流高中还有一个疯狗般的危险人物,生性狂妄,叛道离经。大家都觉得这两人八竿子打不着边,毕竟陈澍是个恐同患者,而林听雨又是个早早出柜的死基佬。·陈澍转学来的第一天:林听雨:啧,想Gay他。陈澍(推眼镜:老子恐同,死Gay勿扰。陈澍转学来的第N天:陈澍:崽崽,哥哥爱你。林听雨:你妈的,你不是恐同吗?陈澍(冷静:人设不要了。 ·点击展开

“要放两勺碎冰糖,我喜欢吃甜一点,还有一勺酱油,半碗黄酒。要把冰糖炒得又亮又香,糖油要炒得稠一点,但不能炒焦,裹着晶莹剔透的五花肉,用筷子夹起来,还能拔丝儿……”

“咬下去,脆口的,一点都不腻。配着热腾腾的米饭,我能吃两大碗饭。”

“好。”陈澍把林听雨搂紧,贴着他的脑袋,对小孩儿似的低声哄,“哥一会儿就去买肉做给你吃,好不好?我们先回家,你在家里洗个热水澡,然后回房间好好睡一会儿,等等我,好吗?我马上就回来。”

“……我等着你。”林听雨抓着陈澍的衣服,整个人都在发抖,“我在家等你回来,你不能骗我,不能一走就不回来了。”

“不骗你。”陈澍摸着他的后脑勺,动作很轻地安抚,像给小动物顺毛,“崽崽,你得相信我。”

陈澍和林听雨俩搬到一块以后,学习太忙,连衣服都是陈澍送到楼下洗衣店去。

打扫卫生也是请了专门的阿姨,每周上门一次。

更别说开灶了,平时他们吃饭都是在学校食堂或者小餐馆解决的,锅碗瓢盆一概没准备。

大晚上的哪来的什么好肉卖。

陈澍根本不会买菜,之前去过一次菜市场,也是林听雨带着他去,林听雨挑的肉和菜。

这个点,菜市场早就收摊了。

红烧肉对于林听雨而言意味着什么,陈澍心里很清楚。

他知道,林听雨想爸爸了。

想那个失踪了十年,林听雨原本以为自己彻底忘了他,结果却在某一天突然被人告知他早就死了的爸爸。

陈澍只能去超市转了一圈,但超市的生鲜区只有白天被人挑剩的肉了。

陈澍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沈青梅求助,大概说明了一下情况。

好在沈青梅虽然信佛,但并不吃斋。

正好今天她刚去菜市场买了一块特别好的五花肉,接到陈澍的求助电话后,立刻让陈澍过去拿。

“你们应该没有锅吧?你在我这儿做好,直接拿回去就行。我这儿还有一些蔬菜,你看看要不要做两个?”沈青梅在电话那头问。

陈澍也是急昏头了,这时候他才想起来,他可以去沈青梅家做好了再带回家。

等陈澍急匆匆地赶到沈青梅家时,沈青梅已经帮他把肉切好,配料配齐,还把米饭也煮上了。

陈澍连谢谢都来不及说了,套了围裙就赶紧投身于厨房。

红烧肉。辣椒炒莴笋片。西红柿炒鸡蛋。

前一个菜陈澍会,是林凯独家秘方,林听雨以前教过他。

后两个完全靠沈青梅的指导才勉强做出来,好在卖相还不错。

在沈青梅家处理好一切后,陈澍拎着沈青梅家的保温桶赶回他和林听雨的家。

他打车回来的,一下车就急急忙忙往楼上跑,满头大汗。

到了家门口,陈澍拿出钥匙开门。

家里没开灯,一片漆黑,客厅里静悄悄的。

陈澍一边换鞋,一边伸手去按开关。

他把钥匙和保温桶往桌上一扔,直接往林听雨的房间走。

房间里没有人。

林听雨不在自己的房间里。

陈澍愣了一下,马上退了出去,去到自己房间。

推开门,他房间里也没开灯,窗帘拉得紧紧的。

好在,陈澍立刻就发现了,自己床上躺着一个人。

陈澍在门口停了两秒。

随即,他放轻脚步,走上前,在床边坐下,伸手去揭被子。

借着客厅的光,陈澍看到,林听雨面朝着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他把脸埋在膝盖中间,像一个被包裹在羊水里的婴儿。

