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54)

作者:橙子雨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强强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甜文 关键字:主角:程彻,赵清嶺 ┃ 配角:颜珍,齐危 ┃ 其它:糖分小王子玫瑰花 程彻暗恋十年的星辰日月,是公认的“花心渣攻”。后来,他跟渣攻he了。众:厉害厉害,佩服佩服,求出操作手册!程彻:我……就常规操作。点击展开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说不定,做得到的。

这么想着,已经回到了酒店。洗澡的时候,程彻窝在浴缸里却又偷偷反省,自己这种存心欺诈的行为,是不是太自私?

本来,赵清嶺明明有那么多好书可以选。

结果却被他给骗了……

“吱呀”一声门响,程彻一回头,赵清嶺进来了。

又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浴室里来偷看洗澡!

程彻在浴缸蜷缩起了身子,瞪他。

……

赵清嶺这人吧,天生360°无死角。

无论累或者不累、疲倦或者不疲倦、睡着还是醒着。他好像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帅、都美得闪闪发光。

这件事其实程彻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

一直觉得很无解——就连做坏事的时候,他都能一直亮晶晶的。比如此刻,在在浴室的灯光下,头发有点凌乱但依旧耀眼,眼神尤其清纯无害。

他就那样在浴缸旁边蹲下来,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瞅着他,神色很温柔。

温柔归温柔,不还是在干着色狼的行径?

程彻把浴巾扯进浴缸遮住身子,继续瞪。

赵清嶺忽然伸出手:“过来,抱抱。”

“……”

也就是自打在一起之后,程彻才发现了他男神原来是个撒娇怪。天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要抱抱。

“不抱。”

他翻白眼。心想你一身整洁的白衬衫,我这一身湿漉漉,怎么抱啊?

“不行,要抱的。”他男神说。

“因为彻彻,你这一路回来的眼神,都是想要求抱抱的眼神呀。”

程彻:“……”

心里像是有什么坚硬的东西,化开了一样。

他感觉脑壳生疼,偏过头:“我才没。”

“别嘴硬,你傻乎乎,骗不了我。”

赵清嶺说着,不顾白衬衫弄湿,强硬地把他给抱了过来。

那个拥抱很结实。

很温暖。

可惜某些人不懂见好就收。

居然随即就很无脑地,直接把他整个人从浴缸里抱了出来!

“?!?!”程彻慌了,伸手想去拿浴巾却拿不到,试问一个赤身LUO体的大男人被人突然从浴缸抱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湿润的身体,紧贴着赵清嶺的衣服。那种肌肤与衣料细微的摩擦……怪极了。

“喂!放开我,”他小声,踢他,“你发什么疯?”

赵清嶺笑而不语,只抱着他,轻飘飘转了个圈圈。

程彻:“?!?!”

程彻:“你别别别!浴室那么滑,摔倒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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