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17)

作者:立风立风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破镜重圆 七年之痒 关键字:主角:方闵默;向阳 ┃ 配角:安吾;段泽奕 冷漠痴情攻x阳光受 梦境与现实交叉叙事 沉默高耸的书架,被风扬起的窗帘,昏昏欲睡的青年们。错肩而过,手机落地,耳机线绷开。点击展开

见他终于回过神,跨坐在他身上的这个,已经三十五岁的大男人居然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要知道,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对王一般骄傲的段泽奕做这样的事情。

“疯子!变态!我都说不要了!你怎么变得一点都不温柔……”

段泽奕放肆地大哭着,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顾。安吾这才发现他完全没变,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甚至比孩子更单纯,脑子里从来没有世俗的原则规矩,没有是非黑白,只有开不开心。简直像个进化不完全的动物。

“对不……起。”他突然感觉很内疚,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其实他刚刚是很气愤的,气段泽奕的没心没肺,气他对任何人都能张开双腿的无所谓,更气自己不争气,竟然还是没能拒绝他。

他推开段泽奕想要逃开,但对方却抓住他的衣摆打了个踉跄。他下意识地扶住他,又被趁虚而入勾住了脖子。

“抱我!抱我过去……”

安吾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他抱到了沙发上,把纸巾盒递过去。

“我去拿药。”

“帮我搽。”他赌气地把上衣脱掉,肩膀上隐约可见上次留下的痕迹。

安吾把视线移到别处,说:“我叫人帮你。”

“不行!你过来,看着我。”

安吾拗不过他,终于还是蹲在他面前,给他搽药。

段泽奕低头揉着他乌黑的头发,观察着他混杂着内疚和气恼的脸。好一会,他突然低头吻上他的嘴,把舌头伸进了他的嘴里。

“干什、唔……”安吾吓了一跳,连忙推拒,头皮也随之发紧。

段泽奕感觉他比刚才乖了些,于是更加煽情地吮吸他的嘴唇,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安吾没有再推拒,只像个木头一样任他摆弄。段泽奕见他没有任何反应,终于松开嘴,蹭着他的额头,可怜兮兮地问:

“真的那么讨厌我吗?”

他甜腻的香气还残留在口腔里,安吾的胸口剧烈起伏着。

“那为什么不和我做?你说啊。”

安吾擦了擦嘴,望向他的眼神有些黯淡:“对你来说,跟谁做有什么不一样么?我不是你的玩具。我只想跟喜欢的人做。”

段泽奕疑惑地看着他,说:“你不喜欢我吗?”

安吾的身体震了一下,心头涌上一阵苦涩。

“我才没有把你们当成玩具。每一个人我都是真心喜欢的——啊,难道说,你吃醋了?”

那丝希望转瞬即逝,啪得一声碎在了空气里。安吾觉得自己好可笑,居然差一点又相信了他。

他推开段泽奕,颓然坐到了机舱的另一头。

“你就是这样,才让人觉得恶心。”

……

深夜,坐落在市中心二十八层的高级公寓今晚没有亮灯。

漆黑的客厅里,一个人影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他甩掉鞋子,把衣服和车钥匙胡乱扔向沙发,然后坐到地毯上,紧紧贴着沙发转角的凹陷处。

方闵默低声啜泣着,把脸埋在双膝之间不住地颤抖。

结束了。这次一定要结束。不能再回来了。不能再见他了。你根本做不到跟他重新开始。别忘了你差点害死他,你会害死他的。像爸爸一样。你已经害死爸爸了,不想再害死他吧?

不想吧?不想吧?

“不要……”

他用力揪着头发,拼命往后缩,好像在躲避着黑暗中的什么东西。他不断抓挠胸口,想要压下那剧烈的心跳。

空气里弥漫着他艰难的呼吸声,像要被这片黑色浪潮溺死一般。

“爸……爸……”

他紧紧闭上眼睛,冷汗顺着额头滑落,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缩小,缩小。他睁开眼,看见自己的手变得像孩子那么小,上面沾满鲜血。

“不……不要……”

他不由自主地朝前面望去,看见一个黑影悬挂在天花板上,轻轻摇晃。

“不——!”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木有什么特殊符号之类的可以避免敏感词昂??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方闵默每次在上学的路上看见拉着父母的小孩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如果妈妈没有离开,他是不是也会像那家伙一样,每天只知道傻笑。

不过怎么样都无所谓,反正他已经独自度过了八个年头,以后也一直会是独自一人。

话说回来,听说有一些人在走路的时候会固执地沿着直线,或者做什么都要双数,认为那样可以避免不幸。

他好像也是一样。

每天下午五点钟一定会准时回家。八点钟之前,一定不会离开客厅。

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可以避免不幸——再次发生。

在最初的时候他会做梦,梦见爸爸总是无精打采,不管怎么叫都不会回应。他为了躲开那样的爸爸,跑到了同学家玩。当墙上的钟指向七点五十五分时,他才突然想起爸爸会在这一天上吊自杀。于是他疯了一般地夺门而出,可是怎么样都跑不到路的尽头,直到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浑身是血。然后梦醒了。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选择在那一天去同学家玩。他都没来得及救回爸爸。

他在梦里杀死了爸爸好多次,每次睁开眼他都会看见自己手里满是鲜血。所以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不敢睡觉。

没有人知道他都在经历些什么。毕竟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他都是一个人。正如上面所说,在遇到那个人之前,他已经独自度过八个年头了。

因为一直是一个人,所以方闵默其实并不是很在意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但是在高二的校庆之后,有一个乐队的名字开始反复反复地被大家提起,连带着主唱的名字也在校园里传开了。

——你知道那个乐队吗?就是在校庆上面表演的那个。

——啊,那个主唱!他唱歌好好听啊。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叫……

向阳。

这什么名字,听起来也太耀眼了吧。真可怕。

说起来,他们好像是一个班的?

如果那天没有在图书馆撞见他,方闵默想,他一辈子都不会跟那种人有交集吧。

根本看不清生活的真相,狂妄地以为自己可以掌控命运,总是摆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所以原本他是没有打算要说话的,只是那个人一直用那种期待的眼神看着他。

他到底在期待什么啊,奇怪的家伙。

——原来你也听这么寂寞的音乐。

——啊,爵士乐让你觉得很寂寞吗?那你喜欢听什么音乐呢?

不要随便挑起话题啊,混蛋。

——啊,我叫向阳。你是方闵默吧?我们是一个班的。终于跟你说上话了,好开心啊。

有什么好开心的,笨蛋。

——你是来借书的吗?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书啊,我也想看看。

闭嘴,笨蛋。

当方闵默想要瞪他一眼的时候,他却因为对上了他的目光而脸颊变得通红。

说起来那天在聚会上撞到他的时候,他也脸红了。

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可是为什么是他呢?

那样一个耀眼的人,有朋友,有梦想,好像伸出手就能够到未来,为什么会选择把手伸向他呢。

他也是,明明知道他有梦想,有未来,为什么还要抓住他的手。

还抓得那么紧,抓得他遍体鳞伤。

所以当他知道向阳失忆了的时候,竟然感到有一丝解脱,好像这样就能把自己所有的罪过一笔勾销。

无罪释放?畏罪潜逃?

无论如何,他都已经出局了。

即使是两年后的再会,他也发现,原来没有他,向阳真的能生活得更好。

但是在离开之前,还是想要再见他一面。

想要再见一面。

虽然之前还有在犹豫,但是当向阳那样若无其事地对他谈论那场车祸的时候,他的心立马沉到了谷底。一想到当初他选择了逃避,留下向阳一人独自承受着所有痛苦,他就无法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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