林听雨好像睡着了,闭着眼睛,眉头还皱着。

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件陈澍换下来的贴身穿的衣服。

陈澍的呼吸蓦地变轻。

他蹬开拖鞋,躺进被子里,和林听雨面对面地躺着。

陈澍的动作又慢又轻,可林听雨马上就惊醒过来。

他睁着一双红红的眼睛,茫然地盯了陈澍几秒钟。

陈澍也看着他。

林听雨把怀里抱着的衣服扔了出去。

他伸手摘下陈澍的眼镜,随手搁到床头柜上,然后搂住陈澍的脖子亲了上去。

“你……”陈澍正想说话,林听雨的热吻已经缠了上来。

“别拒绝我。”林听雨伸手去解他的皮带,声音很低,“陈澍,我难过的时候,得被你抱着才行,不然我会死掉的。”

*

林听雨靠在陈澍的怀里发怔。

他的气息还没完全平复下来,呼吸带着些许急促。

“还好么?”陈澍贴着他的耳朵,低声问。

“我没事。”林听雨的脸挨着陈澍滚烫的胸口,声音有点闷,“我就是有些难受。警察给我做笔录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陈澍沉默地摸了摸他的头发。

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物理抚慰的效果总是显而易见的。

身体力行总是比任何虚无缥缈的话语安慰都要有效。

林听雨有时候会问自己,是否太过沉沦在与陈澍互换的温度里。

但是每次看到陈澍的那双冷静的眼睛泛着红,咬着牙,发梢同样被打湿,林听雨又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的。

喜欢。

谁会不喜欢呢。

林听雨尤其喜欢陈澍把手按在他腰上加重手劲的时候。

聂鲁达有一句诗怎么说来着——

“我要在你身上,做春天在樱桃树身上做的事。”

这个时候的他们是没有任何隔阂和距离的。

有的只是完全信任,毫无保留。

这会让林听雨知道,清醒克制的陈澍也会有失控的时候。

陈澍只会在他一个人面前失控,把所有看似理智的慢条斯理全部摔得粉碎。

这是只属于陈澍的冷酷的温柔。

至少,林听雨能够确定,陈澍也是全心全意爱着他的。

林听雨的沉溺只给自己喜欢的人看。

这种隐秘的愉悦,他也只跟喜欢的人共享。

他可以被陈澍抱着,拽着陈澍的胳膊哭得声嘶力竭,在清醒与模糊的交界处克制地把陈澍后背绷紧的肌肉抓出一道道指痕。

陈澍能带给林听雨的远不止是精神上的慰藉。

他能慰藉一切,让林听雨忘记所有的痛苦和烦恼,躺在棉花糖里飘着甜蜜地往下陷。

没有什么不好的,这些都是陈澍爱他和他爱陈澍的一部分。

就像陈澍说过的,这种事情,这辈子他只跟一个人做。

林听雨也一样。

除了陈澍,谁都不行。

发了半晌的呆,林听雨忽然开口:“陈澍,谢谢你。”

“……谢我什么?”陈澍问。

“谢谢你把自己当成解药送给我吃,”林听雨抬头去吮他的嘴唇,“你的身体就是我的解药,我心情有好很多。”

“能被你享用是我的荣幸。”陈澍回吻林听雨,声音被搅得黏糊,“……还想吃么?”

“……吃什么?”林听雨被吻得没办法专心说话,只能搂着陈澍的脖子回应,“红烧肉?……还是,你?”

“你想呢?”陈澍咬着林听雨的嘴唇,手压着他的肩膀,说话的同时用力按了下去。

“……啊!哥!”

林听雨皱着眉,又埋怨又撒娇地喘出声来。

陈澍太坏。

胡闹了半个晚上,说要吃红烧肉,结果不仅没吃成,林听雨自己反而被陈澍吃干抹净。

等林听雨第二次洗完澡出来,陈澍已经用微波炉把饭菜重新加热过,自己坐在沙发上刷题。

林听雨走过去,边用毛巾擦头发,边走到陈澍身边坐下:“哥哥喂我。”

陈澍从iPad前抬起眼睛看他。

林听雨没穿自己的衣服,他穿的是陈澍的T恤。

他比陈澍瘦一点,陈澍的衣服笼在他身上,要显得更松垮些。

有一丝奇妙的性感。

陈澍放下iPad,伸手去搂林听雨的腰,声音变得有些沙:“……喂什么?刚才没吃饱么?”

林听雨本来只是单纯地想撒个娇,让陈澍喂他吃饭。

没想到陈澍居然这么回答。

林听雨坐到陈澍身上,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低头用额头抵着他:“不够。”

“……至少先把饭吃了。”陈澍说。

林听雨是真的饿到晕厥。

沈青梅煮了四人份的饭,他跟陈澍全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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