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6)
……
其它乱七八糟的事情,赵清嶺不知道、也不想管。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跟程彻在一起的这短短三个月,让他体验到了上半辈子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开心和飨足。
所有一切曾经在小说上读过、在电影上看到过的所谓珍惜、所谓满足,所谓“有了他就好像有了全世界”,所有一切他一度以为只是虚构、不存在、只是夸张和妄想的情绪和感受,统统都被证明真实存在。
甚至幸福得……都有些恍惚的不真实感。
在没和程彻重逢之前,赵清嶺曾经略悲观地想过,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的六七十亿人里,根本不会存在适合他的那个唯一。
毕竟他内里是个脑残。
而大家都喜欢高富帅,却不喜欢那个高富帅同时是个脑残。
所以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程彻这种傻傻的,一根筋,认死理,又笨的才不会嫌弃他。
“所以,我当年……是眼瞎吗?”
赵清嶺最近,常常货真价实地陷入懊悔。
怎么都想不明白,高中时候的自己在搞什么?
怎么会没发现的?!
明明那个时候这个人就在身边,怎么会完全没发现的呢?
明明都是那么沉重的一个人了——更应该很容易发现的,不是吗?!
……
按说,赵清嶺不是个感情方面非常迟钝的人。
可不知道是怎么了,高中的那几年,真的就是从头到尾只拿程彻当一般哥们看待。
两人从高一进校就开始同班。
程彻成绩不好不坏,寡言低调,除了身材高挑之外没有显著优点,脸常年藏在黑框眼镜下面。
赵清嶺则与他天壤之别。
身为校园风云人物、篮球队长,活泼开朗人缘上佳,天天与班上一帮小混混们称兄道弟,成绩却又能永远稳定在年级前十。
这样丰富多彩又忙忙碌碌的生活里,根本注意不到像程彻这种平凡至极的生物。
高一那年,两人没有任何交集。
直到高二才机缘巧合变得亲近了起来,但赵清嶺也没有太在意。毕竟他小弟很多,经常出门都是三五成群的,多个程彻少个程彻,对他来说不太有差别。
在这样普普通通的友情程度下,当然关于程彻暗恋他,或者说根本是在明恋他的事情,他真心半点都没有觉察。
直到十年后重逢,赵清嶺才发现,高中的时候,大概就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程彻喜欢他。
其他人都知道。
全班同学都知道。
第4章
赵清嶺本人是在二十八岁高龄那年,才第一次知道了程彻对他的感情。
在一场高中同学的婚礼上。
赵清嶺自打高中毕业之后就出了国,在美国念了六年书后又上了两年的班,二十六岁才回国。
隔了这么长的时间和距离,已经和旧同学交集几乎清零。
而回国之后,也一直在大城市里忙,只在逢年过节才回老家来陪老妈。
幸而那年大年初一,他陪老妈去庙里烧香,巧遇了几个当初称兄道弟过的高中同学。
之后,大家偶尔会一起约出来喝喝酒、叙叙旧。
赵清嶺出生长大的这座城市,年轻人普遍结婚早。
当年的高中男同学们大多已婚已育,就连曾经巨不靠谱、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东区小霸王,现在也摘掉了耳钉,在生活的折磨下成为了苦兮兮的超级奶爸。
一起喝酒畅聊的时候,全桌只赵清嶺和另一个男生没找着对象。
因而经常被放在一起作为“单身狗”打趣。
不过没多久,那个男生就和相亲的女孩子一见钟情定了下来,赵清嶺就这么收到了改变他人生、命中注定的那张结婚喜帖。
婚礼当天,“新郎同学”一共四桌。
赵清嶺的出现让这四桌群情沸腾,待遇如当年一样众星捧月。
叙旧之间,觥筹交错,赵清嶺犯了点烟瘾。
去厕所点根烟的功夫,两个喝得半醉、不怎么熟的男同学咋咋呼呼进来了。
“哎呀,喝多了喝多了~”
“拉倒吧你才几瓶!你看雪姐喝了几瓶?人家白酒直接拿分酒器一口闷的好吧!”
