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66)
他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被人生磋磨过,颇有体会。
“其实,我当年在我们班上,也有个偷偷喜欢的人。”
“现在大概已经太迟了,但我其实有点想要趁着在国内半年的时间……试着找找她,看她会不会还单身。”
说不定我运气好呢,”于疆说到这儿,脸有些微红,“要是可能的话,跟她表白,试试相处,将来一起去美国生活。”
赵清嶺:“呃,等等,你当年有喜欢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谁啊,我认识吗?”
于疆:“……”
不说话就是认识了。
赵清嶺瞬间更好奇了:“到底谁啊?你们班班花?成绩很好那个短头发的?呃,难道是唐蜜!不对,唐蜜是我们班的,但我记得你们班好像除了班花和短头发的那个,就没有美女了啊?”
于疆:“也不是什么美女。”
“反而是……别的男生都不会喜欢的那种。但会去一个人去默默打扫走廊,很善良。我看人一向不是太看外貌的,我觉得心好、善良很重要。”
等等,啥,默默打扫?
赵清嶺心里“咯噔”了一下。
“女、女的吧?你喜欢的那个,是女的吧?”
于疆:“……”
于疆:“当然是女的了。”
赵清嶺松了口气,心想还好还好,毕竟在他的印象中,那个常年不声不响看不下去会去默默打扫走廊的,应该不是别人,好像就是他家程彻啊?!
……
那天,黄昏下班回家,程彻走到家门口,突然皱眉:“等等,会是颜珍吗?”
赵清嶺:“啊?”
“你中午吃饭的时候不是跟我说,于疆喜欢的女生跟他同班、又会去默默打扫走廊?会不会是颜珍?”
赵清嶺:“……”
赵清嶺:“不不不,应该不至于吧?”
程彻:“要是真的是颜珍就好了,于疆人那么好,跟颜珍多配啊?可比她现在那个男朋友要好多了。”
“……”于疆是不错。
但“和颜珍配”这个观点,赵清嶺得保留意见。
于疆阳光温和,颜珍一点就爆。
配?
真在一起,于疆还不被那丫头给欺负死!
但赵清嶺如今回想起来,他当年似乎确实又看到过好多次,程彻默默扫走廊时,胖胖的颜珍扛着个拖把像个门神壮士一样赶去帮忙。
那个时候大家都高一,赵清嶺跟程彻虽然同班,还完全没说过话。对程彻的印象也统共不过路过看一眼,觉得嘿,这俩人挺有公益心的。
可其它同学则就非常不以为然了。
“靠,这男的也太惨了吧,天天被胖虎妹妹缠着?”
“哈哈哈那女的肯定喜欢那男生。不过哈哈哈男生应该不会收了她,真收了的话,在床上岂不是一秒被压死?不开玩笑。”
“哈哈哈,哈哈哈。”
赵清嶺现在想想,那个时候颜珍因为很胖,其实是很受同学歧视的。
常年被取笑戏弄、被顺手欺负。只不过后来高二以后,程彻归赵清嶺罩着了,连带着颜珍作为程彻的朋友在学校的江湖地位也高了很多,才再被人敢随便欺负她了。
“于疆他……该不会口味那么重吧?”
不管怎么说。那个时候的颜珍,两百五十斤的“胖虎妹妹”这个事实。
程彻脸一板:“你什么意思?”
“……”赵清嶺汗颜,他竟不小心把自己想的给说出来了。
“不是不是,没有说你朋友现在不好的意思。”他赶紧摆手,“我就是觉得,当年的于疆算不上校草至少也能算得上个班草,不至于吧?”
程彻:“你怎么知道?”
“说不定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不肤浅、不看脸!”
赵清嶺:“就算不看脸总也……喂,等等,程彻你什么意思啊!于疆不肤浅、不看脸,意思是我肤浅只看脸?”
程彻抿了一口水,抬眼:
“你不是吗?”
“!?!?”QAQ
……
不是,当然不是。
程彻心里,默默为自己点了个赞、同时点了个蜡。
作大死。程彻如今真的佩服自己的勇气——这根本就是□□裸的挑事儿!他如今已经不仅仅是敢跟男神叫板了,还敢没事伸爪子挠男神玩!
呵,呵呵。
厉害了。
明明知道不是真的,赵清嶺要是真的“只看脸”,也不至于会找他。
但是!除了他,赵清嶺的历任所有对象确实都好看!清一色的好看!
一水的唐蜜、许博妹妹级别以上的俊男靓女,不然“看脸渣男”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程彻觉得自己最近越来越不像话了。
居然光明正大喝这种陈年老醋!
啊。真的是不像话!
……
对面儿,赵清嶺也觉得他不像话。
赵清嶺:“我看脸,你就不看脸?”
“不也是被我的颜值迷惑,才会在坑里蹲十年?”
程彻:“……”
程彻:“我又不是因为你好看才喜欢你的。”
“你说什么?不看脸?你不看脸?!我那么好看你不看脸?”
赵清嶺闻言直接把他拉过来,摁腿上,恼得伸手强撸他,撸啊撸。
程彻挣扎,未果。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家以前养过一只小黑猫。捡来的,刚来家里超级可怜,睡觉都只敢墙角团成一团,抱它上床它都发抖。”
“我觉得它惨乎乎,就天天抱抱它、喂小鱼干。结果一年之后,这只小黑猫在我家作威作福,每天一大清早在我脸上踩来踩去。”
“不及时起来喂它,它就跳上柜子,把我收藏的工艺品往地上推。”
程彻:“……”
程彻:“所以,我是你捡回家的那只黑猫?”
赵清嶺:“呵呵,呵呵呵,怎么会呢?哪敢影射我们程总啊,就突然想~起~来我以前有这样一只猫,心血来潮提起而已。”
程彻:呵呵呵你妹!
——论和暗恋十年的男神黏黏糊糊谈恋爱小半年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体验就是,甜蜜之余,大家都在危险的边缘反复试探。
他作死,姓赵的也作死。
大家都作死。
继而咕噜,赵清嶺的肚子发出了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
程彻:“……”
赵清嶺:“……”
程彻:“饿了吗”
赵清嶺:“嗯。”
程彻:“吃晚饭?”
赵清嶺:“吃。”
程彻:“想吃啥?”
赵清嶺:“肉。”
程彻:“不行你肉吃太多了不能再吃了。不是怕你变胖,是怕你下次体检血脂高,咱们吃点豆腐饺怎么样?”
赵清嶺:“我不!我要吃肉!”
程彻:“乖,听话。”
赵清嶺:“就不!不听不听,我要吃肉,不给吃肉日子没法过了,不吃肉就吃你!”
“……”
被一个心尖上的人撒泼打滚,真的会一不小心就失了智,然后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备菜、切肉,做他喜欢吃的菜了。
程彻觉得自己真心没原则。
一边鄙视自己的没原则,一边继续满心温柔,想要宠他、把一切都给他。
第50章
隔日是周末, 程彻跟赵清嶺去了医院,去看弟弟小筵。
“彻彻, 真不是我说, 你有时也太宠着这孩子了吧?”
一大堆程彻帮小筵网购来的书, 赵清嶺帮忙吭哧吭哧扛到车里。
纸制品这种东西,通常总是给人的错觉“很轻巧”,但实际上背过书包的人都知道,别说一捆书了,就区区几本摞堆在一起, 那重量也已经挺要命。
到车库不过几步路而已,真心重!
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 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 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 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