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11)

作者:橙子雨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强强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甜文 关键字:主角:程彻,赵清嶺 ┃ 配角:颜珍,齐危 ┃ 其它:糖分小王子玫瑰花 程彻暗恋十年的星辰日月,是公认的“花心渣攻”。后来,他跟渣攻he了。众:厉害厉害,佩服佩服,求出操作手册!程彻:我……就常规操作。点击展开

赵清嶺高中的时候就偶尔抽烟,这事程彻是早就知道的。

但和别人不同,很多男生抽了烟之后,身上常常会是一股呛人的烟味久久不散。

可赵清嶺的身上,却一向没有那样冲的气息,从来只会沾有淡淡的、若有似无的烟草香。

如今,他在他身边坐下来,从略长的头发、袖口都传来的一股淡淡却动人心魄、堪比荷尔蒙般吸引的气息。

像是干净的太阳光,又像是风和森林与露水,带着些浅浅葡萄酒的醉人,和着淡淡烟草的慵懒。

那个时候程彻还不知道,那是赵清嶺喜欢的男用香水,叫做“暮色”。

当然他不知道也正常的,很多男生根本没那么瞎讲究,一辈子也不会用一瓶香水。

等到后来,两人在一起后,生日那天赵清嶺送了他一瓶“暮色”。

一模一样的味道,程彻很喜欢。

每次靠近的时候、接吻的时候,一样的气息,总让人有种很暧昧、又很亲昵的感觉。

……

程彻一直知道自己有发呆的坏习惯。

但他没想到的是,就在赵清嶺在他身边坐下后片刻,他会恍惚紧张到就连拿在手里的筷子都掉了。

以至于之后被赵清嶺夹了一整碗的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很是尴尬。

而他又总是一慌起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整个人开始僵硬,还险些把刚满上的橙汁整杯弄洒,幸好眼明手快反应过来扶住,才只洒了小半杯。

赵清嶺:“哇……纸纸纸!”

有人递过来纸,然后赵清嶺居然捧起了他湿漉漉的爪,认真给他擦满手黏糊糊的橙子汁。

赵清嶺的手漂亮极了。

掌心温暖,手指洁白修长,保养得宜。

无名指上,没有戒指,没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程彻在那个瞬间,忍不住偷偷开始许愿,希望赵清嶺还是单身的。

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可笑,他就算单身又怎样呢?就算是单身也和自己没有关系,两人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别说人了,就只说手……

程彻看看自己的手,在赵清嶺手指的对比下,难看得要命。

婚礼那时候刚好是隆冬的光景,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但气温却照样可以达到零下好几度。

程彻因为个子高,末梢循环尤其的很差,年年手指都会生冻疮。

以前,倒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总觉得忍忍就过去了。直到这一刻被赵清嶺握在手里,才真正地无地自容。

一手冻疮又红又肿,看着碍眼得要命。

好在赵清嶺却丝毫没有要躲开的样子,只是很吃惊:“怎么回事,怎么弄成这样?”

程彻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只能那么看着。看着人家白皙漂亮的手指,轻轻抚过他惨不忍睹的手背。

“疼吗?”

其实不怎么疼,就经常很痒。

他点点头,明明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

“哎,真的看起来好疼的样子,这、这应该可以治的吧?”

他不说话,赵清嶺就继续蹭着他红肿的地方,表情很是纠结不安,好像那冻疮是生在他手上一样。

旁边同学凑过来推荐:“我知道中医院有个老医生,调的冻疮膏可好了,不然小程你下午去买来试试?”

赵清嶺:“真的吗!那谢了啊,那医生姓什么呀?是原来郊区军校旁边的那个中医院吗?”

一边问着,一边不忘回头对程彻道:“呐,听见没?快快,再多吃点虾,吃完我带你去买药,嗯?”