“雪姐是彪,当年东区大姐大不是白当的好吧!明明孩子都不小了,看到当年男神来了还这么起劲。”
“不过说真的,高中的时候我真不觉得嶺哥哪儿就是‘男神’了,现在是服气了,你看我这啤酒肚,你再看人家那身材!”
“哎呀你是婚后幸福肥嘛。不过没想到~咱们都结了,赵清嶺那样的居然拖到现在没人要?”
“别别别!啥叫没人要?人家有钱人的单身和咱们的单身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好吗!人家那叫挑!叫普通人高攀不起好吧,他那样的要是愿意,还能轮到别人不同意的?”
“说的也是。”
“哎,说起来,你刚才看到……那死gay盯嶺哥的眼神了吗?”
“哈哈哈,程彻吗,当然看见啦!啧啧啧~受不了受不了,咱们毕业也快十年了吧,还和当年一样的眼神,这是得多爱多忘不了赵清嶺啊?好恶心,好吓人啊!”
“我靠,已经十年了吗?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哇,话说这事儿嶺哥说不定都不知道吧,要不要暗示提醒他一下?万一结束之后被跟踪尾随,啧啧,回头再上个法制新闻什么的……”
隔间里,赵清嶺皱着眉,嘴里烟一抖差点烫着自己。
谁?啥玩意儿?
那外头两个喝多了的缺货在说啥呢?
谁是死gay?谁暗恋他十年?
……程彻?
赵清嶺自打高中毕业之后,就几乎没再怎么想起过程彻这个人。
但毕竟高中时关系还算说得过去,时隔多年突然被提起,倒也不至于完全想不起来。
那个程彻原来喜欢男的啊?
还暗恋他?
而且高中的时候就暗恋?到现在还在暗恋???
真的假的?
怎么听那两人的话头,这事儿还有点人尽皆知、全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的意思?
赵清嶺一头雾水,十分疑惑。
同时好奇心顿起。
抽完烟从洗手间出来,就开始满婚宴会场打圈圈找那个“程彻”。
“新郎同学”毕竟就那四桌,他一眼就找到了要找的人。
……
程彻的样子和当年没怎么变。
黑框眼镜下面,还是一张端正、安静、过于一本正经的脸。
可惜是坐着的,看不见腿。
赵清嶺不知为何,竟然清楚地记得程彻的身材挺好的,有一双大长腿。
哎,其实吧,这个程彻明明是有点小帅的。
如果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会很惊艳——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每次混在人堆里时就是莫名的不起眼,没有丝毫存在感。
十几年后再重逢,第一眼看过去,程彻仍旧不起眼。
甚至刚才赵清嶺就坐在他旁边的桌上,还跑到他们桌敬了一次酒,都没有能在人堆里成功发现他的存在。
终于,这一刻,黑框眼镜的低调男人,时隔多年变回了赵清嶺视线的正中心。
赵清嶺直直朝他走过去。
“小程,好久不见。”
就这么一句话而已,程彻整个人都不好了。
嘴里本来在嚼着个什么东西的,也不嚼了。
整个人石化一样,无比艰难、缓慢地抬着头看向赵清嶺。
就那么呆呆看着,像是中了石化魔法动不了一样,就那么生生僵硬了好一会儿。
好容易回过神来,却马上慌乱地移开眼神,手慌脚乱之间筷子还掉了。
典型的反应过度,无比地过度。
旁边桌有几个探着脑袋明摆等着看好戏的,已经在不厚道地偷偷捂嘴笑了。
赵清嶺却并不觉得好笑。
因为,在他那略神经病的观感里,这种反应不叫“好笑”。
这种反应,叫“呆萌”。
是真的有点萌,让他想起小时候东北姥姥家养的傻狍子。
可呆可傻,又可警觉了。隔大老远叫一声,那狍子就会马上紧张地竖起耳朵站起来,僵硬万分地傻在原地。
时隔多年,他看着眼前这样程彻。
突然莫名有点……舍不得回座位了。
……
既然舍不得走,赵清嶺就干脆留在了那桌。
反正以他的个人魅力,就近挪个位子挤一挤、和大家打成一片什么的,也是分分钟轻松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