第8章

程彻完全是懵圈的。

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吃完的那场婚宴,继而沐浴在各种同学们羡慕嫉妒和震惊不理解的目光中,晕乎乎地上了赵清嶺的车。

赵清嶺开来的车,档次其实相当一般。

可能是因为同学婚礼,并不想抢风头因而特意低调。但低调也没用,毕竟上市公司老总的家底人尽皆知。

就算开这种普通车,也只能让人望洋兴叹“朴素谦虚有内涵”。

其实高中的时候,赵清嶺的家底并没有那么壕的。

虽然那个时候,大家也都爱说校草赵清嶺人帅成绩好家里又有钱,但当时赵家的有钱程度,最多也就算是在郊区有个小复式别墅式的小富即安。

是在毕业之后,程彻才零零散散地听说,赵清嶺爸爸的公司越做越大,后来上市了。

高中毕业后,每一年的同学会,程彻都一定会去。

尽管他没有必然的存在感,尽管在高中里除了赵清嶺,他并没什么特别处得来的朋友。但只要收到群发的聚会通知,他总是一定会去。

只因怀着小小的希冀——也许赵清嶺会来。

虽然知道他在美国念书,但总想着,过年他总应该也是会回家的,何况国外也是有寒暑假的,所以,万一,万一呢?

可惜那么多年,赵清嶺从来没有出席过同学会。

唐蜜也一样,从来没来过。

而同学会这东西,古往今来一向如此——谁不在场,大家就喜欢背地里拿谁开涮。

于是酒足饭后,大家在包间里刷着赵清嶺和唐蜜的Facebook,大谈听来的各种关于他俩的八卦。

他们说,华盛顿大学的新生舞会上,赵清嶺叫了加长礼车去接唐蜜,唐蜜穿着一身紫色的旗袍改版礼裙,惊艳全场。

他们说,赵清嶺冬天带唐蜜去加拿大玩了雪地跳伞。

他们说,黄石公园的景色真的太漂亮了,赵清嶺对唐蜜太宠了,全程都在忙着帮她一个人拍照。

每次程彻默默听着,都默默羡慕得心口发苦。

……他喜欢的人,正在离他好远的海的另一侧,一个他从来不曾踏足的国度。

而那个人一直以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也离他也好遥远好遥远。

就算终其一生,努力伸手垫脚去够,也永远无法触及。

渐渐的,时间不饶人,程彻从二十岁出头,不知不觉地就迈入了二十岁快要结束的光景。

当年的同学,陆续结婚后生子。

事业家庭的压力越重,大家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忙,渐渐的,一年一度的同学会不太办得起来了。

没有了同学会,程彻能想到唯一可能见到赵清嶺的契机,就只有参加共同同学的婚礼。

当然,很多人结婚请他去婚礼,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交份子钱的傻瓜。

甚至明明在高中时跟赵清嶺、跟他都八竿子打不到,也腆着脸来给他发请帖。

这个程彻当然知道,但他无所谓。

他不在乎,因为他去参加那些婚礼,并不是怀着“一定要见到赵清嶺”的心情。

他并没有那么高的奢望。

真正想要的,无非只是在去婚宴酒店的路上,在坐在公交车上的那一小段时间,能对漫长而疲惫人生,稍微地有一点点心存希望。

也许呢?

他总是坐在公交车摇晃的窗边,看着树影,心里幻想着。

也许,等待会儿到了婚礼会场,真的有机会能再次远远看他一眼。

也许,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说上一两句话。

虽然,明知道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也许、也许呢?

程彻从来没有想要很多。

他从来没有不切实际地幻想时隔多年,赵清嶺会愿意再跟他继续当朋友,偶尔叫他出来喝个酒、去他家里玩什么的。

他没有那么高的理想。

但毕竟那个人,是曾经出现在他灰暗生命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就只是想远远地看看他……再看一眼那样温暖的明亮而已。

就这样。

一年又一年,一场婚礼又一场婚礼。

程彻也开始慢慢学着接受现实。

也许,他永远等不到那么一天了。也许,赵清嶺再也不会回国了。

他的人生,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有念想,没有温存,没有哪怕一星半点小小的魔法。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残酷同时那么殊色斑斓——在他已经几乎不再怀抱期待的日子,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出现的渺茫的“也许”,就这么在这天奇迹般地降临了。

在婚宴结束,程彻坐上赵清嶺车的时候,整个人是彻底恍惚的。

安全带铃“滴滴”了好一会儿,他都没听见。

直到再度闻见那淡淡的、诱惑的香水味。

温柔内敛的、宽广稳重的,烟草和木头的香气,充斥在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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